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18年宿遷中考時間確定報考流程公布

重磅!2018年宿遷中考時間確定報考流程公佈

為做好2018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省政府《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意見》(蘇政發〔2012〕148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蘇教基〔2018〕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宿遷市2018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宿招委【2018】1號)。

今年中招意見本著“保持穩定,優化完善”的基本思路,體現兩個優化:

一是按照國家、省有關政策要求,對有關政策進一步優化;

二是針對我市招生工作新的形勢和要求,對有關辦法進一步優化。

一、中招意見的主要精神

一是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凡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安排在我市招生的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招生辦公室負責向社會發布。

(1)公辦普通高中一律為統招計劃。民辦普通高中按統招(含指標生和體藝特長生)、擇校兩種類型公佈招生計劃。四星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70%作為指標生分配到各初中學校。

(2)四星級普通高中試行體藝特長生自主招生。經批准招收體藝特長生的普通高中,體藝特長生計劃不得超過招生總計劃的3%。

二是統籌各類招生。明確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招生範圍和辦法,鼓勵普職融通、創新人才培養試點,落實省關於公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和特殊群體照顧性加分的紀律與政策要求。

三是嚴格按志願錄取。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評卷、網上填報志願。按照“分數優先,尊重志願”的平行志願投檔辦法錄取。普通高中統招生一經錄取,不得重新選擇其它普通高中。招生學校投檔志願不足或報到逾期有缺額,可以提請補錄。在得到批准及辦理退檔手續後,限期按要求自主補錄。高中補充錄取必須嚴格執行“三限”,任何學校不得招收最低控制分數線下或已經被其它學校錄取的考生。

二、2018中招政策新變化

(一)執行中考新方案。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和深入推進課程改革、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要求,執行《宿遷市2018年初中畢業暨升學考試方案》(宿教發〔2017〕6號),中考總分調整到780分。具體考試時間為6月15日至6月17日。2018年初二地理、生物考試安排在6月17日下午進行,考生集中到各縣區中考考點考試,實施統一管理。

(二)優化考生志願填報。考生網上填報志願時間分為兩部分,共六天:6月19日至22日為志願填報時間;6月23日至24日為志願打印簽字留存時間,由考生所在學校打印志願告知單,交考生及其監護人進行簽字確認,並統一上交至所屬縣(區)招辦保存。志願填報時間結束,系統將自動關閉,不能再補報志願。

(三)適度調整錄取批次。第一批次錄取普通高中以及填報“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和宿遷高等師範學校五年制高職師範類專業”志願的考生。第二批次錄取填報“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中高等職業教育3+3分段培養專業和市內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單招班”志願的考生。第三批次錄取市內外中等職業學校。

(四)調整四星級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政策。四星級普通高中錄取指標生時,根據考生志願和所在學校的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最低分數控制在統招錄取線下20分。指標生計劃未錄滿,轉入統招計劃正常錄取。

(五)高師錄取增加面試環節。報考宿遷高等師範學校師範類專業的考生增加面試環節。面試工作由宿遷高等師範學校組織實施,面試方法及時間由宿遷高等師範學校確定。

(六)推進陽光招生。加大招生政策、計劃、過程、結果的公開力度,強化招生紀律規定的執行,實行陽光招生。

這六個方面的新變化,將進一步優化招生錄取過程,規範招生秩序,使中考招生工作有利於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深化課程改革,推進素質教育;有利於促進教育公平,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利於高中階段教育持續、協調、健康發展,更好地促進人才培養和學校特色建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受教育需求。各地要切實加強對中招政策的學習和領會,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嚴格規範操作流程,不折不扣地執行政策和規定。

三、切實加強中招工作的管理

1. 加強中招工作領導。中招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及各招生學校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明確專人負責,建立責任體系,按照“劃區域招生,分區域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區域管理責任,規範招生工作秩序。各地要將中招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單位年終考核。

2. 加強招生宣傳管理。各類學校的招生宣傳、招生簡章和信息發佈,必須經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需要異地發佈的,必須徵得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內容必須客觀準確,不得誇大其詞作虛假宣傳欺騙考生及家長,更不得詆譭其他學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轄區內招生學校和生源學校的督查與管理,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招生政策貫徹到底,招生信息傳遞到全體考生。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任何招生學校不得進校入班宣傳動員。

3. 加強填報志願指導。中考志願填報工作安排在中考後進行,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針對這一安排,切實加強對填報志願工作的組織與領導。要確立適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升學理念,強化各生源學校對考生志願填報的指導,要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填報好志願。各初中學校在考生填報志願期間,要組織考生及其監護人集中宣講中招政策,公佈招生信息,做好對考生網上填報志願的指導與輔導工作,為考生填報志願提供必要的條件。要切實加強升學指導,積極引導和鼓勵考生報考職業學校。要保障考生對各類學校招生信息的知情權,尊重考生自主選擇學校的權益,嚴禁封鎖招生信息、誤導學生及其監護人,嚴禁強行要求學生統一報考某類學校或本校高中。

4. 加強中招錄取管理。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享有同等招生權利,要納入中招統一管理。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必須參加中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未經市教育主管部門批准,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否則不予辦理高中學籍。各招生學校必須統一使用錄取系統,按照統一要求錄取新生,確保招生錄取工作有序進行。所有招生學校都需通過生源地招生辦公室辦理錄取手續,方可註冊學籍。

5. 嚴肅招生紀律。推進陽光招生,加大招生政策、過程、結果的公開力度,強化政策執行,嚴禁普通高中招收借讀生和人籍分離。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要嚴格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中招工作的監督與管理,防止徇私舞弊、違紀違規事件發生。建立健全中招督查及問責機制,加大對資格審查弄虛作假、限制考生自主填報志願、向考生收取“升學保證金”或預收學費、買賣生源、招收他校統招生、超計劃招生、招收線下生等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不作為或亂作為、有錯不糾、縱容庇護的,要嚴肅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今年我市中考成績何時發佈?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何時開始?各類學校錄取時間如何安排呢?

根據中招工作日程安排,中考成績預計於7月1日發佈。中招錄取時間安排如下:

①7月1-5日:普通高中錄取,“3+4”分段培養專業和宿遷高等師範學校五年制高職師範類專業錄取;

②7月9日:五年制高職、“3+3”分段培養專業、市內對口單招班投檔錄取;

③7月11日:省屬中專投檔錄取,市內外中職投檔註冊招生。

市招辦將在宿遷市中考服務平臺(zk.sqjy.cn)上公佈投檔或錄取信息,供考生查詢。請各位考生和家長在規定時間內,關注投檔、錄取情況,及時與學校溝通聯繫,按時到校報到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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