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造假被強制退市,散戶能得到賠償嗎?爲什麼?

誰能與我同行67539079


理論上,更準確的說是法律上,當一家上市公司因為造假而被強制退市的時候,因此受到財產損失的散戶是應該得到賠償的。

上市公司嚴重財務造假被發現後,證監會通常會啟動強制退市的手段,比如說之前的的欣泰電氣,以及可能面臨強制退市的金亞科技等等。

那麼,如果股民很悲催的持有這種面臨強制退市或是已經被強制退市的股票,應該如何去保障自身的權益呢?

1、等待賠償

無論是《證券法》還是我國的《民法通則》亦或是關於新股、創業板等一系列有效的法律文件中對此都有所規定。

比如,《證券法》中就有明確表示:

第六十九條明文規定,上市公司公告的年度報告有虛假記載,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上市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而新股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號——招股說明書(2015年修訂)》中也有所規定,明確表示:

“保薦人承諾因其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先行賠償投資者損失。”

也就是說,當一家企業財務造假被強制退市的時候,企業需要賠付因財務造假導致的持股人的財產損失,如果是新股造假上市的話,其承薦機構也需要承擔賠付責任。

但是,說句實在話,即使到時候得到賠付也大都是折價賠付,想要完全賠付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最重要的是,其所耗費的時間也是很長的。當然了,文件是這樣規定不錯,但我國的執行力遠不如美股等成熟市場,當投資者很悲催的買到了一隻退市股,往往只能是“打掉牙和血嚥下去”,認栽。

那麼,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如何展開自救呢?

2、積極進行自救

當一家公司的股票在退市之前會收到退市風險的警告,這個時候是否退市還不確定,但股民應該警覺起來,尋找時機立即賣出股票,一旦退市成真,這個時候是最好的賣出時機。

等到股票退市的公告正式發佈,之後會有5個正常的交易日,等待交易日期滿,待退市股票將正式進入退市整理的交易區間,為期30個退市交易整理期。這個階段是股票摘牌前的最後交易階段,此時股票每日的漲跌幅依舊是上下10%。值得注意的是,往往這個階段會出現大量的賣盤導致股價快速下跌,甚至是跌到一塊錢以下,主力資金往往會趁機抄一次底,美其名曰“最後的瘋狂”,這個時候股價會出現短期的大漲甚至是漲停,對於前期未能脫手的投資者而言可以趁此機會賣出,當然瞭如果你不捨得可以等待賠償機制開啟。

舉例:欣泰電氣

30個交易日之後,股票正式退市,這個時候往往會出現三種情況:進入三板市場,進行場外交易;經過資產重組,重回主板市場;徹底破產清算,進行債務清償。

如果進入三板市場的話,持股人可以選擇到證券營業部,開立股份轉讓賬戶,並且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進行場外交易。一般是

每週交易三次(一、三、五),還有的是一週交易一次(每週五),這個根據企業業績所決定,而且是委託式交易,不設置的漲跌幅。


君銀投顧


上市公司造假上市,理論上可以得到賠償。

新股改革意見中有造假上市有券商先行賠付原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號——招股說明書(2015年修訂)》明確規定,“保薦人承諾因其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先行賠償投資者損失。”萬福生科就有券商設立的預賠付基金,欣泰電氣也是如此,但是預賠付並不足額,而是要扣除系統性風險。

欣泰電氣發行上市的保薦機構興業證券,在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後即公告,啟動設立人民幣5.5億元先行賠付專項基金。平安證券召開了新聞發佈會公佈了涉及金額為3億元的“首例券商補償基金”方案。

因此最好遠離造假上市個股的投資。


杜坤維


上市公司造假上市最終被發現啟動強制退市的話,是可以索賠的,並且已經明確,這種事不是沒有先例,遠的有2013的萬福生科造假上市,保薦機構平安證券設立3億投資者利益補償專項基金,就近的有去年欣泰電氣,保薦機構興業證券就出資5.5億元設立先行賠付專項基金賠償投資者。

上市公司上市後造假被確立的,不管被退市還是不退市,也可以索賠,其實近年來伴隨上市公司業績造假被踢爆,也已經不乏索賠成功的先例,比如蓮花健康、南紡股份、神馬股份等。

說到上市公司造假被強制退市,近日的應該是雅柏特(金亞科技是IPO前就業績造假欺詐發行),情況有點特殊,只能說理論上部分投資者可以索賠,雅柏特在2015年借殼上市,此後為了完成借殼時的業績承諾在2015年到2016年虛增項目和淨利潤。事發於2017年被證監會調查其跨境業績造假,但期間是開放正常交易的,最終在今年7月5日深夜迎來深交所的半夜雞叫發出雅柏特的強制退市令。這裡也存在一個問題,雅柏特涉嫌業績造假被立案調查不是一兩日,最終拍板在今年7月5日深夜,期間湧入的投資者可以說是明知風險而不避忌,這部分投資者很可能是不符合索賠的標準。


風生焱起


上市公司造假被強制退市,投資者投資遭受損失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其損失應能得到賠償。

