被同行公訴 被下級審訊 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龐嵐)剛剛過去的7月上旬,檢察院、法院等司法系統一批貪官落馬或受審的消息先後傳來。司法腐敗是最大的腐敗,對於因司法腐敗而落馬的官員來說,或許也是“最尷尬”的一種——不知道那些被同行公訴的檢察官、那些在下一級法院受審的法官、那些被判刑的政法委書記面對“刀刃向內”的法律制裁,會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當過反貪局局長的檢察長今日落馬

被同行公诉 被下级审讯 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就在今天,記者從重慶市紀委監委官方微信“風正巴渝”瞭解到,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楊春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重慶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簡歷顯示:楊春暢,男,漢族,1966年8月出生,四川宣漢人,大學本科學歷,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畢業,曾任重慶市大渡口區反貪局副局長、大渡口區檢察院檢察長、萬州區檢察院檢察長等職務。

上海檢察院原檢察長被異地同行公訴

被同行公诉 被下级审讯 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7月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陳旭受賄一案。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陳旭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陳旭利用其擔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中共上海市委副秘書長、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案件處理、工程承攬、公務員招錄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423萬餘元。

四川高院兩個法官將在下級法院受審

7月5日傳來消息,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原副庭長夏喜(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閬中市人民檢察院向閬中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同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二庭原審判員何映江(正科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也由閬中市人民檢察院向閬中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根據閬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的指控,這兩個省高院的法官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廣州政法委原書記終審被判10年

被同行公诉 被下级审讯 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7月3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廣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吳沙受賄上訴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間,吳沙利用其擔任廣州市番禺區委常委、番禺區公安分局局長、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接、項目合作、案件處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157萬餘元。

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應予以維持。此前,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吳沙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

江西蓮花縣法院院長被批捕

7月3日,江西萍鄉安源區人民檢察院受理了萍鄉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的蓮花縣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李清萍涉嫌貪汙、受賄、挪用公款罪一案,並依法對李清萍作出逮捕決定。

李清萍涉嫌貪汙、受賄、挪用公款罪一案由萍鄉市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是《監察法》實施以來萍鄉市監察委員會辦理的第一起縣級幹部職務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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