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規將出爐,深圳人你怕了嗎?

市場上的電動車質量參差不齊

質量差的電動車會嚴重影響安全

交通新規將出爐,深圳人你怕了嗎?

(在路邊的電瓶車燃起熊熊大火)

為了保障市民的安全

深圳市法制辦7月12日發佈

《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

也就是說

深圳將全面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管理

簡而言之

如果你騎違規電動車上路

將會被罰款1000元

如果你騎沒有備案的電動車上路

將會面臨扣車並且罰款2000元

交通新規將出爐,深圳人你怕了嗎?

如果你有電動車

而且你想騎電動車上路

那就趕緊去公安交管部門備案

不然將會面臨處罰

什麼電動車符合規定?

1、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2、具有電驅動或電助動功能;

3、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

4、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

5、蓄電池標稱電壓小於或等於48V;

6、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於或等於400W。

交通新規將出爐,深圳人你怕了嗎?

怎樣才能騎電動車上路?

1、所有的電動自行車要經公安交管部門備案後方可上路行駛

2、特定行業的電動自行車備案後須安裝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車輛身份識別芯片。

3、市公安交管部門對經審核合格的非特定行業電動自行車予以備案並核發備案憑證。

4、《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還規定,駕駛未經備案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門扣留車輛,處2000元罰款。

5、駕駛禁駛電動車上路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門扣留車輛,處1000元罰款。

還有什麼新規需要注意?

1、搭載人數不得超過一人

2、乘坐人應當在駕駛人後方正向騎坐

3、駕駛人和乘坐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等

4、載物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1.5米

5、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15釐米

6、載物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

7、載物後端不得超出車身30釐米

8、橫過機動車道時應當下車推行等

違反這些規定的,責令改正,由市公安交管部門對駕駛人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

以下是錯誤的姿勢示範!大家以後千萬不能這樣做!

交通新規將出爐,深圳人你怕了嗎?

(不能超載,記得要戴頭盔)

交通新規將出爐,深圳人你怕了嗎?

交通新規將出爐,深圳人你怕了嗎?

(騎坐!騎坐!騎坐!不能側身坐!)

交通新規將出爐,深圳人你怕了嗎?

(還有這種超高難度動作,咱還是別試了)

也就是說,以後想要開電動車上路,要先到公安交管部門備案。注意,除了駕駛人之外,只能載多一個人,而且乘車人的乘車方向要和駕駛人一致,不能側身坐車了。最最重要的是,駕駛人和乘坐人一定要戴上安全帽!同時,載物的長寬高也有規定。橫過機動車道的時候,請一定要下車推行,否則會被罰款。

《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還規定了處罰條款,為交警執法提供依據,比如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門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處200元罰款。

同時,擬增加規定,交警在劃定禁行區、限行區、準行區時。

新規什麼時候實行?

深圳市法制辦7月12日發佈《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但是這是一個徵求意見稿,它要先徵求意見10天,至於何時出臺仍是未知數。

售賣違法電動車的企業該怎麼罰?

違反禁產禁售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並處違法生產、銷售(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電動自行車貨值金額三倍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當新規開始實行之後

不論你是外賣小哥還是普通市民

騎電動車可能要憑證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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