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的「七宗罪」(原創)

《我不是藥神》上映9天票房破20億,看了之後感覺確實是一部不可多得的現實主義題材電影,其在票房上大獲成功的背後一是徐崢等大腕自帶流量的號召力著實太強,二是電影劇本選取的題材找準了觀眾的共鳴點,三是看電影已經成為國內各年齡段觀眾休閒娛樂的首選。然而,在電影場景代入感漸漸散去之後的思考中,還是能夠從這部“零差評”的電影中找到諸多吐槽點,下面來細數一下《我不是藥神》的“七宗罪”。

《我不是藥神》的“七宗罪”(原創)

仿製藥就是質優價廉的代名詞?

相信國內的大部分老百姓其實是不懂什麼是仿製藥的,而通過此次《我不是藥神》的強力科普之後,大部分人會認為仿製藥和原研藥在藥效上是可以完全劃等號的,而在價格上兩者之間卻有著天壤之別。

然而,實際情況會是這樣嗎?顯然不是!2008年開始,我國開始探索性的對仿製藥進行“全國評價性抽查”,結果大部分合格仿製藥和原研藥效果相去甚遠。這主要是因為美國藥監局規定仿製藥只能模仿原研藥,而我國則允許模仿已上市的國產仿製藥,導致生物利用度越仿越低,藥品效果越仿越差。可以說仿製藥在減價的同時減了量的並不是少數,並非所有的仿製藥都如《我不是藥神》中印度阿三那般良心製造,這就是在你我身邊仿製藥的真正現實。

《我不是藥神》的“七宗罪”(原創)

道德綁架

在《我不是藥神》中主人公“程勇”第一次賣走私仿製藥解決了家人的手術費並且小有積蓄,然後為了不提心吊膽會受到法律制裁而選擇金盆洗手,但他的選擇無疑對他曾幫助過的身邊病友造成了重大影響,大家又回到了吃高價藥的原點。呂受益在絕望的一次次之後,最終看了看熟睡的妻兒最後一眼,選擇自殺結束人生。

呂受益的遭遇是悲劇,但卻不是主人公“程勇”的罪,“程勇”在呂受益死後看望家屬的過程中,受到了樓道患者的眼神拷打,這顯然是不公平的,呂受益的悲劇與“程勇”無關!

能夠做好事幫助別人是個人的自發意識和自發行為,被幫助者在形成受助習慣後對幫助他的人形成的道德綁架不應被放大!這不應成為“程勇”們的精神枷鎖。

《我不是藥神》的“七宗罪”(原創)

金錢萬能

影片中“藥神”團隊賺了錢之後到酒吧慶功,酒吧現場經理叫思慧去跳舞,“程勇”趁著口袋裡有錢耍威風,一疊疊的錢往桌上甩讓現場經理自己去跳,最終在桌上的錢擺滿後現場經理親自上場。這一幕有把夜場女性思慧從承受不公和輕視的日常環境中拉出來的意思,然而這一切基於的現實是錢。

有錢能使鬼推磨的價值觀看著雖然熱鬧,卻不值得被推崇,在如今浮躁的社會現實中更不應過度用力。

《我不是藥神》的“七宗罪”(原創)

情懷與能力

在《我不是藥神》中主人公“程勇”為了撫平內心對呂受益自殺的自責實現自我救贖而重新開始賣印度仿製藥,而且他選擇以大幅低於成本價的方式向全國的患者進行良心販售,最後導致自己的紡織工廠無力經營,工廠破敗、工人遣散。這樣的熒幕形象塑造,毫無疑問在觀影的衝擊力上是打動人心的、催淚的。

然而,“程勇”不是李嘉誠,沒有富可敵國的底氣,他只是一個為了拿到訂單得向採購商卑躬屈膝的小工廠經營主,為了實現自我對心靈的救贖而忽視自身能力去放大情懷,這樣的善行最終把他拖垮讓他無法再幫助任何人,也將傷害轉嫁給了其他人,造成了工廠大量的工人失業,也必將影響到失業工人背後很多無助的家庭。

因此,超過自身能力的情懷雖然足夠感人,但不應被過度提倡,留得青山在的細水長流比玉石俱焚的救贖更值得宣揚。

《我不是藥神》的“七宗罪”(原創)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

在《我不是藥神》中營造的一組最核心衝突就是天價藥和貧苦老百姓之間的對立,患病老百姓對著天價賣藥的藥廠拉橫幅抗議,甚至採取潑糞的極端行為。可以說,把藥廠擺在奸商、嗜錢如命、為了賺錢不顧患者死活的靶子上,是影片在藝術塑造上得以拉攏觀眾引發強烈共鳴的一個成功布局。

然而,有沒有人去想過藥廠賣天價藥的根源在哪?《我不是藥神》中格列寧的原型是格列衛,它把致命的慢粒白血病變成了一種僅需規範服藥即可對病情進行控制的慢性病,但是這個“救命藥”的價格相當高!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格列衛的研發藥廠諾華從發現靶點到獲批上市,耗費了約50年,製藥企業投資超過50億美元。原研藥的專利保護期一般為10年-20年,如果在專利期內不給藥企市場壟斷的機會去賺取足夠的利潤,那麼在專利保護期過後低價仿製藥大量上市的情況下原研藥廠是很難回收研發成本的,如果藥企沒有利潤那麼是很難再有動力繼續做新藥研發的。這就是醫藥的現實,是規則,如果藥廠都不研發新藥了,那麼全球的醫藥行業只能原地踏步,這會是一個更可怕的結果。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治病救人不是一家企業能夠做到做好的,在社會分工的各個環節上需要全社會一起努力。

《我不是藥神》的“七宗罪”(原創)

少年英雄

然而,哽咽過後想想,暫不說年輕人黃毛意氣用事的違法衝動是否與英雄相關,但這一行為卻實實在在的結束了他年輕的生命,即使他還活著,下半生也肯定是毀了。更重要的是,他這樣的衝動行為,對他心中的正義“藥神”給不了絲毫幫助。

年輕是活力的代名詞,但是請不要讓年輕變成肆意妄為叛逆無罪的代名詞。

《我不是藥神》的“七宗罪”(原創)

情大還是法大?

情大還是法大?這個問題你整兩支高校辯論隊出來可以給你博古通今的表演一天,而且還分不出高下。只能說,中國漢語言文字實在是魔幻般的寶藏,一朝攫取終身受益,而且童叟無欺。然而,在社會秩序的構建中法就是法,正如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所說:“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我不是藥神》的“七宗罪”(原創)

在《我不是藥神》中主人公“程勇”以身試法通過走私的方式獲取印度仿製藥來為國內患者續命的方式,無疑在劇情的代入感下讓人心生敬佩。然而,不管他如何站在了道義和情理的制高點上打動觀眾的內心,也改變不了他在行為上觸碰法律紅線的事實。

情理之中但法理之外的價值觀可以安靜的存在,但是不應在大熒幕上被過度拔高,在現實中這存在被模仿和濫用的可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