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猥褻跳樓:體制內「鄉土觀念」掣肘法律實施

現代化法治是建立在陌生人社會的基礎之上。在市場經濟中,人員的廣泛頻繁的流動,造成了陌生人社會。它與建立在小農經濟上的鄉土社會,具有完全不同的特徵。在古代,人被束縛在土地上,行遠不過三十里,與周邊的鄉民形成了緊密的關係,任何違反鄉規民約的行為都能迅速遭到制裁。而在重農抑商的社會,逃跑、流動意味著失去了土地帶來的生計。因此,鄉土社會無需官方統一的法律來約束,鄉民間緊密的關係對人的行為就構成了一種制約。

而陌生人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弱相關為常態,暫時性緊密為補充。在陌生人社會,人更傾向於表現出與鄉土社會中完全不同的面貌。甚至,人一到陌生環境更容易做壞事。在熟人間都是老老實實的,在網上你可能會大放厥詞,成為一個網絡噴子。失足少女在村裡、縣裡、家附近大概都是老老實實的,出去了東莞等陌生城市才做坐檯小姐。誰會在家門口做坐檯小姐?因為,人口流動了,他做壞事不太容易受到制裁,更多人產生了僥倖心理。在班上,公司等人際關係暫時性緊密的地方,他人罵了你,你可以馬上打他一頓,但在網絡上或者陌生人罵人你,你不可能沿著網線爬過去打他一頓,陌生人可能馬上就跑了,你可能連他名字的都不知道。

因此,現代化的法治產生於市場經濟下,人員廣泛、頻繁流動的陌生人社會中。當人際關係不能對人的行為形成制約時,原來鄉土社會的治理方式也就不適用了,因此就需要現代化的法治,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政府,統一的法律,統一的執法隊伍,強大的通訊系統,無論你跑到天南地北都能把你抓起來。因此,網絡就要搞實名制,建立社會徵信體系,戶籍制度等等,這是都是為了應對人員高度流動化陌生化帶來的問題。

在社會由鄉土社會向陌生人社會轉變的過程中,相對穩定、人員流動低的體制內卻呈現出一定程度的鄉土社會特徵。鄉土觀念的產生,孔子分析,他認為人性是“愛有差等”。你首先愛你的家人,愛自己的親朋好友,才有可能去愛陌生人。人不可能像墨子說的那樣“兼愛”,不可能對所有人一樣的愛。因此,費孝通看到了鄉土社會的弊端,他稱之為“差序格局”,鄉土社會中,距離越遠的人,與我越無關。

這種基於血緣關係、地緣關係、利益共同體關係的鄉土觀念,看起來建立在人的自然情感上,但是它的弊端就是會形成地方保護主義,排外主義,甚者會出現任人唯親、近親繁殖等極端情況。體制內之所有具有鄉土觀念,地方保護主義傾向,是因為其具備鄉土社會人員流動低,人際聯繫緊密的基本特點。我們知道,考上公務員的很少辭職,一直在體制內打轉,主動被動地相互頻繁聯繫,最多是升遷或調動了,所以一直是相對穩定的群體,體制內也缺乏明確、公開的退出機制,而這本身正是鄉土觀念自我保護的產物。從甘肅少女被猥褻後,舉報給學校,學校的處理是符合部門保護主義的邏輯的,就算猥褻者吳某厚沒有特意說情請託,鄉土觀念中的

愛有差異、內外有別、利益互助的潛意識,從開始就註定了甘肅少女維權的坎坷命運。

這種體制內的“鄉土觀念”是十分有害的,它促成了特殊利益共同體。今天你幫我,明天我幫你,你可能需要打官司,我小孩總有一天要讀書,放大這種鄉土觀念,部門化傾向就發展成地方保護主義。這種“鄉土社會”優先關心和滿足的是內部人的利益,具有很強的排外性,內部人與外部人發生矛盾時,首先想到的不是法律上的對錯,而是將內部人的保護起來。“鄉土社會”天然地將陌生人社會才需要的法律排斥在外了,行之有效的是各種人定的“鄉規民約”。

因此,甘肅少女被猥褻後,告訴心理醫生,心理醫生“本能”地說“你是不是把問題想大了”,然後上報段姓負責人。然後段某沒經過受害人同意邀請吳某厚道歉,以至後來提出的35萬元私了。是學校不知道吳某厚涉及犯罪了嗎?並不是,而是他們潛意識裡認為吳某厚是自己人,而受害人是外人。再後來,公安也協調賠償,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並非只有口供,另有人證老師羅某,但基於類似原因,羅某也不會作證。

體制內的“鄉土觀念”是由於公務員流動性低,缺乏明確、公開的退出機制,關鍵人員任用缺乏民主參與,立法部門(利益)化造成的,它不僅僅是上述悲劇中存在部門化、地方保護主義傾向的原因,而且會導致各部門囿於一己之私,工作上相互推諉,降低行政效率,影響法律的實施,最終損害政府公信力。因此,在甘肅少女跳樓事件中,除了惋惜花季生命的逝去,追責相關人員之外,值得注意的是,內外有別、利益互助的鄉土觀念潛移默化支配了從心理老師、段某、校長到其他部門人員的意識,一步步導致了維權少女的悲劇。不得不深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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