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不肯在房子上加我名,我提了這幾個條件

男朋友不肯在房子上加我名,我提了這幾個條件

近日,微博上有個帖子很火。

事情是這樣的:

廣州女孩樂樂與男友籌備婚禮過程中,問了男友一個問題:如果結婚,你房產證上加不加我的名字?

男友沒有回覆她,在她的追問下,男友反問她:要是你家給你買房子了,你會寫我的名字?

言外之意就是不能加她的名字。

盛怒之下的樂樂提出了一系列婚前要求:不幫男方還房貸,只出50%的生活開銷;不做全職太太,瑣碎事情二人分擔;不照顧男方父母,同時,她也不要彩禮。

帖子在網上引起了很大的爭議,有的說女方太強勢了,有的說女方就不應該提出加名,反正彩禮照收,婚後住到男方那套房子裡,也沒吃啥虧啊……

而大多數人則是一片叫好,說面對這樣的男人,就得拿出這樣的態度來。

昨天,微信裡一位朋友就把這個帖子發給我,說:

太解氣了,對待這樣的男人,就該這樣,我就是明白得太晚了,就該像這個女孩一樣。

我說其實你還是沒有明白。

男朋友不肯在房子上加我名,我提了這幾個條件

叫她小D吧!

小D結婚時,男方已經買了房子,不過由於房價太高,70%的房款採用了按揭。

小D想著大部分房款都要婚後共同還貸,就很希望對方在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但由於女孩子臉皮薄,不好意思直說,只能側面暗示,可對方不知道是反射弧太長還是故意聽不懂,總之直到臨近結婚,也沒有接加名這茬。

就這樣,兩人結婚了,婚後男人的薪水還完貸款,基本上所剩無幾,家裡大部分開銷都是小D的薪水,尤其是孩子出生以後,小D的所有收入都搭了進去。

如果兩人就這麼好好過下去,其實也沒什麼,一家人無需計較太多,但因為婆婆的攪和,他們的感情瀕臨破裂。

之所以現在還沒有離婚,就是因為這套房子,按照現有的婚姻法規定,這房子是老公婚前購買,首付是他出的,如果離婚,小D可以得到:婚後參與還貸所佔房款的比例及其對應的升值部分。

如果從字面上看,其實也很公平,然而,她老公是個精明人,很多事情早就做了準備,如果離婚,小D可以拿到的份額非常少。

男朋友不肯在房子上加我名,我提了這幾個條件

最關鍵的是兩人的賺錢能力差異很大,老公這些年薪水已經翻了兩番,職位也升了。

而小D因為要照顧孩子,不但沒有升遷,為了有更多的時間精力照顧家庭,反而換了比較清閒,薪水相對較少的工作。

所以她認為,這套房子一人一半才公平,如果沒有她全力照顧家庭,老公怎麼可能有事業上的成就?

但男人堅決不答應,所以直到現在,離婚這事還拖著,感情早就拖沒了,就為財產僵持著。

小D也時不時在微信上和我探討一下男人與人性。

我問小D:如果一切重來,你會怎麼做?

她說:

和這個女孩一樣,房子加不加名無所謂,但誰的房子誰自己還貸,家庭開銷我只出一半,婚後我也絕對不會因為家庭放棄事業,我自己努力賺錢買自己的房子,家務一人一半,絕不當免費傭人。

然後,她有點得意地對我說:看你的文章久了,三觀和你越來越接近了,我是不是越來越像你了?

我說:你知道我們最大的區別在哪裡嗎?

小D說不知道。

我說:

即便你吃了這麼大的虧,遇到這樣的男人,還是下意識地會想嫁給這樣的男人,然後考慮怎麼做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利益,不被他侵害;

而我如果遇到這樣的男人,第一反應就是立刻甩了他,根本不會考慮和他結婚,更不會想著我要怎麼做才能維護自己的利益。

男朋友不肯在房子上加我名,我提了這幾個條件

前段時間各大公眾號上推送了很多關於婚姻法的文章,大多都是教女人如何守護好自己的財產,不被男人侵害。

這是一種時代進步,起碼現在的女人不再傻傻地付出幾十年,然後到了人老珠黃時被掃地出門,一無所有,晚景淒涼,而是有了保護自己的意識。

卻也是婚姻的退步,那就是忽視了婚姻的初衷。

我想,幾乎所有的女人都曾對婚姻有所期待,期待遇到一個心愛的男人,用真心換他的深情,和他相互扶持,養兒育女,一起走過人生的風風雨雨。

可是,現如今是一種什麼樣的氛圍呢?

還沒有結婚,往往已經為彩禮、房子,鬧得不可開交,雙方都絞盡腦汁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有房子的防備沒房子的,生怕加了名,如果離婚,半套房子得送人。

沒房子的說沒有安全感,挖空心思想著如何在對方的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男人有男人的理由:

你到底是愛我的人,還是愛我的房子?

女人有女人的理由:

女人要經歷生孩子,操持家務,影響事業,男人不該在財產上更多的保障女人嗎?說好的責任感呢?

看多了這種撕逼,我寫了一篇文章《現有的婚姻法下,只有一種男人值得嫁》,那就是願意在婚姻裡主動保障女人利益的男人,否則,哪怕你再注意方式方法,再有計謀手段,也免不了不歡而散。

男朋友不肯在房子上加我名,我提了這幾個條件

然而,那篇文章發佈後,收到了很多這樣的留言:

這樣的男人有幾個?如果按照你這樣的要求找老公,估計大多數女人都嫁不出去了。

這些留言讓我很感慨,覺得中國女人離獨立還有很遠的距離,因為她們想的是:如果我不放低要求,我就嫁不出去了。

所以,她們最多思考一下,如何在這樣的男人手裡,不吃虧。

就好比帖子中的樂樂,如果婚房是男人婚前全款買的,對方不加自己名字也無可厚非。

但明明要女方一起還貸,卻不願意加名,擺明就是佔便宜不嫌多的主,嫁給這樣的男人,這輩子的生活基本可以想象。

他會想盡辦法在婚姻中佔盡好處,卻吝嗇付出,和這樣的男人結婚,生活就如同冰天雪地,寒徹心扉。

好在這種德性他在婚前就擺出來了,那麼,及時止損是最明智的做法,而不是羅列什麼婚後123。

嫁給一個一心想著侵害妻子利益的男人,然後一生防備,鬥智鬥勇,真的比單身快樂嗎?

而且,又不是離開這個男人,就真的必須孤獨終老了,請相信:

如果你三觀正常,一定會遇上好男人的。

男朋友不肯在房子上加我名,我提了這幾個條件

晚情,百萬暢銷書作家,雲意軒翡翠創始人,致力於女性自我成長,新書《做一個有境界的女子:不自輕,不自棄》正在熱銷中,代表作《做一個剛剛好的女子》,微博:晚情的小窩,公眾平臺:傾我們所能去生活,ID:wanqingdeping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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