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遊船傾覆事件泰國「甩鍋」?在國內如何追責?

7月5日傍晚,載有127名中國遊客的船隻觀光船“鳳凰”號、“艾莎公主”號在返回泰國普吉島途中,突遇特大暴風雨發生傾覆。根據官方消息,鳳凰號遊船乘客共89人,其中中國遊客87人,37人生還,41人遇難,11人失聯。失聯人員中,已有5人確認生還,正在確認所在地,6人仍未確認消息(包括目前已知仍未完成遺體打撈的1人)。

泰國遊船傾覆事件泰國“甩鍋”?在國內如何追責?

早前,普吉島氣象廳已發佈“強風和風暴”預警,惡劣的天氣將一直延續至10日。7月9日(今天),泰國副總理巴逸對外宣稱:翻船造成40多名中國遊客死亡的普吉租船旅行社幕後老闆為中國人,此旅行團為非法的“零元團”。出事原因為:此租船旅行社拒絕聽取氣象局風暴來臨的警告執意出海,罪在“零元團”船公司的中國籍負責人,對泰國旅遊業不會造成影響。

泰國遊船傾覆事件泰國“甩鍋”?在國內如何追責?

據報道,涉事遊客中,61人通過飛豬預定,44名通過懶貓旅行預定,12人通過攜程訂一日遊,4位預訂了一旅行社的半自助產品。那麼,飛豬、懶貓、攜程這些公司有責任嗎?

對此,國內知名電商智庫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進行了評論解讀。

據報道,當地服務商對泰國氣象局發佈天氣預警“狂風暴雨會持續襲擊泰國南部地區,可能掀起3米高的海浪,船隻不要出海”視而不見,“鋌而走險”的行為導致了此次事故的發生。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認為,基於OTA(在線旅行社)平臺的產品模式,往往採取自營或者給代理商提供平臺,在一些產品下會顯示“本店鋪僅提供該旅遊產品的代訂服務”字樣,這樣的提示並不意味著給代理商、平臺提供了免責通道。另外,OTA平臺作為旅遊經營者應起到審慎審查的義務,對旅遊服務商提供的產品進行審查,但在因第三人原因或旅遊輔助服務者導致損傷情況下,OTA平臺需“未盡謹慎選擇義務”時才承擔相應責任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認為,如果OTA平臺合作的旅行社具備合法資質,則OTA平臺在此事故中沒有直接過錯。但是旅行社和郵輪的運營方沒有提示遊客身穿救生衣,且普吉府事先“強風和風暴”警告公眾注意大風和強降雨天氣,郵輪運營方仍選擇海上航行,對此事故的發生有重大過錯,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他同時指出,OTA平臺在旅遊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所提供的服務應該承擔起消費者對平臺的信任。對於消費者而言,不能完全依賴平臺、旅行社,尤其具有危險性的項目,儘量瞭解相關情況後再做定奪。雖然近年國內對於旅遊事故往往能做到處理,但法律畢竟是最後一道防線,如果能做好前期準備才最大程度避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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