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媽媽」涉嫌多宗罪:法律容得下愛心,容不下暴力威脅

6月12日,記者從河北省武安市有關部門瞭解到,涉案的武安市民建福利愛心村負責人“愛心媽媽”李利娟情夫“許老大”已於近日被抓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截至5月10日,經公安機關查證,李利娟已經涉嫌敲詐勒索罪、偽造印章罪、詐騙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等犯罪行為。同時,公安機關又接到多起有關李利娟其他違法犯罪的線索,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澎湃新聞6月12日)

“愛心媽媽”涉嫌多宗罪:法律容得下愛心,容不下暴力威脅

李利娟因為其善舉,2006年被評為感動河北人物,並多次被媒體報道,21年來她已經陸續收養了118名遺孤。據此前報道,2017年的12月,李利娟被診斷出患有早期淋巴癌,但仍努力掙錢養活著這些孩子。從這樣的背景中,很難想到李利娟嫌多起敲詐勒索犯罪、擾亂社會秩序犯罪。而在5月5日的時候,武安市民建福利愛心村負責人李利娟涉嫌多起敲詐勒索犯罪、擾亂社會秩序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現已查明李利娟名下有各類銀行賬戶45個,存有人民幣20259846.75元、美元25500元。近日,又查獲人民幣現金1130000元、美元現金34000元。並在其住處查獲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和其他單位公章8枚,其中3枚已經認定系偽造的印章,其餘5枚有待進一步鑑定。

從以前的新聞報道中可以看到,社會對李利娟的善舉給予了很高的褒獎,她的舉動給很多孤兒帶來了希望,同時,也給當地政府部門解決了很多力不從心的問題。也正是因為如此,社會各方才給予了李利娟諸多社會榮譽,而在此過程中,很多地方也將李利娟的事蹟當成瞭解決現實問題的一條路徑,因而李利娟也成了當時社會正能量的一個符號。

但是,現實生活中的“愛心媽媽”李利娟是怎樣的呢?一次,李利娟在某賓館乘坐電梯,以電梯不穩造成其腰部損傷為由,訛詐賓館17多萬元;從賓館出來住到醫院,又以藥物過敏為由,訛詐醫院12多萬元。不到一個月,就輕鬆獲利近30萬元。

還有一次,李利娟在路過某企業門口時,以路面坑窪刮蹭車底盤為由,訛詐該企業一輛新邁騰。李利娟之所以能屢屢得手,就是因為利用手中的殘疾孤兒棄嬰做籌碼,如果不答應條件,就帶著不諳世事的孩子們前去鬧事。如果“孩子們”鬧事不成,李利娟就使出兇狠的另一手,安排其情夫“許老大”帶領打手,威脅當事人。很多人因為惹不起,就出錢了事。

當初李利娟賣掉別墅,修建了現在的“愛心村”,這不是一般人能做出的付出,對於這樣的舉動,如果將現實拉回到過去,人們依然會給她重重地點個贊。但是,法律是無情的,如果她的罪名成立,那就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就是社會,這就是社會應當講的更大的理,在法律面前,並不能因為曾經有過善舉就會得到網開一面的特權。

但問題的關鍵是,她為什麼會發生如此令人不解的轉變?其實問題並不複雜,就是因為她的善舉獲得了某些“特權”,那就是相關部門對她給予了特別的另眼看待,以至於只要李利娟帶著諸多孤兒到政府門口去,不管提出什麼要求,政府都會給予最大程度地滿足,而當時,李利娟的一些行為已經帶有著某種“要挾”的成分,這是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

因此,社會必須思考這樣的問題,即慈善是道德之舉,但當它夾雜了“要挾”成分的時候,還算是慈善嗎?顯然這需要更加理性的定義。顯然,對於李利娟身上所發生的前後截然不同的行為,要分階段地看,該法辦的就要法辦。但無論如何也都要將問題拉到本源上來,即對於從事社會慈善的機構或個人,地方政府都應當給予常態化的規範管理,建規立制是必須的規範路徑,有了規章,有了制度,才能保證社會慈善不變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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