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之夢
《一》從唐爽接受採訪中瞭解到,唐爽目前還是中國人,並非周立波採訪時和胡潔微博中所說的美國人,從這一點上來看,不知道周立波夫妻稱呼唐爽為美國人?這中間有什麼貓膩?是有傾向性的,個人覺得完全沒有必要上升到你們美國人怎麼,中國人怎麼,的問題上。
《二》唐爽回應律師費的問題,是自己轉賬並有轉賬記錄,這點唐爽應該沒有撒謊。
《三》周立波,唐爽口中的某某人確實存在,而且家中確實有槍,而周立波案涉及的槍,確實是某某人家中的,並且這把槍是某某人朋友身份證所買。
《四》最重要的一點,周立波說有人把槍在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被人放進自己的包裡,並且走的時候,是某某人的人把包拿進車裡。
唐爽稱:包是周立波走的時候自己拿著帶到車裡的。
這點周立波和唐爽是各執一詞,我想除了當事人心裡清楚之外,別人無從得知。
《五》在周立波被保釋之後幾個小時後,唐爽才出來。而之前胡潔答應一起保釋卻沒兌現。
從周立波,唐爽回答記者的時候神態,語速以及事實邏輯性來看,我個人更傾向於相信唐爽說的話。
詩詞公寓
近日,關於周立波案重要人員唐爽,接受了採訪,在採訪中,唐爽回應了律師費問題,說到費用不是周某幫交的3.5萬美金,而且2.5萬自己交和轉賬證據。
關於這件事情的真相,感覺越來越複雜了,原本起初周立波的無罪釋放回國,或許大家都覺得這件事情就該這麼過去了。
從這次的採訪中得知,唐爽出來說周立波,主要原因,還是對周立波所稱的3.5萬律師費用不實,唐爽卻說,這是他自己交的2.5萬和轉賬記錄。
關於這件事,確實有點撲朔迷離,到底誰在撒謊,誰的話語更真實呢?
從唐爽的採訪中,有時又覺得不像在撒謊,而有時提到其他事情,從他言語和眼神,卻也透露了另一層面。雖說看完他的採訪,感覺有點真實,不過只是他的一面之詞而已,到底真假,真的很難辨別。
而周立波夫婦在接受採訪時,同樣說的很真實一般,有時看完瞬間又相信某一方了。不過,兩人的採訪對比卻相差甚遠,他們都有各自的言辭,都站在各自的立場,維護自身的利益,而讓大家相信自己最大化。
如今,具體誰是誰非,確實很難用雙眼辨別,不跟風,不造謠,唯有等待最終真相如何。
你覺得呢?(圖源於網絡)
娛樂小練兒
波波成名於一張嘴,同樣也敗於這張嘴。
回國後“一通操作猛如虎,他人全是'二百五'”,想洗白自己的心態太過明顯,似乎美國那邊有一支神秘的力量,自他進入那片土地開始就一直籠罩在他身上,意欲把他“消滅掉”。
你波波是何等身份?
你是對方的什麼仇人?
你身上掌握了什麼驚天秘密值得對方這樣處心積慮、不擇手段、甚至動用警方的力量來對付你?
大家發現沒有:本來這事兒就已經煙消雲散了,可能是想到自己以後的職業生涯,週迴國後一通“用力過猛”的操作,再次讓事件重新回到人們視野,反正周立波的意思很明顯:
我是無辜的、大家要相信我、壞事都是那群人乾的……
唐爽接受採訪所說的話,我不敢保證百分百全對,因為人們說話都是選擇利己部分而言,但是相對於周立波接受採訪時的聲情並茂,我選擇相信唐爽多一些。
當然,也有可能選擇錯誤,但目前給我的直覺是這樣的:所謂久病成醫,周在等待開庭期間,先後接觸三任律師,已經對相關法律熟記於心,知道自己的事情構不成犯罪,所以就心底坦然了,出獄是必然的。
加上那個“某某”估計也不是什麼好人,周在與“某某”交往時估計也抱有什麼目的,只是沒有達到而已,槍的事情周應該知情,週迴國後為了洗白自己,於是把其他人都說成壞人。
唐爽是最清楚此事的,一看周這樣的言論,心裡肯定不爽:同學,洗白自己可以,但別找別人墊背啊!