為什麼?上市公司造假違法、侵害了投資者的權益、造成了投資者的財產損失,依法應予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有規定:

第一百零六條 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七條 侵佔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  

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

這類案件,索賠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存在法定的前置條件,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只有在證監會、財政部或其他有權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或法院作出生效的刑事判決書後,投資者的民事索賠才可進行,否則,法院將不予受理。

二、與投資者的買賣記錄密切相關,只有造假事實發生後、造假事件被確認揭露前這段時間買入與持有股票的,才可以索賠。如果造假事件已經被公告確認後,你才買入的話,損失得由自己承擔。

三、要有虧損,但需要強調的是,此處的“虧損”以法律規定的計算方法為準,而與實際賬面是否虧損無關,有很多賬面盈利的投資者,按照法律規定的計算方法在特定的時間段內是“虧損”的,此時仍然可以參加索賠。

四、

訴訟時效為2年,自證監會、財政部或其他有權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並予公佈之日或法院作出的刑事判決書生效之日起起算,超過訴訟時效未起訴的,投資者將喪失勝訴權。

投資者索賠時,可以將相關的保薦人(證券公司)作為連帶責任人與上市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現在,已經有證券公司先行賠付的案例。遇到此類事件,包括散戶在內的投資者應該都能先行得到一定的賠償。但要得到全額的補償,可能還是有好些麻煩。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相關條款

第一百九十條 證券公司承銷或者代理買賣未經核准擅自公開發行的證券的,責令停止承銷或者代理買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撤銷任職資格或者證券從業資格,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一百九十一條 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給其他證券承銷機構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任職資格或者證券從業資格:

(一)進行虛假的或者誤導投資者的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推介活動;

(二)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招攬承銷業務;

(三)其他違反證券承銷業務規定的行為。

第二百三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最後再提示一下: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樂山樂水V楊立


買了造假上市公司的股票,股民是可以得到賠償的!

理由有三條:





一、上市發行股票(IPO)是經過審核的。

企業能否上市發行股票,是經過證監會發審委審核通過批准上市的。

所以,上市是有門檻的,而證監會就是這道門檻,幫著投資者把關。

真是因為證監會的監管職責,出了問題,是要負責任的,而具體的責任人就是上市公司、投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來承擔了!

金亞科技欺詐發行的造假程度可謂觸目驚心。

證監會調查發現,為了達到發行上市條件,金亞科技通過虛構客戶、虛構業務、偽造合同、虛構回款等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騙取了IPO核准。

曾為金亞科技提供上市服務的聯合證券、廣東大華德律會計師事務所和天銀律師事務所的相關違法事實已初步查明,證監會下一步將會嚴肅處理。



二、《證券法》及相關條例明確規定了保護措施

第六十九條明文規定,上市公司公告的年度報告有虛假記載,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上市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違反《證券法》的規定,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依法收繳的罰款和沒收的違法所得應全部上繳國庫。



三、《民法通則》中的保護措施

第一百零六條 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七條 侵佔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  

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


四、賠償是有法律保護,但能不能賠償全部損失就看造化了

按照退市規定,股東在公司股票暫停上市階段和終止上市階段還有兩段交易機會:

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3.1.8條,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復牌後三十個交易日期限屆滿後的次一交易日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其股票上市的決定。

從接到處罰通知到暫停上市有30天逃生機會,你想大家會怎樣?

割肉逃生,那麼股價會跌成什麼樣?

跌成狗!

那拿什麼賠償股民?

淨資產。

如果破產,就按照順序,那就不是先賠償股民了,而是員工、稅、債務、最後是清理股權。



綜上所述,強制退市,股民可以拿到賠償,有法律保護;能拿多少看造化了!


財神刀


這個東西就基本上無望了。首先這是一個相對公平的買賣市場,是一個你情我願的市場。被退市之前都有很多徵兆,比方說業績非常差等等,現有ST,再有*ST;所以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不會有退款或者賠償

的。

但是少數情況下還是會有的,比方說有故意的欺詐行為,比方說前期的趙薇事件,股民不也把他們告上了法庭麼?但是即使是這樣,也只是被罰款,而所謂的培養也不了了之了。

還有的通過欺詐獲得了一些收益,那麼還是有可能的,但是往往這些錢都被花掉了,公司本身也不值錢了,所以即使是法院判定賠償,實際上也很難獲得賠償所以,被退市基本上也就是判死刑了

第一個是我們買股票的時候寧願買的看起來貴一點的公司,也不要買那些看起來很便宜的股票,畢竟有毒的總是誘人的

第二個就是分散投資,這一點也是必要的。黑天鵝事件總是多的很,我們個人的信息很難完全,即使是我們的信息完全,市場上的信息也不一定完全。

第三個是注意警示;對虧損的企業,有重大負面新聞的企業,儘量不要碰,除非有詳細的理由,否則不要抱著賭博的心態參與。


以股易金


上市公司被退市股民們的損失分情況可以通過法力途徑要求公司賠償的,再次忠告大家遠離退市股票,特別是2018年完善退市制度後陸續必須上市公司退市制度,2018年半年有5只確認退市公司!

