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遲是什麼意思?

想通了7


凌遲是中國封建時期,對罪大惡極之人的一種公開且恐怖的刑法手段。

凌遲俗稱“千刀萬剮”,明朝有記載為三千六百刀,但實際為八刀、二十四刀、一百二十刀不等。操作流程為:割頭面、雙乳、手足、開膛破肚、出肺臟、梟首。凌遲非常考驗劊子手的技藝,正所謂“四體分落而呻吟聲未息”,因為凌遲屬於公開的刑罰,這樣在視覺上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凌遲時的場面恐怖無比,凌遲後民眾狂歡的場面更使人驚訝,明朝太監王瑾被凌遲處死,人們爭買其肉啖之。


五味社


我們以明代一起凌遲為例。

明崇禎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北京西四牌樓。

今天這裡要處決一個犯人,在朋黨之爭中受害的鄭曼。

民工們在監斬棚前豎起了一根一米八左右的柱子,上端帶有橫木。這是行刑柱。

近午時,宣旨官宣讀聖旨。最後一句是“依律應剮三千六百刀!”

此句一出口,眾衙役齊聲高喊:“威——呵!”聲如震雷。

三聲炮響之後,劊子手把鄭曼牢牢捆在柱子上。

第一刀從左胸開始。劊子手們經驗豐富,用刀時避開血管,以免犯人流血過多而死。所以,刀口處只流了很細的一綹血。鄭曼像一條死魚一樣懸在柱子上,咬緊牙關,嘴裡嘶嘶有聲。隨著行刑的繼續,他的全身像電擊一樣簌簌發抖。

很快,左胸上的肌肉被挖淨了,留下一個碗口大的肉坑,劊子手換到右胸。觀眾們都不約而同鬆了一口氣,鬆弛一下緊張的神經。有人趁這個機會悄悄和周圍的人交流一下看法。

胸部下來是大腿,然後是上臂。鄭曼一直就那麼輕輕扭動著,嘴裡嘶嘶不斷,眼睛茫然地看著天空。也許不能說看,因為那裡面沒有任何表情,瞳仁已經散了。

時間轉眼已經過午,正面割光了,鮮紅耀眼,骨肉外露,後面還完好無損。鄭曼看起來成了一具奇怪的生物。劊子手們放下刀,到邊上吃一口午飯,在蔭涼處歇上一會。觀眾們在炎炎烈日下擠了半天,也已經十分疲勞,甚至有人中暑暈倒。但是幾乎沒有人散去。因為凌遲並不是輕易能看到的,機會實在難得,而且,高潮部分還沒到,那就是摘取內臟。

……

明朝正德年間,大太監劉瑾被判凌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分三日割完。第一天先剮三百五十七刀,剮過之後,天已黃昏,上半身已經沒什麼肉了的劉瑾居然還有心情進晚餐,而且整整喝了兩大碗粥!第二天接著用刑,可惜割至中途便斃命了,沒能使整個過程達到完美。


張宏傑


凌遲通俗的講就是我們常說的千刀萬剮。

凌遲這個刑法根據考證多數人認為出現在五代時期,亂世用重典麼,不知道被誰給創出來了。但是在宋元時期執行的很少,起碼史書上出現的很少,真正把他發揚光大的是在明清時期,因為這個時期史書上記載的比比皆是。

凌遲是古代最殘忍的一種死刑,可謂是生不如死,因為正規的凌遲在不割完最後一刀的時候,犯人是不能死的,必須要割滿3000多刀才行,而且這個一天還割不完,想想就很疼。

因為這個刑法實在太過殘忍,所以很多皇帝是不贊成使用凌遲的,這個刑法在北宋前期一直沒有被皇帝批准,真正在北宋開始使用是在宋神宗時期,但是這個在北宋沒有被正式列入刑法中,真正列入刑法中是在南宋,從此這個刑法就一直保留下來了。

還有一點在北宋時期,凌遲不叫凌遲叫剮,所以你看水滸傳中說王婆吃了一剮,就是說被凌遲了。

不過在剛開始凌遲沒有後面剮那麼多刀,都知道元朝有個雜劇叫竇娥冤,竇娥冤裡面有個叫張驢兒的就是被凌遲的,總共剮了120刀,剮之前先把他釘在木架子上,這個方式一直到清朝還是這樣。

