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人生有多少個30年,有多少人等得起30年。
30年,物是人非,不變的是親人心裡痛。
30年,淚流了多少,盼了多久,親人經歷了多少絕望。
30年,終於,達摩克利斯之劍揮下,正義得以維護。
白銀案,我想是這幾天關注最高的案件,整個案件經過如下:
1988年5月26日下午5時許,兇殘殺害白銀公司23歲的女職工白某。
1994年7月27日下午2時50分,兇殘殺害白銀供電局19歲女臨時工石某。
1998年1月16日下午4時許,兇殘殺害白銀區勝利街29歲的女青年楊某。
1998年1月19日下午5時45分,兇殘殺害家住白銀區水川路的27歲女青年鄧某。
1998年7月30日下午6時許,兇殘殺害白銀供電局職工曾某8歲的女兒。
1998年11月30日上午11時許,兇殘殺害白銀公司女青年崔某。
2000年11月20日上午11時許,兇殘殺害白銀棉紡廠28歲的女工羅某。
2001年5月22日上午9時許,兇殘殺害並強姦白銀區婦幼保健站28歲的女護士張某。
2002年2月9日中午1時許,兇殘殺害並強姦25歲的女子朱某。
從1988年到2002年,犯罪嫌疑人高承勇連續做案達十一起,這還是有據可查的,至於到底有多少人受害,還有哪些受害人無法查清,我們無法探究,時隔這麼多年,其連續不斷做案,公安機關一直沒有能夠偵破,2016年,經過公安機關的努力,終於將其抓獲,正應了那句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2017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控告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四項罪名,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侮辱屍體罪,建議死刑。
經過漫長的審理,今天,終於等到了結果,犯罪嫌疑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結果在意料之中,但是有時候還是很難釋懷,一個這麼窮兇極惡的人,就這麼一死了之,對他來說或許實在是太好了,真的太好了,這麼兇殘的畜生,死對於他來說是解脫,但是我們卻沒有選擇,因為這是最嚴重的刑事懲罰手段,沒有比他更嚴重的了。
對於被害人家屬來說,也許也只有讓他死,才能讓他們真正走出來。
三十年,他們已經等得太久了,他們已經絕望了,或許這些被害人的家屬,已經在漫長的等待中逝去,是帶著絕望而死的。
作為律師,或許不應該有這樣的想法,我應該高喊正義,但是面對如此兇殘的人,在想到被害人家屬以及被他殘忍殺害的人所受的痛苦,我無法平靜。
今天,一切塵埃落定,不久,這個人將會因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不知道那個時候,他會是什麼想法,後悔嗎?懺悔嗎?如果有,那麼或許還有媒體會去大肆渲染他最後的那點人性,有句話說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如果這都能夠成佛,那要佛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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