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可以選擇以下五種渠道有:
一,直接找經營者;
二,消費者協會;
三,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四,仲裁委員會,我國有專門的《仲裁法》,由仲裁機構對經濟糾紛進行處理;
五,消費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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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2 10:54:34 晉州普法
在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可以選擇以下五種渠道有:
一,直接找經營者;
二,消費者協會;
三,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四,仲裁委員會,我國有專門的《仲裁法》,由仲裁機構對經濟糾紛進行處理;
五,消費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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