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聯盟對身爲黃蜂隊老闆的麥可·喬丹出台「喬丹禁令」的原因是什麼?你如何看?

鐵桿籃球鞋


“喬丹禁令”的存在,主要是為了防範NBA“陰陽合同”的產生。

眾所周知,為了防止有NBA球隊用錢囤積球星,NBA設定了“工資帽”和“奢侈稅”。如果一支球隊的總工資超過了工資帽,他們就無法直接簽約自由球員。而如果工資超過了奢侈稅起徵點,就會被迫繳納鉅額的罰款。為了避免出現這樣的情況,有一些球隊鋌而走險,開始搞一些“陰陽合同”出來,試圖空子。

最早的“陰陽合同”簡單粗暴,但是也非常容易被戳穿。比如前NBA狀元喬-史密斯,在97-98賽季場均得到14.6分6個籃板。可是賽季結束,他只與森林狼簽下一年175萬美元的合同。那個賽季,他場均13.7分8.2板,但是卻再一次以一年210萬美元的合同與森林狼續約。這是不是比今年考辛斯加盟勇士還奇怪?表面上,他說這是為了能和加內特一起打球而做出的犧牲。但是真實情況肯定沒那麼簡單。實際上,這就是一個假合同。史密斯與森林狼進行了私下約定,先簽三年的低價假合同,然後在2001年開始,森林狼會開出7年8600萬美元的鉅額合同給他作為補償。可惜,還沒等到補償,NBA就先發現了。於是森林狼遭到重罰,剝奪之後五年的選秀權。這也讓加內特的職業生涯遭到沉重打擊。

經過這件事之後,NBA的陰陽合同就銷聲匿跡了。有一些合同被懷疑是陰陽合同,但是最終都查無實據。比如說,2013年俄羅斯球員基裡連科跳出了1000萬美元的球員選項,同時放棄與球隊的3年2400萬美元的續約計劃,轉而以一年318萬美元的工資,加盟了籃網隊。當時,一位俄羅斯富豪剛剛收購籃網。很多人懷疑,這兩位俄羅斯老鄉一定是私下裡達成了某種秘密條約。所以基裡連科才會明目張膽的做這種“傻事”。可惜因為沒有證據,最後不得不不了了之。

這種“陰陽合同”,其實我們也很熟悉。比如買房子的時候,為了節省稅款,很多人都會搞這一套。連NBA這樣的地方,也無法免俗。隨著時代的發展,“陰陽合同”也變得越來越高級了。既然私下裡簽訂合同的風險太大,還會被NBA官方制裁,那麼一份符合法律的“真合同”,就十分有必要了。而同時身為黃蜂隊老闆,自己旗下又有耐克公司“喬丹品牌”的邁克爾-喬丹,正好有能力這麼幹。


2015年,黃蜂隊宣佈與球員邁克爾-基德-吉爾克里斯特(以下簡稱麥基吉)完成續約,合同價值是4年5200萬美元。作為選秀榜眼和一名冉冉升起的新星,麥基吉場均能得到11分7.6個籃板。這樣的合同確實顯得有些小了。而非常“巧合”的是,與此同時,麥基吉得到了喬丹品牌的代言合同。因為NBA的工資是要計算入工資帽的,如果超過一定限額,還要繳納奢侈稅。但是代言合同卻不需要。所以,很多人以為,喬丹老闆把一樣的錢,轉換了一下支付方式,就可以節省奢侈稅,還能保持球隊工資空間的靈活度,可謂一舉兩得。

但是NBA卻坐不住了。這樣一搞,明顯是鑽空子啊。以後如果所有球隊都這樣效仿,先低價籤工資合同,再拿別的收入做補償,那還了得?此風不可長!於是NBA頒佈了“喬丹禁令”,規定了喬丹本人不能決定旗下的品牌與NBA球員簽約,只有他公司的高管才能決定。從而堵住了喬丹把錢從左手導右手鑽NBA孔子的漏洞。這樣做的目的,本質上是為了避免盤外招,保證NBA的公平競爭。


豬油鹼


聯盟下達“喬丹禁令”,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為了防止喬丹通過球鞋合同對球員進行補償,以便在球隊和球員簽訂合同的時候,以低於市場的價格簽約。

聯盟在發佈“喬丹禁令”的時候表示:喬丹不能選擇誰來代言球鞋合同,因為工資帽限制。過去7年至少6位黃蜂球員獲得喬丹球鞋代言合同。

聯盟中有很多超級巨星代言喬丹球鞋,比如克里斯保羅、維斯布魯克等。在喬丹成為黃蜂隊的老闆之後,黃蜂隊中有很多不知名的球員開始代言喬丹球鞋。

這讓聯盟有理由懷疑,喬丹通過球鞋代言補償進行了NBA所不允許的操作。

“飛人”喬丹既是黃蜂隊老闆,又是運動裝備品牌Jordan的負責人,在和黃蜂的球員簽約的時候,喬丹可以同時以球隊老闆和球鞋贊助商的身份出現。這樣可以讓黃蜂隊通過給予勞務合同外的補償,來獲得市場價值一下的簽約,從而逃避奢侈稅。

聯盟雖然有所懷疑,但是沒有證據。真正促使聯盟出臺“喬丹禁令”的,是黃蜂隊和邁基吉之間的合同。

邁基吉和黃蜂達成了4年5200萬美元的合同,以邁基吉的能力,這份合同明顯低於了市場價格。同時邁基吉也是喬丹球鞋的代言人。

雖然邁基吉可能以代言球鞋的方式得到了補償,但是聯盟依然對喬丹下達了禁令。

當然,這並不是說黃蜂隊的球員就不能夠做喬丹球鞋的代言人。聯盟的禁令意思是:當喬丹球鞋要簽訂黃蜂隊的球員作為代言人的時候,這個決定不能夠有喬丹來做,而是讓喬丹球鞋的高層來做出決定。

在我看來,這樣做有什麼意義呢?難道喬丹球鞋的高層會不徵求喬丹的意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