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你70歲再婚我不管,但你不能讓我出讓去世媽媽的房子

我母親五年前去世,我父親想再婚,問題是我父親今年已經70歲了,並且是企業退休,工資很低,不夠他看病,他的再婚對象是我母親跳廣場舞認識的一個舞友。她姓張,叫張芝梅,今年58歲,45歲離婚到現在。

父親,你70歲再婚我不管,但你不能讓我出讓去世媽媽的房子

我家離廣場近,我母親活著的時候喜歡跳廣場舞,和這個張芝梅關係很好,張芝梅在街道租房子賣衣服,是那種很有腦子的女人。我母親經常帶著親戚在她哪兒買衣服,說是她一個人不容易,照顧她生意。這個張芝梅很吃得開,經常來我家玩,買一點水果表示感謝之類。我母親去世之後,她仍然經常來看望我父親。因為知道她和我母親的關係,我們都沒有在意。不知道怎麼她竟然和我父親好起來,願意嫁給我父親。她自己說是我父親人不錯,對我母親有情有義,她和我母親關係好,想報恩,接著照顧我母親。這樣說我能夠理解。但是我的妹妹不理解,她堅信這個想做我後媽的女人居心叵測,有很深的計謀。我妹妹是這樣理解的,我父親是企業退休,退休工資只有2800,張芝梅肯定看不上這點工資。我父親雖然現在身體好,但是做過心臟手術,下過心臟支架。張芝梅肯定看中的是我父親名下的房產。這套房產在鄭州的好位置,現在應該值一百萬。我以為我妹妹想多了。

父親,你70歲再婚我不管,但你不能讓我出讓去世媽媽的房子

我和妹妹沒有支持也沒有發對,對這個事暫時是裝作看不見,我父親和張芝梅已經住在了一起。都是老年人,我們多說話看著很無情,就睜隻眼閉隻眼。

很快驗證了我妹妹的看法。我父親來找我,讓我簽訂房產轉讓協議。因為房產有我母親的一份兒,我母親不在了,我也有繼承權嗎?看來我父親還是很懂法律,肯定是我後媽出的注意。我當時就拒絕了。告訴父親,“父親,你70歲再婚我不管,但你不能讓我出讓去世媽媽的房子”。我指責張芝梅心太大。我父親生氣了,說:人家一個年輕女人跟著我圖啥,不就是一套房子嗎,我錢沒錢,人沒人,本來她是不要這套房子的,因為她兒子要結婚沒有房子,無法結婚,人家女方要房要車,她才找到我的。我一聽恍然大悟,果然是一個很有心計的女人,原來嫁給我父親既不是愛情也不是報恩,而是為了兒子娶媳婦。張芝梅有一個29歲的兒子,一直未婚。我父親說:張芝梅說了,如果不把房產轉讓到她名下,她就去找其他有房子的男人。離開我父親。我父親顯然很中意這個女人。我對父親說我考慮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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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我一時沒有好主意,我給媳婦說了,媳婦聽了很憤怒,說:這是一個陰謀,既然你爸這樣,就讓他籤一個協議,老了病了咱們不管了,讓張芝梅的兒子養老。我搖搖頭,女人頭髮長見識短。這根本不是方法,我就想問一問網友,有沒有好主意,既讓父親滿意,也讓我媳婦不生氣。謝謝網友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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