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4天6000萬」!普通人一輩子比不上現在明星一天收入!

近日來,小崔微博上和范冰冰的“撕逼”之戰,在娛樂圈可謂是引起了軒然大波。一則關於范冰冰“4天6000萬”的收入真是令人大開眼界,社會平層階層表示強烈不滿。

以前只知道藝人很賺錢,但是都不會想到竟然這麼高。4天6000萬,算下來一天1500萬。這個數字對於普通人來說,可能一輩子都掙不到明星一天的收入。

就拿北京職場高管的收入標準來計算,月薪3萬,年薪加上獎金也就40萬左右。從20歲,到60歲退休,工作40年,總收入也不過1600萬。況且20歲根本不可能達到月薪3萬。

范冰冰“4天6000萬”!普通人一輩子比不上現在明星一天收入!

演藝圈“天價”收入的背後,行外人根本無從知曉。要不是小崔這次爆料出來,大家也都還矇在鼓裡。雖然社會上普通群眾大呼“戲子誤國”的言論,但是又能如何?究其根本原因,這也是時代的產物。反觀其他國家以及好萊塢明星們的收入,也都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時,很多人可能又會說,古代和現代同樣是藝人,為什麼古代藝人的收入那麼低廉,而現在明星的收入卻“上了天”,到底是不是這麼回事?小編用史實來分析。

范冰冰“4天6000萬”!普通人一輩子比不上現在明星一天收入!

不可否認的是,古代藝人們的地位確實不高。和現在的明星們比起來相差很遠。但是,古代藝人們的收入,也是非常可觀的。在唐朝的時候,娛樂文化空前發達,也將“藝人們”的身價推到了歷史巔峰。在當時,有一位天價妓女,據說看一眼需付一百兩銀子,摺合現在的人民幣四萬元!也就是說,只看一眼,就夠工薪階層一年的薪水了,這身價,比范冰冰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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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里志》裡面也有記載,當時妓院裡的妓女陪客人以蠟燭計時收費,或彈唱或歌舞或玩酒令,一根蠟燭點完,收費三百文。三百文相當於三兩銀子,摺合人民幣一千多元。

有宋朝史料記載,當時有一位極受歡迎的歌姬,每天演出七八場,每天收入抽成差不多20貫錢,相當於現在人民幣3000元,這對於古代消費力來說,收入也是極高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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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明朝《賣油郎獨佔花魁》小說中名妓王美良,初夜高達300兩,也就是現在的12萬人民幣,也可以一定程度反應當時名妓們的身價了。

秦淮八豔中最出名的名角陳圓圓,一場宴會的出場費大概在7萬元左右,和現在的知名明星差不多,唱一首歌就掙7萬元,要想簽約買斷她,支付費用最低也得1500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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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古代藝人的收入也是非常高的。有時候翻回來想,也正是因為藝人們的收入過,娛樂演藝行業發達,才標誌著國家國泰民安。要是哪一天,藝人們大多失業,國家開始花重金獎勵科技研發,也就說明國家到了危難之際了!

以上只是小編的觀點,有不同的見解可以在評論區留言討論,歡迎關注評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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