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借條時需要注意什麼,可以寫「到期不還收違約金」嗎?

暉哥55348802


參考、提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出具借條時,有如下幾點需要注意:

1、書寫正確借款人、出借人的姓名,且標明借款人,出借人的身份證號碼;

2、寫明借款的目的;

3、在民間借貸中,通常借條中寫明“今借到某某多少元”,但此種表述,借款人很有可能抗辯未實際收到款項,且實際糾紛中,該類抗辯也很常見。為了進一步避免此種訴訟風險,建議以“現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元”該表述方式;

4、明確出借的方式,或“現金”或“銀行轉賬”。但仍建議採納銀行轉賬的方式;

5、借款金額既要寫阿拉伯數字,也需要大寫數字,避免後期借條金額被篡改;

6、借期需要明確;

7、如有息借款,尤其是自然人之間,一定要寫明利息的標準,且明確是年利率或月利率;

8、可約定超過借款期限後的利率計算標準;

9、借條最後寫明出借日期,最好是款項實際支付日期;

10、借條末尾日期以下的空白紙張最好裁掉。


你這裡的說的“到期不還收違約金”可以參照第8條,約定逾期利息,標準可略高於借款期限內的利息計算標準。


千尋法律


我們所說的借條其實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依然是屬於合同的範疇,如果是比較複雜的借條就應當是屬於借款合同。既然是屬於合同,合同的一方當然有權約定當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時候應當如何承擔違約責任。

但是這裡面需要注意一點的就是,因為這裡面所說的是借款合同,這裡面必然涉及到借款利息的問題。根據我們國家目前的法律規定,我們國家合法的利率是年利率不得超過24%,而這24%的範疇不僅僅指的是當事人之間所約定的利息不得超過24%,而是指所有的利息加上對方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總共不得超過24%的要求。

第三十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在借條裡面我們是可以約定違約金的,但關鍵是要看該違約金的數額是否過高,是否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如果違約金加上利息超過年利率24%,則有可能不會被支持。


任律師工作室


可以寫到期不還收取違約金,但違約金的計算標準要在借條中予以明確,一般不超過月利息2%,即可得到法律的支持。

至於借條要注意的事項,簡述如下:

一、借款人與出借人的信息要明確、具體,其身份信息要核對準確。

二、對於借款的期限也要予以明確。

三、借款金額的支付和收取都要有憑證予以固定。

四、約定的利息或違約金要在法律支持的範圍內。

五、引起爭議後,是通過訴訟或仲裁可在借條中寫明;此條款不寫明,一般就是通過訴訟來解決。


曾軍周律師


借與欠倆字很大差別,

借款多少多少法律有效期20年,欠款多少多少法律有效期3年。

借到與借倆字有不一樣概念。

還個以還意義也不一樣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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