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始末

新乡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始末

凤凰山作为新乡市北花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世纪的几十年来,一直肩扮演着河南省三大建材基地之一的角色,为国家和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默默贡献着。在开采期间,整个凤凰山千疮百孔,污染严重。进入21世纪以来,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成效显著,绿树成荫,游人如织。这些成绩是如何取得的?作者有幸采访到了中共政协凤泉区党组副书记、区矿山森林公园管理局党组书记杨金峰。

杨金峰,1960年1月出生,凤泉区人。1981年9月任北站区农技站技术员、区农办科员,1984年1月任北站区耿黄乡副乡长,1987年10月任北站区潞王坟乡副乡长,1990年3月任北站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1990年10月任北站区农机局局长,1995年8月任北站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兼区农机局局长,1998年6月任北站区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2002年4月任北站区农林局局长,2006年8月任凤泉区农林局局长兼区畜牧局、凤凰山森林公园管理局、矿山公园管理局局长,2010年4月任凤泉区农林畜牧局局长兼凤凰山森林公园管理局、矿山公园管理局局长,2010年8月任中共凤泉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统筹城乡发展委员会主任兼区林业局、凤凰山森林公园管理局、矿山公园管理局局长,2012年5月任政协凤泉区副主席兼区林业局、凤凰山森林公园管理局、矿山公园管理局局长,2016年5月任政协凤泉区副主席兼区矿山森林公园管理局党组书记,2017年7月后任现职。

说起凤凰山森林公园的建设始末,杨书记作为亲历者、组织者,向我们一点点地娓娓道来。

凤凰山位于凤泉区(原北站区,2004年1月更名凤泉区。下同)北部,距离新乡市中心14公里,面积约4.5平方公里,区域总面积5.94平方公里,蕴藏丰富的石灰岩、白云岩等矿产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发展水泥行业后,凤凰山区域开始大规模开采,累计开采石灰岩等各类矿产2亿余吨,曾被誉为河南省三大建材基地之一。盲目的掠夺式开采对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人民群众生活受到严重危害,粉尘颗粒悬浮量最严重时一年达到十三万吨,“抬头不见天,尘土满身沾,出门捂着脸,吃饭盖着碗,一年吃块预制板。”“炮声震天响,灰尘飞满天,吃饭打着伞,睡觉蒙着脸。”“天不晴,地不平,灯不明。”等顺口溜反映了人民群众无奈的心声。

为解决长期污染问题,改善人居环境,从1998年开始,凤泉区按照新乡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凤泉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改造,全力建设凤凰山森林公园。主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8年至2001年,属于禁爆禁采阶段;第二阶段从2001年至2005年,属于集中治理阶段;第三阶段从2005年至今,属于开发建设阶段。

新乡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始末

一、壮士断腕,禁爆禁采,防止生态环境恶化

1998年,凤泉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抢抓机遇,认真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在作出产值每年减少4000万元、财政收入每年减少500余万元、闲置矿山机械设备3300余台(套)、2000余名工人需要重新安置的艰难抉择后,开始探索经济发展模式从资源型向生态效益型转变,逐步关闭中小型采石场。

1999年12月22日,新乡市政府下发《关于禁止在潞简王墓周围爆破采石的通知》,围绕保护潞简王墓,划定禁爆禁采区,面积约7.04平方公里。之后,凤泉区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禁采区工作,对凤凰山全面禁采,关停40余家青石采矿企业、8家白土采矿企业和180多家个体采矿户,凤凰山实现了全面停采。

二、刮骨疗毒,集中治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2001年开始,围绕潞王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凤泉区开始谋划建设凤凰山森林公园,委托河南省林业设计院进行规划设计。12月18日,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了《新乡凤凰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划凤凰山森林公园核心区域位于凤凰山阴坡环山路以南、潞王陵以北,东起玫瑰泉、西至堡上村,东西约2000米,南北约2200米,外围景区主要分布在核心区南部,以及东西部。公园总面积为9565亩,主要分为森林公园管理服务区、森林野趣区、康体娱乐区、休闲

渡假区、峙山庙宇区、观光林业区、世利农业苑区、殷商文化区、佛教崖雕区、陵前植物园区、淡竹园等“十区一园”。同时,推行“政府支持、国土协调、社会参与”三位一体工作机制,重点实施关闭碎石企业、土地盘活利用、植树造林、清理矿体危岩等工程。

