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爲什麼只在北京當了42天的皇帝?看看他在北京42天都幹了啥


崇禎登基初期,西北地區不斷的天災,農民顆粒無收,災荒嚴重。李家生活非常困難,李自成十幾歲喪母,不久父親也去世。二十一歲的時候,無依無靠的他到銀川驛站當一名驛卒。幹著養馬、送信的差事,領著些許銀兩,勉強餬口。可是好景沒多長時間,皇帝為了節約內耗,打算裁撤一定數量的驛站,據說能給崇禎皇帝一年剩下20多萬兩銀子。

這消息像是一個噩耗一樣給了李自成沉重的一擊,沒了養家餬口的工作,豈不是要餓著肚子。1629年,李自成被崇禎皇帝逼的走投無路,便揭竿而起,組織起了一支隊伍,而後就跟崇禎皇帝對著幹。接下來的15年中,李自成從一個食不果腹的農夫,搖身一變成為一隻數十萬軍隊的將軍,開始了他南征北戰的步伐,崇禎怎麼也都沒想到,為了省下20萬兩銀子被辭退的李自成在1644年攻入北京城,建立大順政權。

對於闖王組織的農民軍隊而言,建立政權後代表著厲兵秣馬的歲月到頭了,接下來便可以享盡榮華富貴,金錢、權利、美女通通都得有。進京後的起義軍開始忘卻軍規紀律,覺得自己已經打下了江山,無所畏懼,便開始到處搜刮民脂民膏,肆意搶掠,京城中的土豪劣紳、地主家庭、小資商販被搶的搶,殺的殺。場面堪比日本鬼子進城,有過之而無不及。


據記載,闖王有百萬軍隊,每天要吃掉八千盅粟,闖王為解決後勤問題,制定了《掠金令》,命自己的下屬製作了五千具夾棍,用來要挾明朝有錢的官員們。夾棍上有稜,有鐵釘互相連在一起,凡不交錢的人,用夾棍執行刑罰。話說回來,對腐敗貪汙的官員用刑也就算了,可是對無辜百姓下手,可就難免有人說他是土匪軍隊了。為防止逃匿,他們還用連帶處罰——“令十家一保,如有一家逃亡者,十家同斬”。

李自成的下屬劉宗敏搶了吳三桂的小妾陳圓圓,還嚴刑拷打了吳三桂的父親。而後李自成寫書信勸吳三桂降與他,可是吳家有個家丁逃出,並把劉宗敏的所作所為告訴了吳三桂。吳三桂這哪能坐得住,發誓絕要為父報仇。而此時的李自成覺得吳三桂有反意,遂攻打山海關。滿清入關後,李自成無法抵抗滿人的鐵騎,只能退守西安。而此時恰好距他進入北京城僅42天,短短的42天見證了一個王朝由興起到衰敗的全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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