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食藥監局組織召開藥品零售企業審批及監管培訓會

2018年6月,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修訂出臺《成都市藥品零售企業審批及監管規定》(成食藥發【2018】32號)(下稱“規定”),為進一步提升高新區藥品零售企業審批及監管工作業務技能,促進藥品零售行業規範、有序、健康發展,7月4日,高新區食藥監局藥械處組織各食藥監所藥品監管工作人員及南區、東區行政審批窗口工作人員集中培訓學習。

高新區食藥監局組織召開藥品零售企業審批及監管培訓會

藥械處丁曉琴對《規定》進行了逐條講解,對新開辦藥品零售企業和企業許可變更的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資格條件,經營場所面積規定,經營範圍表述,計算機系統要求等重點內容進行詳細解讀,並和基層監管人員進行工作探討和經驗交流。

藥械處處長張傑要求各所監管人員一要認真研究《規定》的條款內容,吃透工作要求,二要在具體監管中不斷總結、完善,加強溝通,確保全區一個標準、一把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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