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關於開展交通違法「清零」行動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機動車安全風險隱患。經請示上級公安機關,嘉峪關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自2018年7月3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集中開展交通違法“清零”行動。違法人要儘快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處理,逾期不接受處理的,公安交管部門將採取媒體曝光、路面檢查、錄入全國緝查布控系統等措施強制處理。具體要求如下:

一、車輛登記地或違法行為發生地在嘉峪關市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可以免分;

二、免分車輛只限於小型汽車,其餘車輛不予免分;

三、一次性記滿12分的,不予免分;

四、處理違法行為時,請攜帶行駛證、本人駕駛證、居民身份證前來辦理。

特此通告

嘉峪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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