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消費爭議的維權渠道

在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可以選擇以下五種渠道有:

一,直接找經營者;

二,消費者協會;

三,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四,仲裁委員會,我國有專門的《仲裁法》,由仲裁機構對經濟糾紛進行處理;

五,消費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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