(一)土地利用

2003年7月30日,在碎石企业全面停产的基础上,区政府印发《关于收回潞王坟乡14家碎石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新北政土〔2003〕11号),总计38.625亩,其中耕地23.55亩、非耕地15.075亩。

(二)植树造林

2001年开始,凤泉区借助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的方式开展大规模植树活动。截至2005年,植树造林总量达到310万株,凤凰山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6.15%。

三、涅槃重生,开发建设,提升生态环境品位

2005年,经过五年的综合治理,凤凰山森林公园初现雏形。新乡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高标准谋划建设新的凤凰山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步入快速发展时期。2005年12月,凤凰山森林公园荣获省级森林公园称号。2008年4月,荣获省级矿山公园称号。2010年5月,国土资源部批准建设凤凰山国家级矿山公园,规划面积为5.94平方公里。

(一)谋划与规划

2005年9月15日,新乡市委、市政府决定建设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要求凤泉区围绕建成新乡市的生态屏障,建成新乡市的后花园进行规划定位。要加速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规划建设,把森林公园建设成集生态、旅游、休闲、度假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园区。要把原来凤泉区委托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制作的30平方公里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的规划方案,作为今明两年生态园区建设的首期工程实施。在此基础上,以凤泉区为主,市城市规划局参与,尽快制订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拓展规划,建设更大范围的森林公园生态园区。拓展规划由有关专家在省设计的30平方公里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延伸的内容首先要把南水北调两侧各250~300米建成绿化带,树种由专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扩展面积由专家确定。森林公园规划要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批,整个规划可分两期或三期实施,9月底拿出初步规划方案。17日,凤泉区成立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武建民任组长,开始推进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工作。12月31日,河南省林业厅下发《关于建立新乡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的批复》(豫林护批〔2005〕15号),同意在凤泉区潞王坟乡分将池、金灯寺、堡上和坟上等行政村内建立森林公园,定名为“河南省新乡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面积1000公顷(其中国有林地640公顷)。

2006年1月21日,新乡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新乡市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指挥部(新文〔2006〕6号),同时印发了《关于建设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的决定》(新文〔2006〕7号),新乡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正式拉开帷幕。

2006年2月5日,新乡市委、市政府召开了高规格、大规模的动员大会,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成为全市“头号工程”。凤凰山森林公园西起辉县市范屯、李固,东至卫辉市石骆驼、石屏,北至辉县市常村、燕窝和卫辉市虎掌沟、大谷驼、大司马一带,南到凤泉区与牧野区交界。东西横跨约15公里,南北纵深16公里,涉及凤泉区、辉县市、卫辉市共7个乡镇76个村,总面积约180 平方公里,分为“三区”(为北部森林生态区110平方公里、中部休闲观光区30平方公里、南部农林生态区40平方公里)、“三带”(为单侧造林100米宽的济东高速防护林带、单侧造林250米宽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护林带、单侧造林50米宽的卫柿线防护林带)。

2006年2月23日,凤泉区设立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管理局(凤编〔2006〕10号),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规格为正科级。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2008年4月10日,凤泉区设立新乡市凤凰山矿山公园管理局(凤编〔2008〕3号),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规格为正科级,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2009年4月2日,新乡市编委批准成立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新编〔2009〕13号),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隶属市林业局管理,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

2009年4月14日,凤泉区规划委员会召开2009年度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凤凰山森林公园矿山博物馆选址意见和平面规划方案。11月27日,新乡市政府成立河南新乡凤凰山国家矿山公园建设指挥部(新政文〔2009〕266号),同时启动“河南新乡凤凰山国家矿山公园”申报程序,进一步加强凤凰山区域矿山遗址、地质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2011年7月,经省林业厅批准,“河南省新乡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面积调整为2036公顷,其中凤泉区820公顷。

2012年3月,凤泉区委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组织设计《新乡凤凰山国家矿山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并于2013年10月31日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同时,委托武汉一洋装饰广告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组织设计《凤凰山矿山博物馆布展设计方案》。

