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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萬多元收蔗款一拖就是三年,
法院窮盡調查手段,
核實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
被執行人去世後,
39名農民工的勞務費何去何從?
6月27日,
對農民工來說,他們的希望只有你們
賓陽縣法院舉行2018年度司法救助金集中發放大會,將55926.7元專項司法救助金髮放到這39名農民工手中。
◆ ◆ ◆ ◆ ◆
“針對這39件涉民生‘執行不能’的案件,法院通過開設涉民生類案件快審、快執、快清的“三快”綠色通道,積極爭取賓陽縣委、縣政府的支持,並按照司法救助發放相關制度,嚴格審查把關,根據各申請人的實際情況發放專項司法救助金。”賓陽縣法院院長覃軍在發放大會上介紹說。
正值“百日風暴”專項執行行動期間,賓陽縣法院常態化利用強制手段專攻小額標的案件,加大對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向生活困難的申請執行人發放專項司法救助金,為他們解決燃眉之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也體現了法院的人文關懷。
“
沒有想到能領到救助金,感謝人民法院,也感謝黃日進法官,我知道他很努力很辛苦地幫助我們。”申請執行人陸阿姨感慨地說。
”
2014年5月1日,文某組織陸阿姨等39人收砍其位於賓陽縣武陵鎮種植基地的甘蔗,約定半個月結付一次勞務費,以砍伐甘蔗噸數計勞務費。
2015年5月下旬,陸阿姨等人收砍完甘蔗後,經核算,文某尚欠陸阿姨等39人勞務費55926.7元。經多次催收未果,陸阿姨等人將文某訴至賓陽縣法院,法院判決文某支付陸阿姨等39人勞務費55926.7元。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賓陽縣法院執行幹警窮盡調查手段,發現被執行人文某確無財產可供執行,並在執行過程中獲知和核實了被執行人文某去世的消息。
瞭解到39名申請執行人均為農民工,生活拮据,賓陽縣法院以民生為重,充分考慮申請執行人的現實困難,經過嚴格的審核後決定向39名當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55926.7元。
“
“終於拿到錢了,不容易啊!非常感謝法院!”發放現場秩序井然,39名當事人都紛紛表示感謝法院和法官們為他們所做的努力。
”
發放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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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下一步法院將繼續加大對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和執行救助力度,最大限度地幫助當事人解決實際困難。”
發放大會結束後,覃軍表示,對於“執行不能”的案件,賓陽縣法院除了向生活困難的申請執行人發放專項司法救助金外,還將繼續做好終本案件回頭看工作,定期梳理、排查終本案件,一經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將立即恢復執行 。
同時進一步提升執行質效,用足用好各種法律手段,督促被執行人履行法律義務,全力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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