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跳樓女生「頭七」,請不要用作惡者「有輕生念頭」來搪塞

慶陽跳樓女生“頭七”,請不要用作惡者“有輕生念頭”來搪塞

頭七已經過了,那個被老師猥褻跳樓身亡的19歲女孩。

6月27日下午,《中國新聞週刊》記者來到慶陽六中,甘肅跳樓女孩李某某所在的高中。該校副校長李克勤以及校長助理範東新代表學校接受了採訪,介紹了當年事發後學校的處理情況。

除了用黑體字強調的校方表示,涉事教師吳某現在情緒很差,有輕生念頭。”報道里校方通篇沒有一句對跳樓身亡女生的悼念,沒有一句道歉。這真是一個冷血的回應。

那些冷血的起鬨者,已經被警方陸續行政拘留。(注:慶陽警方在這一事件中沒有任何失職,包括對涉案教師的行政拘留處罰)。只是比起那些無知的起鬨者,當事的校方和教育部門的更加冷血,幸好那個女孩再也聽不到了!但我們,還是要懷著憤怒的心情,把這個女孩遭遇的冷血和不公再看一遍。

根據該校副校長李克勤及校長助理範東在《中國新聞週刊》的話語,我們再來詳細梳理這一不幸事件的脈絡。

猥褻事件其實發生在201695日,96日跳樓女生向心理老師反映後,校方就已經知道並核實了這一事件。但針對女生控告書裡所說的親吻、撕衣服等細節,範東生校長助理是這樣親口說的:“具體的細節和過程我們也問不出來,咱們也不是公安機關,不能審問人家。”既然不是公安機關,為什麼不報警呢?

李某某父親之後上訪到市紀委,教育局紀檢組來校進行核查,2017年2月,李某某父親到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報警,53日那天,公安局突然來學校把吳老師帶走,第二天正式通知學校,吳老師涉嫌猥褻,將對他採取行政拘留十天的處罰。

2017524日,跳樓女生李某來到學校,坐到了學校5樓欄杆上,公安消防都到了。範東生校長助理親口說

在此之前,絕大多數老師都不知道吳老師曾經因猥褻罪被拘留過。525日,學校正式通報,這個事情就明朗化了,加上公安機關的處罰決定,我們就認定吳老師猥褻的事實。”

注意,校方親口承認,是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並且李某某公開試圖跳樓輕生之後,學校才正式通報並給處分的,在此之前甚至其它老師都不知道。校方究竟為什麼試圖掩蓋此事,這不是包庇是什麼?

而猥褻女生致其抑鬱並跳樓自殺的處罰,終於姍姍遲來,就是從高級職稱降為中級職稱。這個處罰工資肯定會了三五百,但絕對不會超過一千。只是慶陽市教育局直到現在,還一再強調這個處罰已經“很重了”。

一個月少三五百工資的處罰和一個學生被猥褻被抑鬱自殺,慶陽市教育局的天平是怎樣的冷血和官僚呢?是的,這樣處罰“很重了”,重得讓人看不到天理和公道?

626日,慶陽市教育局宣佈最新處罰是“撤銷涉事教師吳某的教師資格,調離教育系統。”請問為什麼不開除公職?國家正式編制的事業單位人員,除了教育衛生系統,其它任何一個崗位都或多或少和政府部門沾邊。想調到哪裡去呢?

是要讓那個猥褻學生致其自殺的老師“因禍得福”嗎?

李某某父親稱,他前後和學校溝通不下二百次,要求學校向李某某道歉,但學校一直沒有道歉。記者就此詢問學校,校長助理範東新親口說:“沒有二百多次,他對學校的訴求一直是,沒錢給女兒看病,要學校出錢。從未提及要求學校向她女兒道歉的訴求。”學校和教育局至今從未向李某某道歉,理由竟是沒有人提出要求,這是怎樣冷血和厚顏無恥的推諉?

新聞採訪的最後,學校和記者用黑體字一再強調涉事教師吳某現在情緒很差,有輕生念頭。”學校天天和涉事老師吳某溝通,還安排了一個老師跟在她身邊?我們並不希望涉事老師吳某因此自殺謝罪,但更不希望他因為有輕生的念頭就可以逃脫應有的處罰。

學校對猥褻女生的加害者吳老師,學校人道主義關懷無微不至。對受害者被猥褻被抑鬱自殺的女生,學校又是怎樣的呢?沒有一句道歉,理由是沒有向學校提出。李某某被猥褻診斷抑鬱症後明確需要陪護,曾4次自殺,學校可曾派人參與照顧看護了呢?而李某某最終是為了減輕家裡負擔,讓辭職照顧她的父親出去工作,自己無人陪護最終自殺的。

受害者頭七剛過,加害者有輕生念頭為什麼可以大張旗鼓,滿目刷屏呢?這是在博同情,還是在威脅什麼?天日昭昭,千夫所指,作惡者憑什麼想心安理得呢?要說抑鬱和輕生的念頭,除了不幸的女生和家人,關注和質詢這一事件的網友,多少人難受和壓抑得要死?至少我是如此

我們只希望猥褻女生致其自殺的加害者受到應有的處罰,而開除公職是最基本的要求。慶陽市教育局“親吻三處達不到開除標準”的荒唐理由,就不要和曾經的“戴套不算強姦”一樣來丟人現眼了!那是猥褻,涉嫌強姦,不是親吻!

順便說一句,罪不至死,禍不及家人,有網友搜索了猥褻女生的吳某有一個兒子在清華大學讀書。我們不希望他因此受到影響,放棄學業,雖然受害者永遠失去了進入大學的機會。

但坦率的說,一個在清華讀書的兒子,在小一點的地方和單位,的確可以給父母掙來很多地位、榮光和照顧。這在當地官方和學校也是一個心照不宣的因素吧?至少,在我們當地,一個考上清華的家庭,政府領導都會適當照顧的!

慶陽跳樓女生“頭七”,請不要用作惡者“有輕生念頭”來搪塞


但是,人在做,天在看!被猥褻跳樓自殺的19歲女孩頭七剛過,無論如何也不要用作惡者“吳某有輕生念頭”來搪塞我們!難道要我們相信蒼天在上,世間自有報應,冤魂可以索命嗎?

希望大家能夠多多轉發關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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