(二)植树绿化与项目建设

2006年,是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的“启动年”,植树造林工作开始大规模展开。1月24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新乡市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造林绿化实施方案》《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路网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到2010年,凤泉区需植树448.9万株,其中凤凰山义务植树基地158.9万株;修建卫鲁线、卫东线、东二环延伸至山詹线等3条框架道路以及12条休闲观光道路、10条景区内道路,总里程60.76公里。随即,凤泉区政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于2月20日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凤政〔2006〕12号),启动植树造林工作,并采取社会化招商的方式,制定了《新乡市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义务植树基地造林绿化招投标方案》、《新乡市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义务植树基地造林绿化采购方案》,签订合同98份。

2006年2月21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新乡市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造林绿化效能监察方案的通知》,对凤凰山森林公园造林绿化工作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效能监察,确保3年内完成1875万株植树任务。

同年4月,凤泉区全面启动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信心工程”。

是年,凤凰山森林公园核心区域累计投入3200余万元,凤凰山义务植树基地完成植树60.77万株,完成全年任务的114.7%,成活率、保存率均保持在95%以上;开挖整修鱼鳞坑20.58万个,人工造田350亩。通道绿化占地5020.5亩,其中济东高速绿化带占地2666.8亩,南水北调绿化带占地1384.9亩,县乡道路通道绿化968.8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累计投资200余万元,完成前山临时供水工程、西山引水上山供水管网工程、森林公园电网建设等工程。路网建设快速推进。核心区累计完成路网建设35公里,凤中路隧道建设工程竣工使用,铺设云龙山、世利苑等景区内道路10公里。总投资约140万元的龙潭花园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回音壁南侧、石门南侧、现场指挥部西侧、天梯南侧小游园土地平整,绿化美化招投标工作与团结路拆迁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投入资金465万元,完成了面积达3.6万平方米的团结路东侧有碍观瞻物拆迁工作。

2007年是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提速年”。2月6日,新乡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新乡市2007年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月27日,凤泉区印发《关于2007年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实施意见》(凤文〔2007〕16号),对全年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作了具体安排。当年,凤凰山森林公园完成植树109万株,其中凤凰山义务植树基地完成植树36.1万株,占年度任务35万株的103%;完成核心区内采矿废弃地、坑洼地和小型生态园区平田整地763亩,搬运碎石土方1.6万方,垒砌石岸约0.7万方,回填客土约16万方,开工挖坑和鱼鳞坑整修项目4个,新挖坑20万个。完成核心区外环前唐线道路路基清障和路面修筑工程18公里,铺设凤凰山登山步道3.92公里。完成凤凰山主峰900立方米山顶蓄水池1座、人工瀑布2处,修建蓄水池15个,蓄水量约3.8万立方米,坑塘水系建设约6000平方米,凤凰山前山水系已初步形成。龙潭花园、山前采摘园、回音壁南侧、石门南侧、现场指挥部东侧等5处小游园建设工作已经全部竣工,竣工面积约27万平方米。

新乡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始末

(三)生态环境治理

2005年12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大气污染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05年12月10日前,取缔关闭凤泉区域所有的碎石场和石灰窑;12月31前,关闭凤泉区域13家立窑水泥企业,年生产规模242.7万吨。

凤泉区污染企业关闭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吨/年

序号

污染企业名称

隶属关系

生产规模

1

河南新乡水泥厂

新乡市

30

2

新乡市金山水泥有限公司

新乡市

50

3

新乡市凤泉区张门建材厂

新乡市

4.4

4

新乡誉华水泥有限公司

新乡县

20

5

新乡金灯水泥有限公司

新乡县

20

6

原阳县水泥厂

原阳县

18

7

新乡市第一水泥厂

牧野区

10

8

新乡市华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凤泉区

20

9

新乡市凤凰山水泥厂

凤泉区

10

10

新乡市中州水泥有限公司

凤泉区

16.5

11

新乡市长岭水泥厂

凤泉区

8.8

12

新乡市豫星水泥厂

凤泉区

10

13

新乡市中原豫魁水泥有限公司

凤泉区

25

2006年2月19日,凤泉区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在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区域内乱采乱伐的通告》(凤政〔2006〕10号),禁止进行非法爆破、取土、搭建房屋、破坏植被、建立污染企业等危害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的活动。3月6日,凤泉区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凤办〔2006〕14号),对规划区内违规乱建的寺、庙、观、堂及封建迷信活动场所进行治理整顿。7日,凤泉区政府下发《关于对新乡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区域内锅炉(窑炉)环境污染实行综合整治的决定》(凤政〔2006〕25号),关停锅炉12家,限期治理2家。