上市公司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出現被強制退市,一旦確認退市股票肯定會出現連續跌停,股民們的資產會大幅縮水,這些損失要分情況來得不得到損失賠償的。


上市公司已經確認退市公告後買入的股民,損失再大也是得不到賠償的,因為已經是公告退市,已經做出了風險提示,你自己還要去買入那是你自願承擔退市風險帶來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

而在上市公司未確認退市前買的股民是可以享受到嚐嚐的,因為上市公司存在重大違法那是上市公司的事,那是公司有錯在先;而股民是未知有退市風險的之前買入,既然已經買入了公司股票就是屬於上市公司的股東,股東是有權利向退市公司通過法力途徑提起訴訟,要求上市公司賠償退市帶來的風險損失。



A股近期欺詐上市的金亞科技目前就是在打官司,股民們通過法力途徑要求金亞科技賠償由於退市帶來的損失;還有去年的欣泰電氣也是由於欺詐上市強制退市,專門成立賠償基金來賠償中小股東損失的。

所以上市公司出現強制退市帶來的嚴重損失不是所有股東都是享受的單賠償的。這一點一定要切記切記。只有上市公司確認退市前買入的股東才可以,因為上市公司一旦確認退市會進行公告,同時會進行風險提示,如果你還要買入退市風險,就是默認了自願承擔退市帶來的風險是無法享受賠償,這就是能得到賠償與不能得到賠償的區別


老金財經


上市公司被強制退市得看是什麼原因被退市,如果是因上市公司欺詐,造假,信披違規等直接造成了投資者的損失是可以通過起訴要求賠償損失。但是也要分時間段,在公司造假違規曝光之前買入的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獲取賠償,如果是在造假信息披露後買入那就對不起了,這怪不得別人,知假買假一切後果自負。這就好比用500塊錢在淘寶買一部全新IPhone 9 你能怪他賣假貨給你嗎?


新版 《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出臺,進一步完善了資本市場的退出機制。在新版退市制度中主要分兩種:一是主動退市,二是強制退市。加強了對上市公司造假等的強制退市規則但卻沒有提及相應賠償問題。

主動退市就不用多說了,意思就是自己不幹了,我不稀罕我退出。強制退市就是指

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規定如下:

第一條,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佈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第二條,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第三條,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第四條,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第五條,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當前我國的退市率與國外相比要低很多。自2001年退市第一股起迄今一共只有70多家,佔A股掛牌數不到2%。英國倫交所和英國AIM退市率已經超過10%,美國納斯達克也達到了8%。

如果公司退市後破產。普通股民就算是倒了祖宗十八代的黴了,因為公司破產的清償順序基本都是按照先清償企業的破產費用,然後是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再就是拖欠的國家稅款,最後才是對一般債權的清償。 萬一公司資不抵債普通股民是最後一個清償能不能得到賠償還是個未知數。


雪山飛狐FH


上市公司造假被強制退市,股民是可以得到賠償的,不過要看你買股票的時間才能知道你有沒有具備賠償的資格。

當上市公司被調查後,股民可以準備相關的索賠資料及時與lv師聯繫。

而判定賠付標準可以參考以下說明。

  1. 在被發現造假後買入的, 比如雅百特週五復牌,在復牌的三十個交易日投資者仍然買入並出現虧損是得不到賠償的,就算後期退市了,也不予賠償。
  2. 在發現造假前買入的,就是說並不清楚公司造假,等發現造假後賣出的或者還持有股份的,可以申請賠償。這個要看清楚了,就是根本不知道造假,之後被發現了可以賠償。
  3. 在業績造假前買入的,並在發現造假前賣出的,這裡也不能賠償,因為沒有發現前屬於正常買賣行為,所以這個錢也算是虧的冤。
至於賠多少,要看投資者虧損的金額,建議可以聯合請lv師來爭取最大賠償金額。

而這些上市公司造假,保薦機構是有連帶責任的,當初欣泰退市,興業證券就拿出5.5億元設立先行賠付專項基金,萬福生科保薦機構也拿出3億元賠償投資者。所以只要符合以上判定賠償標準,儘量聯合申請lv師團收集相關材料與保薦機構等協商賠付。


金美圓的生活筆記


這個問題,特別簡單。上市公司造假被強制退市,按照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必須針對散戶進行賠償。但是實際的情況是,上市公司已經沒有賠償的經濟能力,無法賠償散戶,同時,就算有賠償能力,由於已經失去上市公司的主體,也未必願意進行賠償。因此,上市公司造假退市,持有這個公司股票的散戶,很難得到賠償。

因此,散戶在投資股票的時候,就要特別注意風險,要從基本面選擇真正好的公司,選擇不會退市和倒閉的公司,否則退市之後,自己的投資本金,將變為零,虧損慘重。在幾年之前,退市的公司不多,因為退市制度執行的不嚴格,但是在2018年開始,越來越多的公司面臨退市的風險和壓力,所以建議散戶要謹慎投資,堅持價值投資,遠離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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