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18年宿迁中考时间确定报考流程公布

重磅!2018年宿迁中考时间确定报考流程公布

为做好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宿迁市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宿招委【2018】1号)。

今年中招意见本着“保持稳定,优化完善”的基本思路,体现两个优化:

一是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对有关政策进一步优化;

二是针对我市招生工作新的形势和要求,对有关办法进一步优化。

一、中招意见的主要精神

一是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凡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安排在我市招生的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招生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发布。

(1)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为统招计划。民办普通高中按统招(含指标生和体艺特长生)、择校两种类型公布招生计划。四星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70%作为指标生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2)四星级普通高中试行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经批准招收体艺特长生的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计划不得超过招生总计划的3%。

二是统筹各类招生。明确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和办法,鼓励普职融通、创新人才培养试点,落实省关于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和特殊群体照顾性加分的纪律与政策要求。

三是严格按志愿录取。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评卷、网上填报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一经录取,不得重新选择其它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投档志愿不足或报到逾期有缺额,可以提请补录。在得到批准及办理退档手续后,限期按要求自主补录。高中补充录取必须严格执行“三限”,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下或已经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

二、2018中招政策新变化

(一)执行中考新方案。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执行《宿迁市2018年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方案》(宿教发〔2017〕6号),中考总分调整到780分。具体考试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17日。2018年初二地理、生物考试安排在6月17日下午进行,考生集中到各县区中考考点考试,实施统一管理。

(二)优化考生志愿填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分为两部分,共六天:6月19日至22日为志愿填报时间;6月23日至24日为志愿打印签字留存时间,由考生所在学校打印志愿告知单,交考生及其监护人进行签字确认,并统一上交至所属县(区)招办保存。志愿填报时间结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能再补报志愿。

(三)适度调整录取批次。第一批次录取普通高中以及填报“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二批次录取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志愿的考生。第三批次录取市内外中等职业学校。

(四)调整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政策。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指标生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所在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分数控制在统招录取线下20分。指标生计划未录满,转入统招计划正常录取。

(五)高师录取增加面试环节。报考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增加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宿迁高等师范学校组织实施,面试方法及时间由宿迁高等师范学校确定。

(六)推进阳光招生。加大招生政策、计划、过程、结果的公开力度,强化招生纪律规定的执行,实行阳光招生。

这六个方面的新变化,将进一步优化招生录取过程,规范招生秩序,使中考招生工作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人才培养和学校特色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中招政策的学习和领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规范操作流程,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和规定。

三、切实加强中招工作的管理

1. 加强中招工作领导。中招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责任体系,按照“划区域招生,分区域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区域管理责任,规范招生工作秩序。各地要将中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单位年终考核。

2. 加强招生宣传管理。各类学校的招生宣传、招生简章和信息发布,必须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需要异地发布的,必须征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内容必须客观准确,不得夸大其词作虚假宣传欺骗考生及家长,更不得诋毁其他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的督查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招生政策贯彻到底,招生信息传递到全体考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招生学校不得进校入班宣传动员。

3. 加强填报志愿指导。中考志愿填报工作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这一安排,切实加强对填报志愿工作的组织与领导。要确立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升学理念,强化各生源学校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好志愿。各初中学校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组织考生及其监护人集中宣讲中招政策,公布招生信息,做好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与辅导工作,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切实加强升学指导,积极引导和鼓励考生报考职业学校。要保障考生对各类学校招生信息的知情权,尊重考生自主选择学校的权益,严禁封锁招生信息、误导学生及其监护人,严禁强行要求学生统一报考某类学校或本校高中。

4. 加强中招录取管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招生权利,要纳入中招统一管理。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必须参加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未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否则不予办理高中学籍。各招生学校必须统一使用录取系统,按照统一要求录取新生,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所有招生学校都需通过生源地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方可注册学籍。

5. 严肃招生纪律。推进阳光招生,加大招生政策、过程、结果的公开力度,强化政策执行,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和人籍分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中招工作的监督与管理,防止徇私舞弊、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建立健全中招督查及问责机制,加大对资格审查弄虚作假、限制考生自主填报志愿、向考生收取“升学保证金”或预收学费、买卖生源、招收他校统招生、超计划招生、招收线下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作为或乱作为、有错不纠、纵容庇护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今年我市中考成绩何时发布?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何时开始?各类学校录取时间如何安排呢?

根据中招工作日程安排,中考成绩预计于7月1日发布。中招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①7月1-5日:普通高中录取,“3+4”分段培养专业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录取;

②7月9日:五年制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市内对口单招班投档录取;

③7月11日:省属中专投档录取,市内外中职投档注册招生。

市招办将在宿迁市中考服务平台(zk.sqjy.cn)上公布投档或录取信息,供考生查询。请各位考生和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关注投档、录取情况,及时与学校沟通联系,按时到校报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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