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檢察院:對社會危險性不高的涉案企業家慎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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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院:对社会危险性不高的涉案企业家慎捕

營造一個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支持企業家創新創業,檢察機關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近日,上海市檢察院出臺了《上海市檢察機關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下稱《意見》),從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保護企業家權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依法打擊經濟犯罪、打造“互聯網+”綠色檢務通道等方面提出20條措施,著力為上海建設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提供有力檢察保障。

著重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

《意見》的前三條聚焦公正司法和企業家權益保障。

《意見》第一條提出,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切實維護民營中小企業和外來投資者、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加大對非公有制經濟市場主體、誠信經營市場主體的司法保護力度,統一訴訟標準和工作要求。

在保護企業家權益方面,《意見》還特別提出保障企業家人身合法權益和財產權。

《意見》第二條指出,保障企業家人身合法權益,對社會危險性不高的涉案企業重要崗位人員慎用逮捕強制措施,切實履行羈押必要性審查職責。

上海市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奚山青向記者解釋:“在嫌疑人構成犯罪的基礎上,少捕、慎捕要考慮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被羈押是否有自殺、逃跑、竄供、毀滅證據等行為發生,如果不存在這些危險行為,我們評價為不存在社會危險性。從保障企業家人身合法權益這個角度講,我們考慮到很多民營企業家一旦被羈押,整個企業可能會無法繼續經營,或者走向破產,從這個方面考慮,我們實行少捕、慎捕。”

上海市市檢察院研究室主任胡春健也在發佈會上介紹:“逮捕在案件前期辦理過程中是一個很嚴厲的措施。我們在意見中提出的慎用逮捕措施首先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其次在具體案件操作中要慎重率評價其對社會的危害。還要綜合其認罪態度、退贓、挽損、賠償等方面。我們堅持的前提只要是能夠達到不予逮捕的標準我們就從寬處理。”

《意見》第三條還提出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產權,全面保護物權、債權、股權等各種類型的財產權,依法打擊侵犯企業家財產權、創新權益及經營自主權等犯罪。《意見》的第十四條還指出,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堅持罪刑法定原則,準確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企業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等界限,防止司法不當介入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意見》同時在保護企業及企業家產權方面提出要求。

《意見》第十二條指出,完善權利救濟機制,拓寬和暢通訴求表達渠道,打造全方位、多層次的企業訴求表達體系,及時甄別糾正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依法辦理涉企業國家賠償案件,嚴格落實司法責任制。

數據顯示,2016年至今年5月,侵犯知識產權類案件批准逮捕218件314人次,提起公訴409件648人次。知識產權保護成為產權保護中極為重要的內容。

《意見》第四條著重強調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積極服務保障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依法懲治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加大對馳名商標、發明專利、涉外知識產權以及高端製造、智能製造、互聯網產業等新興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推動知識產權犯罪量刑標準規範化,完善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辦案模式,全面實施知識產權權利人權利義務告知制度。

營造安全有序市場環境

根據上海市檢察院的數據,2016年至今年5月,涉金融類案件批准逮捕2486件3621人次,提起公訴3168件5131人次。

《意見》第五條強調,防範化解重大經濟風險,積極參與和主動服務保障打好“三大攻堅戰”,依法懲治證券、保險、投資理財、稅收等領域經濟犯罪,在查辦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中及時化解風險,積極追贓挽損。

胡春健在發佈會上表示,維護上海金融安全的重點在於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逃匯等嚴重金融犯罪,加大對經濟新常態下金融犯罪的打擊力度,加強對新類型犯罪的打擊精準度。

在金融案件的辦理方面,2016年至今年5月,上海成功辦理伊士頓操縱市場案、吳小暉集資詐騙、職務侵佔案等重大金融案件,和通過非法刷單獲取“一號專車”“餓了嗎”補貼、利用掃號驗證軟件非法獲取大樂網絡公司虛擬貨幣等新型網絡犯罪案件。

涉自貿區刑事案件也是《意見》關注的重點領域。數據顯示,2017年至今年5月,涉自貿區刑事案件提起公訴183件249人。

《意見》第六條提到,服務保障自貿試驗區建設,以服務保障“一帶一路”建設為重點,依法懲治危害跨境貿易、自貿試驗區建設等犯罪,配合有關部門健全綜合治理和監管措施。

浦東新區檢察院公訴二處命名檢察官施淨嵐,在發佈會上介紹了自貿區成立以來首起侵犯商業秘密案。

上述案件涉及一家美國獨資企業,在行業領域內具有較大的影響力。

“通過我們的大調研發現,不少企業特別是非公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法治意識薄弱,對形勢、政策、司法解釋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不清楚,產生企業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內部的職位侵佔和挪用資金等現象,對到底是構成犯罪還是民事糾紛都不清楚。在一些侵犯商業秘密的案件,我們在辦理過程中發現,很多企業沒有建立保護商業秘密的制度,也沒有和員工簽訂商業秘密的保密協議,導致的結果是,侵犯商業秘密情況一旦發生,對我們打擊刑事犯罪造成很大障礙。” 胡春健說。

胡春健說,檢察院的工作以前大多是就案辦案,現在重視通過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通過檢察院辦公室,虹口區檢察院、普陀區檢察院、楊浦區檢察院等建立的企業家法律服務工作站,覆蓋全區的法律服務點,通過典型案例的宣傳和為企業家提供諮詢意見,提高企業家法律意識,進一步保護企業家的法律合法權利,也防止自身的經營活動觸犯刑事法律的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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