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七公爲什麼要剁掉自己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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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們討論了黃蓉的三道名菜,今天繼續來聊吃的。現在大家除了愛“農藥”,還愛“吃雞”,還是從吃雞開始吧。大家都知道,黃蓉請洪七公吃的那隻雞是從附近農家偷的,考慮到當時她還沒成年,而且郭靖已經批評教育她了,就不再追究。不過這小丫頭自負聰明,說的話卻有語病,倒是要好好追究一下。她對洪七公說:“我們是順手牽雞,你老人家再來順口吃雞,大家得個‘順’字。”雞脖子上又不會拴繩子,怎麼能牽?如果是語文考試的話,這題肯定是零分。開個玩笑,我要說的是“順手牽羊”的來歷。

洪七公為什麼要剁掉自己的手指?

順手牽羊這個成語,現在公認的意思是趁人不備拿走別人的東西,屬於小偷小摸行為,但它的本意卻完全相反,是送別人東西。這個詞的來源是五經之一的《禮記》,《禮記.曲禮上》:效馬效羊者右牽之;效犬者左牽之。意思是說給別人送禮的時候,如果送的是馬和羊,要用右手來牽;如果送的是狗,就要用左手來牽。為什麼呢?唐朝經學家孔穎達解釋說:馬和羊力氣大,人的右手力氣也比左手大,所以要用右手牽,怕馬羊掙脫了。我覺得孔穎達肯定沒牽過羊和狗,要說狗的力氣比羊小,我怎麼也不信,除非牽的是泰迪,你牽只藏驁試試?不過不管怎麼說,大多數人都是右手比左手靈活,用起來順,咱們中華民族又是個腦洞很大的民族,於是就從一本正經的《禮記》上化出了一個新詞:順手牽羊。而黃蓉調了一回皮,又弄出個“順手牽雞”。

說到吃的,一般吃貨最多饞涎欲滴,像洪七公這種高級吃貨,不但口水長流,而且他跟郭靖說,他還會“食指大動”,聞到或看到好吃的,食指就控制不住地抖個不停,這種境界的確不是一般吃貨能達到的。有沒有比這更高的吃貨境界呢?有的,這就是發明“食指大動”的超級吃貨鄭公子宋,這傢伙只要第六感感到有好吃的,食指就會動。

洪七公為什麼要剁掉自己的手指?

《左傳》上說,鄭國的公子宋和公子家兩人去見鄭靈公,走在路上的時候,公子宋的食指抖個不停,拿給公子家看,笑著說:每次我食指大動,必會有好吃的。哥們,今天咱倆要大飽口福。兩人進了宮,果然看到鄭靈公的廚師正在殺王八,而且這些王八還是楚國送來的純天然野生王八。公子家和公子宋相視一笑,鄭靈公問:你們笑什麼呢?說來聽聽。公子家是個藏不住話的人,就把兩人在路上說的話講了出來。鄭靈公也是調皮,心想:今天就要讓你的食指白動。吃飯的時候,一幫大臣每個人都分到了一碗王八湯,偏偏公子宋沒有。你想啊,連洪七公這樣的高級吃貨見到好吃的都帶搶的,公子宋這超級吃貨豈能幹休?伸手就去鍋裡撈了一塊,也不怕燙。就這樣,君臣反目,最後公子宋竟然聯合公子家殺了鄭靈公。

洪七公為什麼要剁掉自己的手指?

回頭再看洪七公,他老人家也是因為貪吃誤了事,自己把食指切掉了,成了九指神丐。今天網上常有“XX誤國”的論調,其實誤國的並不是“XX”,而是不能夠掌控好XX。如果掌控不好,連一道美食都可以誤國的,難道因此就不吃飯了嗎?

最後問個小小的問題:你知道洪七公斷掉的是哪個食指嗎?

下期將討論“XX誤國”,有興趣的請關注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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