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的土地徵用及房屋拆迀該如何申請補償?

農民一胡建啟


導讀:中國現行的法律只規定國有土地上房屋是必須要有房產證,而對於集體土地上房屋,就沒有房產證一說。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最多有宅基地證,但也有很多地方土管所未發放宅基地證。這也是歷史原因造成,也是土地主管部門不作為造成的。當房屋拆遷的時候,拆遷方就會拿房屋是否有宅基地或者房產證說事,不給補償或者少補償,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那麼,沒有房產證的房屋,拆遷到底有沒有補償呢?今天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跟大家探討探討。

實踐中,當房屋拆遷情況出現時,拆遷方把沒有房產證的房屋納入到違建範疇之內,從而下達違建通知及違建拆除決定,補償少的可憐或壓根沒有補償。這種行政行為很明顯是錯誤的、不合理的,沒有房產證的房屋統稱為違建是需要有根據、分析沒有房產證的緣由。違建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沒有規定農村集體土地房屋必須要辦理房產證,因此,以房產證為由不給補償或納入違建顯然違法。

更多徵地拆遷資料:bjybcp。諮詢專業徵地拆遷律師團隊為您保駕護航!

《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規定:未經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此類房屋屬於違建,耕地是不允許建造永久性建築物,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城鄉規劃法》相關法律規定:所謂違法建築,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建築。一般包括四種情形: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

(4)擅自將臨時建築建設成為永久性的建築。

因此,針對農村沒有房產證的房屋法律根本未規定,被拆遷人要掌握維權方向,維權要鑑定目標,通過專業拆遷律師團隊的幫助,顯然可以拿到合理補償。維權需要技巧方式方法,拆窮拆富只是一念之間。


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


北京京尚拆遷律師:

農民土地徵用和房屋拆遷的補償是國家依法應當給予農民的徵地補償,是不需要申請就可以獲得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1〕20號規定,第十二條 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涉及被徵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土地權利人可以請求依照物權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給予補償的。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徵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地已納入城市規劃區,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第二十六條規定,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徵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第四十六條規定,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因此,農村土地徵收及房屋拆遷沒有申請補償一說,補償是國家應該給你的,也是你應該得到的合法財產。


北京京尚律師事務所


如果是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房屋,徵收部門會發布徵收公告,然後被拆遷人與徵收部門簽訂安置補償協議,並且要求先補償、後搬遷。因此,一般不會出現申請補償的情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