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女明星被「毒父」控訴「不盡孝道」,5000萬贍養費該不該給?

文 | 王倩

這幾天,正義君的微博被一段視頻刷屏了,內容是某當紅女星親爹控訴其“不盡孝道”,要求其支付5000萬元贍養費,否則就“一起下地獄”。

網友們根據該女星的生父李先生在節目中的描述“天津人、30歲、古裝劇”,紛紛變身福爾摩斯,猜測女星正是《甄嬛傳》中瑛貴人的扮演者毛曉彤。

「聚焦」女明星被“毒父”控訴“不盡孝道”,5000萬贍養費該不該給?

「聚焦」女明星被“毒父”控訴“不盡孝道”,5000萬贍養費該不該給?

視頻中,李先生自述:其在女兒還在襁褓之中時,就已和前妻分居,女兒不到2歲時兩人離異,後來自己因涉毒入獄。此外他還表示女兒的成功與他密不可分,因為他曾和前妻一起出錢培養女兒學藝術,學樂器。

「聚焦」女明星被“毒父”控訴“不盡孝道”,5000萬贍養費該不該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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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女兒成名之後卻與她疏遠,不願見她,甚至“連買個禮物都沒有”。現在她要向女兒索要5000萬的贍養費,並且要求女兒改名跟他姓,還要長期與他保持聯繫。

關於贍養

➤ 正義君:如果父母很少盡到撫養義務或未盡到撫養義務,子女是否可以不盡贍養義務呢?

➤ 楊文戰:大部分父母都是愛孩子的,但在個別家庭中有些父母在孩子未成年時並未盡到父親或母親的撫養責任。比如,離婚後拒絕支付撫養費、比如在孩子小的時候棄子而去多年無音信等等。當父母未盡撫養義務時,當他們需要贍養時,子女有沒有權利拒絕贍養呢?法律上的答案是不能。

法律上,父母撫養子女和子女贍養父母都是法定義務。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時不盡撫養義務,作為孩子的其他監護人有權依法代孩子起訴要求其支付撫養費用。當時沒有提出這種訴求,並不能免除子女在成年後贍養老人的義務。這是法定義務,在個案中也許確實不夠公平,但法律就是法律,還是要遵守的。

➤ 正義君:子女不盡贍養義務會有什麼後果?

➤ 楊文戰:如果子女拒絕贍養父母,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其盡贍養義務,法院可以強制判決。如果子女拒絕贍養父母構成遺棄甚至虐待,情節嚴重構成犯罪,還可能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贍養費

➤ 正義君:李先生向女兒索要5000萬贍養費,這個要求合理嗎?

➤ 楊文戰:這個要求顯然不合理,明顯過高。法律上支持的贍養費用標準要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等情況綜合來考慮,而且一般來講,贍養費的支付應採取定期支付的方式。他要求的這一次性支付5000萬顯然超出了合情理的贍養費標準。

➤ 正義君: 如果該女星向李先生支付贍養費,合理金額應為多少?

關於改名

節目視頻引發熱議後,有網友在微博曝出疑似李先生與某節目工作人員的聊天記錄截圖。截圖中,李先生除了在節目中索要5000萬贍養費以外,還要求毛曉彤更回原名跟他姓李,並且必須保持經常穩定性的聯繫,還稱自己的生活質量需要與毛曉彤母親一樣。

「聚焦」女明星被“毒父”控訴“不盡孝道”,5000萬贍養費該不該給?

➤ 正義君:李先生是否有權利要求其女兒改回原姓名?

➤ 楊文戰:夫妻離婚後經常會有子女更改姓名的糾紛。大致上這類事情有幾個原則:

1、原則上夫妻離婚後撫養孩子的一方無權擅自給子女變更姓名,很多地方的公安機關也都有變更子女姓名需要夫妻雙方同意的要求。

2、離婚後不撫養孩子的一方不得以孩子姓名被變更為由不支付撫養費,法律上這是兩個問題。

3、離婚後發現子女姓名被改變,可以與公安機關交涉要求恢復,可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責令恢復原姓名。但是如果子女已成年,是否要恢復原姓名應由子女決定,在子女未成年但有足夠認知能力的情況下,也應考慮子女利益、尊重子女的意願。

所以,考慮到李先生女兒已成年,她的父親提出要求她恢復原姓名的要求,顯然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

關於“保持經常性聯繫”

➤ 正義君:李先生要求其女兒與其保持經常性、穩定性的聯繫,此要求合理嗎?

➤ 楊文戰:李先生要求與其女兒保持穩定性、經常性的聯繫,就是通常說的“常回家看看”的意思,屬於精神贍養範疇,依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人有這樣的權益,從法律上看根據實際情況應予以適當支持。

但是從實踐來看,對精神贍養的標準缺乏明確標準,且即使法院判決在父母子女之間本就缺乏親情基礎的情況下,也存在執行難題,實現起來有時是比較困難的。

對於此事,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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