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江蘇省地方志工作條例(草案)》

5月2日,江蘇省人民政府召開第5次常務會議,專題審議《江蘇省地方誌工作條例(草案)》,原則同意由省政府將《條例(草案)》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吳政隆省長作了重要講話,指出地方誌是傳承和彰顯中華文明的重要載體。江蘇是方誌大省,歷代流傳下來的地方誌近800種,佔全國總數的十分之一,與江蘇在全國的GDP佔比相匹配。《條例(草案)》中“行政區劃有重大調整的,應當及時組織編纂已撤銷的設區的市、縣(市、區)地方誌書,適時組織編纂新設的設區的市、縣(市、區)地方誌書”尤其有必要,這些資料只有地方誌才能記載。

江蘇省委、省政府非常關心重視地方誌立法工作。2015年10月23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同意將《江蘇省地方誌工作條例》列入立法規劃,張敬華、王江等省委、省政府領導對江蘇地方誌立法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確要求。江蘇省地方誌辦公室成立立法工作小組,主動作為、加強協調、狠抓落實,《江蘇省地方誌工作條例》被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四次主任會議列入2017年立法調研計劃,被省政府列入2017年“需要抓緊工作、條件成熟適時提出”的立法調研項目。2017年10月,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許仲梓帶領部分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代表到省地方誌辦公室、南京市地方誌辦公室和揚州市、宿遷市專題視察調研地方誌工作情況,積極推動《江蘇省地方誌工作條例》立法工作。2018年1月和3月,省地方誌辦公室會同省政府法制辦分別赴金壇、淮安兩地開展立法調研,實地考察地方誌事業發展的現狀,進一步聽取地方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和建議。省地方誌辦公室列出5個調研課題,由13個設區市地方誌辦公室分別開展調研,形成系統的調研報告。組織召開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辦公室、省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省政府法制辦等不同層面的領導專家論證會和設區市地方誌辦公室負責同志座談會。在充分調研和吸納各單位和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代表的反饋意見的基礎上,經多次修改完善和省地方誌辦公室黨組會專題研究,形成了《條例(草案)》,並於2017年11月報送省政府。《江蘇省地方誌工作條例》被省人大和省政府列為2018年的立法項目,用兩年多的時間創造了全國地方誌立法的新速度。(省志辦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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