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大陸離岸經營」該如何經營?合法嗎?

經常我們會聽到“香港公司離岸經營”的說法,但何為“離岸經營”?可以通過哪些形式進行離岸經營?合法嗎?下面我們就來細說關於香港公司離岸經營。

“香港公司在大陸離岸經營”該如何經營?合法嗎?

香港公司離岸經營主要分為兩種類型:

第一種是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聯繫業務,在香港註冊地址簽訂合同,在內地沒有任何實地的商業活動發生。這種就是真正意義上的離岸經營,是合法的,80%以上的內地人註冊香港公司以後都是採用這種經營方式,這種方式的突出特點是成本低,靈活方便,但是不可以掛牌經營。

第二種是在內地有公開的辦公場所、在內地招聘員工、進行業務推廣、簽訂合同等一系列的商業活動。如果希望通過這種形式來經營香港公司,一定要進行相關的工商登記,才能合法經營,否則是不合法的。總的來說,可以通過以下這三種方式來進行工商登記。

“香港公司在大陸離岸經營”該如何經營?合法嗎?

一、設立香港公司駐內地代表處

香港公司在內地成立代表處,根據工商條例的要求,香港公司成立年限必須滿2年以上,才能在內地設立代表處。而且該代表處是依託香港公司而存在的,不能獨立開立大陸發票,只能作為香港公司的業務聯絡點,用於業務的宣傳和推廣,是可以掛牌經營的。如果有意向在內地設立香港公司代表處,在成立香港公司的時候可以選擇購買一間成立年限2年以上的現成公司,就可以解決“2年年限”的問題。代表處的取名為“香港公司名稱+(XX代表處)”。

設立代表處所需條件:

1、香港公司全套證書進行律師公證;

2、由香港公司對公賬戶對應的銀行開立資信證明;

3、在大陸租賃合格的商業辦公地址。

“香港公司在大陸離岸經營”該如何經營?合法嗎?

三、在大陸成立外資公司

首先,不管是成立外商獨資公司,還是合資公司,都要求外資公司的股東是香港人或者是外國人,不能是大陸人,如果此條件不符,則無法成立外資公司;如果符合這個條件,則可以在大陸成立外資公司,也是可以在大陸合法掛牌經營的。

總之,香港公司是受香港公司條例約束,而不受大陸法律管制,如果想要在大陸經營,必須根據大陸的法律條例進行相應的工商登記,才能合法經營,否則就是非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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