於是他實在看不下去,決定站出來說出內情。
綜上所述,唐爽接受採訪講述的內情,有很大部分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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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雄碼
唐爽這律師費的事根本說明不了任何問題。一是擺在桌面上的錢不會開口告訴你它們屬於誰。二是收據真假誰能證實?是不是又要查錢和收據上的指紋和DNA?所以,錢和收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為什麼一年後的今天,唐爽才伴隨他自己的影子親兄弟"唐突"跳出來說這些。此前這些日子他幹什麼去了?在想什麼?在忙工作搞科研嗎?現在不是也在忙嗎?為什麼又抽得出時間出來了?什麼人有這麼大的能量推得動(逼)他,讓他一朝醒來,突然覺得一定要改變主意,走到前臺來了?真奇怪!難不成是他正在研究的高科技納米科學的實驗室裡的試管突然冒出怪異彩霧,重新喚起他這些日子失去的記憶?他不是很在乎名譽,擔心自己在成都中學的名譽榜上的肖像因發生在美國的案件而被拿下了,所以,焦急的給該校校長寫信辯解。這次為什麼“離開”了這麼久,案子已經結束,跟他半點關係也沒有,竟然選擇在這個時候自找麻煩,惹事上身?
這一切的一切都告訴我們,這是他的無奈和可憐。他唐爽拿別人的錢手軟,不能做主!
歸根到底,大家無需過於注重那些枝節的小事。只要細想唐爽做事的動機,弄清楚那個至今還躲在後面那某某人是何方神聖,就大致可以理清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了。周立波做人有瑕疵是眾所周知的事。然而,某某這個隱形人我們卻一無所知,這才是整個故事的懸念所在,不要被誤導呀!
顏二哥有言23
唐爽的律師費的問題,要弄清楚必須要先弄清楚流程,如律師費要交給誰,怎麼交法。而且這也是一個小問題,不必要有什麼證據。據周立波所說,當時,在某某家,某某是交3萬美元給莫虎,又交3.5萬美元給莫虎,同時胡交20萬美元給莫虎,照理在交款過程中應有所言語,當時周立波就是認為是律師費,不管是什麼費用,起碼是莫虎領了,即到了莫虎的腰包。說句不好聽,如果按周立波的陷害說,也可說是某某給錢莫虎是一種假象,而如果是真朋友,就是出於對周和唐的歉意。言下之意是對不起你兩個了,因自己的槍造成這個麻煩。而後來唐爽說他交律師費是2.5萬美元,而且是親自交有依據,這也不奇怪,因為按照莫虎這個為人,錢是不兼多的,就算某某交10萬美元給莫虎,莫虎一樣也要唐爽繼續給他自己的律師費,這不奇怪,而且與周立波的講話並不矛盾。
大事小事一世間事
兩個人的話都沒有可信度,很明顯的各自為自己洗白開脫。但可以理解,去朋友家吃一頓飯結果招來飛來橫禍、進警局、還可能被判刑……那種氣憤、懊惱、猜忌、驚慌失措可以想象的出來……
此案有個關鍵人物大家忽略了,就是法官。為什麼法官不傳喚唐爽出庭作證?是法官覺得沒必要了,因為槍支和毒品都沒有唐爽和周立波的指紋和DNA,官司再進行下去沒必要了。技術性的結案是最佳的選擇。
但二人的表現令人失望,近乎於狗咬狗的狀態有失科學家和演員的身份,但可以理解都是凡夫俗子誰也不想進監獄或是背一個罪犯的背鍋。印證了一句老話;“朋友就是用來出賣的”。
在我看來他們是一對傻狍子,法官都宣佈你們不是罪犯了,你們還掐個屁呀……最後是互相摸黑兩敗俱傷。再有,嘿嘿……就是娛樂大眾。
閒人天下第一
先說重大遺漏。
唐爽在專訪中明確提到:周立波很喜歡那把後來被警察在車上搜出來的帶有花紋的古董手槍,並且從某某的槍庫裡帶到了辦公室,後來還去打了槍,並且半開玩笑地向某某討要。如果這個說法屬實,這把槍肯定不止一次經過周立波的手,那麼後來為何會檢測不到周立波的指紋呢?這是肯定違反客觀規律的,除非周立波或者某某預測到半路會遇上警察,在周立波離開之前擦乾淨了,這種可能性幾乎不存在。
當唐爽的敘述與案情出現重大矛盾時,王志安沒有及時發現,追問下去。當然唐爽很有可能推說他也不知道怎麼回事,但是他的描述,已經出現了重大疑點。另外王志安也沒有追問唐爽與周立波、某某的具體交往情況,這對分析整個案件真相有幫助。
什麼“地獄的威脅”、“妖魔的恐嚇”、“被奸人所害壯志未酬”?誰害他了?周立波不過說了某某給了唐爽三萬五美金付律師費,這算什麼事啊?唐爽在採訪中把這解讀為“受賄”,有那麼嚴重嗎?你又不是公職人員,並且槍是從某某那裡來的,人家出於愧疚或者是仗義,幫你付個律師費,怎麼就成受賄了?至於“威脅恐嚇”更是匪夷所思,誰威脅他了?“奸人”又是誰?怎樣“害”他了?周立波嗎?人家在美國連個身份都沒有,也不是什麼黑社會老大,有何理由和能力把他威脅恐嚇成這樣?
