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能到什麼程度?《挪威的森林》有這麼一段——
“最最喜歡你,綠子”
“什麼程度?”
“像春天的熊一樣”
“春天的熊?”綠子再次揚起臉,“什麼春天的熊”
“春天的原野裡,你一個人正走著,
對面走來一隻可愛的小熊,
渾身的毛活像天鵝絨,眼睛圓鼓鼓的。
它這麼對你說道:‘你好,小姐,和我一塊兒打滾玩好麼?’
接著,你就和小熊抱在一起,
順著長滿三葉草的山坡咕嚕咕嚕滾下去,
整整玩了一大天。你說棒不棒?”
“太棒了!”
“我就這麼喜歡你”。
昨晚,同學群裡發出一條公告——“小包總”在對決時顧著和女友聊天,公然掛機,導致我方輸得連爹孃都認不出。從此呼籲不要再和他一起打遊戲了,遊戲名單裡我們要拉黑這種重色輕友的人!
看著“小包總”一臉笑得那麼甜,就知道這事是真的了。從前天,“小包總”在朋友圈裡公佈戀愛的消息,炸出我們一群老父親的欣慰,到玩遊戲掛機,天天回來抱著手機就笑,原來愛情的魅力如此之大,這還是以前那個在自己的世界走走停停的人嗎?
“天氣這麼熱,我請你喝一杯涼咖啡”
“咖啡是苦的,我不喝”
“沒事,我兜裡有糖”
這算是無師自通了嗎??這還是我認識的“小包總”嗎?我一直以為他是個很悶、很宅的人,只會打遊戲。不曾想,愛起來竟然如此甜,甜到大朵兒白雲變成棉花糖。
“打遊戲嗎?”
“不打!”邊說邊抱著手機聊天,不用猜都知道對方是誰,看他笑得那麼賤。
“等我十分鐘,她一會就出門了”
……
“你們玩吧,我掛機,我打會電話……”
果然!這樣的人還能不能一起愉快的玩耍!
喜歡一個人,或許就是這樣,一個詞——special,給你特權!
有時候,就像《神探夏洛克》裡,艾琳發給夏洛克的短信,一點一滴的小事都想告訴他。
有時候,又像兩個幼稚園的孩子在對話,有時覺得他是養了個女兒我是找了個爸,有時又感覺我做了個兒子。
對我來說啊,喜歡一個人,嗯……
就像是同時擁有了鎧甲與軟肋。
是壯壯的大樹和甜甜的奶油。
是溫柔的暴君。
是依戀與佔有。
是很淡很淡的愛。
是很濃很濃的好感。
是肥肥的鴿子在屋頂上起飛。
是胖胖的兔子在森林裡跳舞。
是小鹿在心裡亂撞。
是濕漉漉的眼睛。
是汗津津的手心。
是午後花園裡的帽子茶會。
是深夜裡亮著燈的居酒屋。
是蔚藍穹頂的陰影。
是暗淡海底的微光。
是大象剝開香蕉。
是貓咪醃製小魚乾。
是小兔播種胡蘿蔔。
對我來說,喜歡你是有關整個夏天的事。
我想以後的房子裡有一面大大的落地窗;我想和你養一隻哈士奇和一隻斑點狗;我想記下每種花盛開的時間,在房子裡養十二種花,這樣每個月都會有花開;我想等我們老了就把房子賣掉,帶著兩條同樣老了的狗去環遊世界,去從來不敢想象的世界盡頭,在哪裡不小心死掉了,就把骨灰灑入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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