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出台全市首个区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办法

7月9日,记者从龙岗区经促局了解到,由该局牵头编制的《龙岗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正式实施。据悉,这是全市首个区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办法。

龙岗区出台全市首个区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办法

网络配图

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则根据营业面积的大小分为小型、中型和大型三大类。

相比以往,此次实施的《暂行办法》有何不同?“首先是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大家既分工明确,又紧密合作。”据龙岗区经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龙岗已设立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联席会议,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与,成员由各街道办、龙岗区住建局、环水局、城管局、安监局等11个职能部门组成,并实行“违法行为整治先行”原则,通过整治违法行为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未依法经规划土地、市场监管、环保、消防等许可,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行为,不具备主体合法资质的,由规划土地监察、市场监管、环保、消防等部门依法查处。今年上半年,全区共完成595家站点安全检查,共计检查隐患3614处,完成整改3140处。同时开展再生资源整治月活动,整治后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减少了161家。

龙岗区出台全市首个区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办法

网络配图

另外,龙岗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行“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区经济促进局履行龙岗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行业管理”职责,每季度至少对再生资源回收大中型站点进行一次巡查;各街道办履行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属地管理”职责,每月至少对本街道再生资源回收小型站点和再生资源回收大中型站点进行一次巡查、各社区工作站每周至少对本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一次巡查,确保日常巡查全覆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