明清時期被凌遲的人比較多,因為這兩朝的皇帝都比較狠,對太監對宮女,對造反的都使用過凌遲。據說明朝的大太監劉瑾被剮了3600刀,一直剮了三天才死的,就是為了讓他多受點苦。還有有名的大忠臣袁崇煥還是被凌遲處死的。

清朝被凌遲處死的就更多了,像三番之一的耿精忠、太平天國的石達開、洪秀全的兒子洪天貴福。

在清朝末年執行凌遲的時候,有國外的記者曾經拍攝過凌遲的照片,根據當時的資料看,第一刀是先從胸口開始,這是宋元時期不一樣,宋元時期是先從腿開始,因為割這裡不容易死。

因為這個刑法實在太過於殘忍,在1905年凌遲才被正式廢除。


嘉佑風雲


世界上最殘酷的刑法凌遲,荒野歷史為你羅列都有哪些歷史名人遭到了凌遲。

凌遲也稱寸磔,通俗點講就是“千刀萬剮”。凌遲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正式用作刑法是在遼,此後金、元、明、清都規定為法定刑,凌遲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可以用變態來形容了,被凌遲的人共需要承受3357刀,並且要在最後一刀才會被處死!否則凌遲就不成功。


那麼這麼殘酷的刑法,都有哪些歷史名人承受過呢?首先我要列舉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

崇禎皇帝中了清軍的反間計以為袁崇煥要遭到,於是將他押赴刑場凌遲處死,然而還未等劊子手動手,百姓就一擁而上活生生地啃食袁崇煥的生肉,袁崇煥痛苦哀叫不止,直到五臟六腑都被扯了出來。死後屍體還遭到了分解售賣,頃刻便被人搶購一空。



還有很多太平天國的將領,在被清軍抓獲後也慘遭凌遲,比如翼王石達開。凌遲多出現於明清兩代,歷史上最後一個被凌遲而死的人也實在清朝,名叫康小八。


然而日軍侵華期間,對中國平民的殘害遠比這些刑法還要沒有人性。他們在中國犯下的滔天罪行,給中國人民留下了深刻的創傷,依稀記得,有個日軍用刺刀將懷胎八月的嬰兒從一個孕婦肚子裡挑了出來,這種做法比凌遲更加沒有人性!

(謝謝關注荒野歷史)


荒野歷史


  古代凌遲的意思就是把人切割成碎片,行刑時,儈子手把犯人腿上切一塊肉,然後往天上一扔,代表祭天。第二刀把犯人頭皮肉割開,這樣肉皮就耷拉下來把眼睛擋上了,省著犯人一直看著儈子手,影響操作。


提到凌遲就不得不提到劉瑾,畢竟作為凌遲歷史第一人,正德年間,劉瑾犯事,給皇上氣的告訴劊子手必須凌遲三天,大家可能不清楚,如果儈子手做不到凌遲三天就把人給弄死了,同樣也得跟著受刑。

當日,陝西刑部主管胡遠該監斬,凌遲的刀數為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因為刀數之多,每十刀就得歇一歇,畢竟是個技術活,所以第一天割了三百五十七刀,平均只有手指肚大小,第一刀和第二刀之後就開始從胸膛上開刀(第一刀祭天上面說過),因為切的足夠薄,開始的時候只流了少量血,到了晚上結束了第一天的刀數,劉瑾又被押解回了牢房,最厲害的是,他還喝了兩碗粥。後續的過程就不做過多描述了。



 

  


老王說文化


凌遲又叫做千刀萬剮。是指用不同型號的利刃一刀刀割下犯人的肉。行刑的人都是專門做這行的劊子手,古代一般都是世襲行刑人,他們的手藝能保證犯人在法律判決的行刑下刀數量之內不會死去,相傳犯人如果沒有行刑完畢就死亡,行刑人會受處罰。

凌遲古代屬重闢之罪。一般子殺父母,妻殺夫或者指使他人通姦或者劫人財物殺人越貨就會判此刑。比較出名的,水滸的王婆被判此刑法(如果潘金蓮不被武松殺死,也是此刑)明朝大太監劉瑾,明朝明將袁崇煥。