同年5月20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06〕79号),对森林公园区域内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关闭,对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但工艺技术不合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企业和单位,实施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

2006年,治理水泥机立窑、煤场、烟尘污染、粉尘污染等核心区域内污染企业29家。

2007年6月28日,凤泉区开展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规划区域内煤场、二灰搅拌站(场)等粉尘污染企业整治活动,整治企业8家。是年,共投资57万元,拆除核心区内分将池、堡上、坟上3个村55家企业,拆除旧石灰窑20桶、旧碎石台8处、房屋89间、乱石岗1处,总面积达3.8万平方米。

2008年11月11日,凤泉区政府向新乡市政府递交了《关于对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内工业企业环境整治有关问题的请示》(凤政〔2008〕147号),请求对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核心区内14家工业企业,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段推进的办法稳步开展整治工作。

2010年6月10日,凤泉区召开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专题工作会议,会议对凤凰山森林公园重点区域界线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审批程序和职责,要求重点区域新上项目要以旅游文化产业为主,突出绿色、生态、环保理念,逐步取缔工业项目,场院绿地率一般区域达到35%以上,重点区域必须达到50%以上。

2011年,凤凰山森林公园综合整治指挥部《关于印发凤泉区凤凰山森林公园综合整治名单的通知》,关闭企业19家、无证经营场所9家。

截至2017年,凤凰山区域累计关闭各类污染企业近300家,大气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

在自主筹资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基础上,凤泉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主要是:清理矿渣和残留矿体;整治边坡,加固危岩体、危岩块;客土压覆、植被绿化。2010年3月23日,凤泉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决定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文件坚持以人为本,倡导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工作思路,按照突出重点、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等四大原则,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1、凤凰山森林公园区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区

凤凰山森林公园区域可分为重点保护区、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等三个等级。

(1)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

凤凰山省级矿山公园重点保护区。凤凰山面积9.1平方公里,园区内有冯欢珊石灰岩采场、冯欢珊顺层滑动断层(面)、愚公泉等3处珍稀级矿业遗迹和5处重要级、25处一般级矿业遗迹。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点保护区。规划渠道中心线两侧各120米范围内,严禁开矿和修建永久性建筑;护堤外两侧各2000米为限制开采区,禁止建设有严重污染和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

(2)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主要包括凤凰山石灰岩矿、驼腰山石灰岩矿、青龙山石灰岩矿、峙山石灰岩矿等4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面积总共28.87平方公里。

(3)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

主要老道井—东同古、何屯、西张门、东张门4个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

2、主要治理项目

(1)凤凰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项目分两期进行,2006年一期开始,2007年二期开始。项目共修砌挡土墙4159立方米,土方开挖63986立方米,回填67545立方米,石方开挖8250立方米,回填12000立方米,植树4392棵。

(2)西张门白土矿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项目完成面积59030平方米,回填土方17054立方米,建养鱼塘1处,修复道路1020米,修复灌溉渠道3条,总长770米。植树绿化面积7053平方米,约105亩,植树7100棵。

(3)潞王坟乡泥灰岩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完成治理面积36.57公顷。工程项目整理土地325亩,其中土地平整153亩、水塘60亩、林地112亩,新建道路4401米,种植乔木26226棵,其中果树7355株、其他树木18871株;种植灌木1138棵;种草654平方米。

(4)长岭山泥灰岩矿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于2010年实施。

(5)峙山石灰岩矿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于2011年实施。

自凤凰山森林公园创建以来,先后争取国家资金8700万元,筹措社会资金2.12亿元,治理重点地质灾害区域5.09平方公里,搬运碎石土方4万多方,建设景区道路65公里,植树800多万株,种草50多万平方米,建设牡丹苑、月季苑、木兰谷、红果园、紫金苑、翠竹渊等22个景观游园,建成凤凰山文化产业园、国家矿山博物馆、地质广场、主题碑、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已形成工业矿山遗迹与自然地质遗迹相得益彰、人文历史景观与生态自然景观融为一体、美学价值与科学价值相辅相成的综合性矿山森林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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