還有,所謂“壯志未酬”指的是什麼?既然“年邁父母等我奉養”,那你倒是趕緊回來呀,美國沒有禁止你回國吧?
更奇葩的是,周立波的案件,跟“科技興邦”有何關聯?“教育強國”指的又是哪個國家?跟周立波案件又有何關聯?“十四億炎黃貴胄”指的是中華民族嗎?“炎黃”容易理解,“貴胄”?有誰見過用這個詞來形容中華民族的?那是形容貴族後代的專用名詞好吧?你一個以文理皆精聞名的高材生、復旦大學周易協會名譽會長、央視復興論壇海外執行長,受過多個國學名家的培養,不至於連“貴胄”是什麼意思也弄不明白吧?
還有什麼“浩然正氣”、“寧可站著死”,好像這事會讓你搭上性命似的,這哪跟哪呀?
此外,唐爽在訪談中對於成都七中校長的描述,也是疑點重重。據唐爽介紹,周立波案曝光後,成都市領導特意打電話給他高中母校成都七中的校長,詢問詳情,校長回答“我保證這事跟唐爽沒關係”。
唐爽今年三十二歲,距離高中畢業已經十三年了,而且復旦大學畢業後就去了美國至今,按照一般情況來說,跟高中母校的關係已經很遙遠了,頂多就是逢年過節問候一下高中的老師校長,簡單談談近況。但是,不但成都市領導在關注他,七中的校長貌似也對他付有無限責任,還得為一個畢業十三年遠在異國的學生打包票!這合乎情理嗎?這位校長有什麼把握確定唐爽就不會持槍吸毒?
事實上,事情發生之後,這位校長就在全校大會上針對此事發表了談話,內容請看下圖。
紅線部分看到了吧?這位校長根本就不瞭解情況,甚至還有點相信唐爽變了,可能“道德有所缺失”了。這個講話,跟唐爽所說的,是不是出入很大呢?
所以,律師費的問題,我還是傾向於周立波的說法,某某為唐爽付律師費,合情合理,也沒有違反法律。
至於唐爽,我只能說,背後的水,很深!
江楓大實話
面對真正的實錘,周立波口中多次提到的"必要時候"已經到來,然而他卻鴉雀無聲,他此刻完全可以和唐爽當面對質,多麼好的機會,前提是他真的是清白的真的沒有說謊,然而他選擇了沉默,難道這就是他最後的謝幕演出,應該不會,他還會做最後的掙扎
勿忘心安
從唐爽的回應與接受王局採訪可以得出如下事實1,某某,莫虎,唐爽都是朋友,還交往甚深。2,唐爽存在接受周與某某資助的事實,因為唐爽是聰明過頭了,周說資助,唐說學費,周說支付律師費,某某也說支付律師費,與受賄八杆子打不著,但唐說他沒受賄,還證明了自已付律師費!3,他們事後相討官私問題,因為只有周立波一人擔責而反目成仇了!可以看出,某某寧出錢讓唐閉嘴,唐也確實無辜的,難道周立波偷了某某的槍,還偷了某某的毒品和器具嗎?不可能,是某某把槍和毒放進包裡的,是送給周立波的。而唐爽是知道車裡有槍有毒的,但沒有告訴周立波,應該拒絕警察搜查,但是他沒有!反而同意搜查!事後又講當日周立波出現幻覺,暗示周立波吸毒了,還說了,是周立波索要槍支來玩,某某不同意,可是唐爽見到眾人將東西放回車上,只知有槍,不知有毒。指向很清楚,寧維護某某,捨棄周立波,明顯在講周立波拿了某某的槍,吸了某某的藥,是自找的禍!而周立波講我沒有,沒有,是你們構陷我!好在法律上判了無罪,證明毒具,藥品沒有DNA,槍子彈也沒有子紋。為什麼你們要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