按照下到刀數量,一般分為八刀,十二刀,三十二刀甚至更多。袁崇煥是據說是三千刀,而歷史上行刑最多的是劉瑾,據說是三千六百多刀。

行刑過程,一般是先割雙乳,再割四肢,然後去其勢,也就是割掉生殖器,最後一到是削首。如果刀數變多,那麼又要割掉雙眼皮和鼻子,其他部位一點點割下來,最後只剩下白骨的時候,一刀捅進心臟。對於女犯,則要脫光衣服從大牢里拉出來,讓她騎著木驢去刑場。到了刑場行刑之前,還要綁起來四肢,使其幽門暴露再光天化日之下供人觀賞,可以說是不但要你命還要讓你的人格被完全踐踏。

刑罰的殘忍程度,反映了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這種刑罰過於殘忍,到了清朝,基本被廢除了。不過一直到民國,依然陸續還是有這種刑罰出現過。


田野小豬


凌遲一刑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正式定為刑名是在大遼,此後,金、元、明、清等朝代都規定為法定刑名,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在明朝以及明以前,這種刑法主要用於處罰那些十惡不赦的犯罪,如謀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時期,如果打罵父母或公婆、兒子殺父親、妻子殺丈夫,也是觸犯倫理道德的重罪,要處凌遲刑。但後來為了鎮壓農民反抗,對於不按時交納賦稅的也要處以凌遲刑,這在清朝中前期尤為突出。凌遲則意味著千刀萬剮,比喻一個人必得受到這樣的刑罰才能夠解了人的心頭之恨。一般都有三刀六洞,八刀法等;還有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等等多種手法,對行刑之人也是個很大的考驗。因為凌遲如果處理不好,沒有讓犯人捱到該挨的刀數就死掉了的話則屬於有過。也需要對行刑之人處於凌遲之罪。刀數最多的凌遲據說有3600刀,人需捱過三日刀刑後才可以處死,死後還要暴屍於市。歷史上有很多人都受到過這種殘忍的刑罰,比如明末的袁崇煥。最後一個受此刑罰的是清末的北京街頭惡棍康小八,因用言語調戲慈禧而被判凌遲。這種刑罰由於太過血腥,慈禧後來將這項刑罰廢了,也算是做了件好事情為老百姓。


徒步說史



剮字的本義是片肉,“咼”與“刀”合在一起,表示刀片緊貼著皮膚以切割皮肉,凌遲的目的是讓受刑者在極痛苦的狀態下慢慢死亡,必須儘量延長其痛苦的時間,受者如墜十八層地獄,觀者毛骨悚然,引以為戒。(今日頭條南方鵬首發)


凌遲對劊子手的刀功有著極高要求,在剮時刀法像水流盤旋那樣,刀片圍繞著受刑人的身體週轉,一片一片把皮肉割下來,所割的刀數有嚴格規定,不一而足,據說最多的必須用滿三千多刀,劊子手須嚴格遵照執行,不能快刀了事。


最先把凌遲定為刑名的是遼國,之後被中原王朝引入,元朝明朝清朝都沿用。被用此刑罰爭議最大的是明末薊遼督師袁崇煥,金庸碧血劍後記有簡單描述,說是中了皇太極的反間計才如此,而據史書記載,1629年,滿清(後金)皇太極率軍數十萬把北京圍住,袁崇煥千里帶兵勤王,解圍後,崇禎朝廷以擅自與後金軍議和、擅殺毛文龍等十一條罪名定袁崇煥死罪,1630年八月,袁崇煥被凌遲處死。圍觀的北京老百姓,聽說清兵圍城是他引來的,觀刑時無不拍手稱快,並“生啖其肉”。


在古代凌遲也與陵遲相通,表達緩慢的意思,唐朝寫過登幽州臺歌的陳子昂,在也說到《上軍國利害事·牧宰》“不以才能任職,所以天下凌遲”。


南方鵬


凌遲是一種將人多次處死的方式。從一開始的五刀凌遲發展到最後的三千多刀。凌遲處死的刀數隨著人類對人體科學的研究逐漸提高,主要還是控制失血與痛感的能力在提高。但是最早的凌遲一般也堅持不到三十刀,這時候血就流乾淨了,而且也沒有人真的被判那麼多刀。

