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法院踐行善意執行理念,助親兄妹倆解心結

張某梅和張某忠是兄妹關係,多年來關係融洽。兄妹二人母親早逝,父親於2015年7月1日去世後,父親原單位支付的近14萬元撫卹金被哥哥張某忠領取。兄妹倆在為父親治喪期間因瑣事產生糾紛,矛盾日漸積累。2017年1月,張某梅將張某忠訴至法院,要求分割父親的撫卹金。2017年7月,張某忠又將張某梅訴至法院,要求張某梅償還2013年的借款。最終我院分別判決張某忠給付張某梅人民幣45497元,張某梅償還張某忠借款4萬元。

昌黎法院踐行善意執行理念,助親兄妹倆解心結

兩起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兩案執行標的相互折抵,張某忠需向張某梅償還5497元。執行幹警通過網絡查控,及時凍結了張某忠名下的足額財產。在傳喚張某忠到庭瞭解情況後,尤其是瞭解到雙方當事人為親兄妹且對立情緒激烈後,執行幹警決定暫緩強制執行,爭取雙方和解執行。執行幹警於2017年12月5日約談張某忠夫婦後,張某忠對立情緒有所緩和。12月6日,執行幹警來到村裡,召集雙方當事人到村委會做執行和解工作,對雙方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在雙方念及昔日兄妹情誼答應各讓一步,由張某忠一次性給付張某梅4000元,雙方了結此事之際,張某梅丈夫出現在村委會,揚言一分不讓,否則不讓張某梅回家,雙方對立情緒再起,執行和解工作只好暫時作罷。執行和解遇阻,但是執行幹警並沒有放棄努力,多次分別致電雙方當事人,向雙方當事人說明,我院本可以通過網絡扣劃強制執行,但考慮到雙方親兄妹關係,為避免強制執行後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才儘量召集雙方做執行和解工作。雙方當事人終於被執行幹警的誠意打動,於12月21日一起來到法院,要求和解執行,張某忠一次性給付張謀梅4800元,雙方同意結案,並向執行幹警承諾回去後還像以前一樣處好關係。

昌黎法院踐行善意執行理念,助親兄妹倆解心結

基層法院案多人少,結案壓力並非不大,兩起通過強制執行就能執結的案件,執行幹警仍堅持一次次做執行和解工作,原因就在於我院一直踐行的善意執行理念。基層無小事,群眾無小事,踐行善意執行理念,從群眾需要考慮,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始終是我院幹警的目標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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