一直到明朝永樂時期。由於方孝儒犯案,當時他也被判了凌遲處死。這時候當時的錦衣衛頭領是新投降朱棣的,這個人為了討好朱棣,表示忠心,特地來給自己加戲請示要殺多少刀。朱棣很憤怒,就失口喊了一句這個挨千刀的。得了,皇帝說的就是聖旨,這個錦衣衛傻眼了吧,但只能去想辦法遵旨辦事,最後他想起通過漁網的方式把這個人用網兜起來,然後果然割了一千刀才死。這就是最早的千刀凌遲方法。

凌遲是繼腰斬後以後發明的一種在公開場合裡的極刑。目的是讓圍觀者看到犯人的痛苦,以達到殺雞儆猴的作用。比如,北京的菜市口,就是古代用刑的地方。

在一開始,腰斬是最重的刑法罰。這是把人從腰部以下全部斬斷,然後還用烙鐵把主動脈烙住,這樣人不會馬上死,直到血流乾淨了才死,據說可以撐六個小時之久,這期間的疼痛可想而知。而有人家屬會跟這些行刑的劊子手說情,讓他們把烙鐵烙其他地方,這樣動脈出血快,可以減輕犯人的痛苦。被判腰斬的人死後還要公示三天才能收屍。這是漢朝及以前最重的刑法。

到了南北朝以後,由於少數民族的掌權。五胡之中的羯族人以人肉為食,他們把人當成兩腳羊。經常是割成一塊一塊烤著吃,一般就是五刀殺,四肢分開砍,最後一刀再殺死。好在羯族人的殘暴引起了漢族人的反抗,由漢族英雄瀾閔起兵併發了屠胡令,直接滅了羯族。但是羯族人的吃人方法卻保留成了凌遲的最早雛形。


優己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凌遲就是以前罵人的話“殺千刀的”。

凌遲簡而言之,就是活著將人身上的肌肉一塊塊削掉,讓人承受巨大的痛苦。

凌遲最早出現於五代十國。

並不是說之前沒有類似的刑罰,而是從五代十國開始,才有真正意義上的凌遲。

以往的凌遲,比如春秋戰國時期,主要是示眾的意思。所以很多時候受刑者早已死去,凌遲的只是一具屍體。

從五代開始,要求受刑者必須活著,而且凌遲的刀數越來越多。

到了元代,法律規定凌遲至少120刀。如果少於這個刀數,受刑者就死去,劊子手就要承擔嚴厲的懲罰。

到了明清,凌遲開始登峰造極,具備真正的殺千刀。

不過,凌遲主要針對特大罪行,比如謀反、殺父殺母、姦淫妹妹或者女兒(亂倫)等特大罪行。

明代最著名的受刑者,就是劉瑾,被割了3357刀,分三天割完。

當時歷史記載:劊子手先從其胸脯割10刀,然後對著他大聲吆喝,怕他昏過去,等醒過來,再割10刀,如此反覆。第一天,劉瑾還熬得住,中午還能吃飯。第二天,劉瑾熬不住,開始亂罵皇帝,被用布堵住嘴,下午就氣絕身亡。第三天繼續割屍,直到割足3357刀。

清代也是如此,只是凌遲不出劉瑾那麼高的水平。

著名的太平軍將領石達開,被凌遲100多刀而死,他是唯一沒有呼喊過一聲的受刑者。

需要說明的是,凌遲的受刑者也有女性。

而女性被凌遲,只有一種罪責,就是謀殺親夫。

當然,凌遲對於女性,還有另外的意思。

因為凌遲刑罰,受刑者必須全裸。所以女性受刑,等於性器官全部暴露在圍觀群眾面前,等於是一種極大的羞辱。

對於女性受刑者:下刀先從乳頭開始,再把雙乳割下,然後才割胸肌,接著割生殖器;如果是男性犯人,割完胸肌,會接著割生殖器;然後輪到大腿、雙臂、腹肌、臀部。最後割耳、鼻、眼、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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