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個人同時在3家保險公司買了意外險,出事了可以獲得3份賠償嗎?

風輕揚77469002


法律禁止財產保險中重複保險獲得重複賠償,但並沒有禁止人身保險中重複保險獲得重複賠償,因此

原則上在三家保險公司投保意外險便可以獲得三份賠償,但醫療費用除外。

為什麼醫療費用不能獲得重複賠償呢?在解釋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解釋一下為什麼財產保險中重複保險不能獲得重複賠償。這是因為財產保險的賠償原則是損害填補規則,即保險金額不能超過保險價值。如果允許保險金額大於保險價值,那麼將會引發嚴重的道德風險。比如,甲為自己價值100萬的房屋在三家保險公司投保,如果允許獲得重複賠償,那麼甲一定會想方設法損毀房屋,因為那樣他就能淨賺200萬。

醫療費用也是一樣適用損害填補規則,實際產生多少醫療費用就只能獲得多少賠償,要是允許獲得重複賠償也會引發道德風險。因此各家保險公司的醫療費用保險條款中,均明確要求提供醫療費原始憑證作為獲取醫療費賠償的必要條件,複印件或其他收費憑證均不被受理。

但是人身保險中非醫療費用部分如身故保險金是可以重複投保並獲得重複賠償的。因為人的生命難以用金錢衡量,很難像財產保險那樣將保險金額和保險價值做出量化比較。況且人的生命是無價的,即使重複投保也不容易引發道德風險。但是,

如果被保險人是未成年人,根據保險法規定,其死亡給付的保險金總和不得超過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限額。


冰焰


意外險的保障分為意外傷殘、死亡和意外醫療部分。

意外醫療部分屬於報銷性質,根據實際醫療費用,憑醫療發票進行報銷。被保險人不能通過醫療費用報銷不正當獲利,即報銷的總金額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費用,也不能一份費用重複報銷。因此,買多份意外醫療險,如果存在互補,可以多家報銷,否則買多了也沒用。

如果是意外傷殘和死亡部分,理論上是可以進行疊加的,比如A10萬,B20萬,C30萬。一旦出現保險事故,可以分別進行理賠,互相不受影響。

一般來說,在正常投保的情況下,理賠不會有任何影響, 但是很多保險公司為了防止道德風險,對最高投保金額以及累計投保金額進行了限制,甚至有些公司將壽險和重疾險的保額也算在限額中。因此購買的時候要看清楚。

另外,保險公司對於多家高額投保並理賠的情況也會進行行業聯合調查,以防止騙保案件的發生,一旦確認是故意騙保,也會進行拒賠處理。


大貓財經


意外險產品通常保費都很低,同時又擁有高保額,作為必備的首選險種,十分受歡迎。那麼多投幾份不同公司的意外險,當發生事故,是不是可以獲得各公司的疊加賠付?

首先,多家保險公司的意外險產品毫無疑問是可以同時購買的,但是意外險有意外傷害保險和意外醫療保險之分,二者差別是非常大的。

1、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只有兩種情況下有賠付,死亡和殘疾。意外身故、殘疾屬於主險的責任,意外傷害保險金需要達到一定的傷殘等級才能獲得賠付,保險公司會按傷殘等級相對應的比例支付保險金。

凡因為意外事故導致的身故或達到一定程度的殘疾,對應的賠償金是可以疊加的。

如果投保人分別向3家保險公司投保了意外險各50萬,被保險人不幸發生了意外,只要符合理賠條件,相對應的證明材料齊全,投保人就可以獲得3家保險公司150萬的賠付。

不過雖然可以疊加給付,但這並不意味著人身意外險就可以無限地購買。出於防範道德風險的考慮,保險公司會規定一個最高額度或者購買份數,一旦超過這個範圍,保險公司就會拒保。

2、意外醫療

意外醫療保險屬於補償性險種,如果在不同的保險公司買了多份意外醫療保險或在同一個保險公司買了多種醫療保險,都是可以多次理賠的,但是賠償總金額不會超過醫療費。

意外醫療遵循“花多少賠多少”的準則,有些費用如果社保已經報銷了,保險公司也同樣不會再賠付了。

3、住院津貼

只要是因意外住院,就會有住院津貼,這部分是可以重複理賠的。

津貼,就是實際住院天數*每日津貼額度,假如住院10天,每天定額100元,合計額外給付1000元給住院的被保人,如果是購買了3家保險公司的保險,那就是3000元。

綜上所述,凡是和人的生命相關的保險,可以重複獲賠,因為生命無價;凡是和報銷相關的費用型險種,都是不能重複獲賠的。

意外險雖然便宜,也不要貪多,我們對保險的需求不僅限於這一種,應當合理分配保費支出,來獲取更完善的保障。

要知道,保險並非越多越好,在經濟可承受範圍之內買到適合自己家庭的情況的保險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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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十數據


首選普及一下什麼叫做意外險。

意外保險,指保險人(保險公司)為被保險人提供因遭遇特定範圍內的意外事故導致的死亡、傷殘賠償及由此產生的門診、住院醫療等費用補償的保險合同。


意外險看似簡單,容易理解,事實上非保險從業人員很容易產生一些誤解。下面的講解希望能給到您一些幫助。


意外事故的定義:指由外來的突發的非疾病導致的事故。由此也可以看出,類似“猝死”這類因潛在的疾病導致的死亡是不屬於意外事故的。


意外保險理賠的範圍:被保險人於本合同有效期內,因遭遇外來的突發的非疾病所導致的意外事故,並以此意外事故為直接單獨原因導致其身體傷害、殘疾或身故。


常見意外險的種類:


一、一般意外傷害保險

此類保險承保的範圍很廣,通常指任何意外原因導致的(合同中特別排除的除外)身故傷殘都在保障範圍內。


二、特定意外傷害保險

此類保險承保的範圍有特別限定,例如:

1、航空意外險,只保障航空意外,其它則不在保險範圍內;

2、公共交通意外險,只保以乘客的身份(購票)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出現的意外事故;

3、有些意外險在承保範圍較寬,但針對特定意外事故加倍賠付,如:友邦的安行無憂意外險,針對自駕車、乘坐公共交通/非運營的私家車、9座以下的公務車、網約車等按保額的10~20倍賠付,對普通意外則按100%保額賠付,且只需須繳費10年,可保障30年。保障期滿未出險則返還總保費的1.2倍。


三、意外醫藥補償保險

很多人認為,買了意外險,只要出了意外事故,相關的醫療費用都可以申請理賠。事實上在商業意外險中,最常見的是意外醫藥補償險是分開購買的。如果只購買了意外傷害保險,只有在身故和傷殘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才會按合同理賠。如果沒有購買意外醫藥補償險,是不會賠償醫療費用的。


四、綜合意外險

目前也有一些意外險將幾種保障打包出售,但通常會在合同中分別列出。

例如:旅遊保險,通常包括意外傷害保險、意外醫藥補償保險、意外住院給付(住院補貼)等。


另外,意外險從保障時間上來分,還有短期意外險,如旅遊險,也有長期意外險,如前面講到的友邦的安行無憂高端出行保障險。


不同的意外險,由於其保障的範圍不同,保障成本差異很大,所以產品的價格各有不同,看似便宜的,未必是性價比高的


為什麼要買意外險?


購買意外險的理由是:意外防不勝防,不以自身的意志轉移的,所謂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明明在馬路邊安全區待著,車輪飛出來砸上了,向誰喊冤去?意外發生後,往往無法挽回,不象疾病,還有得補救,很多疾病花點錢看完醫生能治好了。但意外不是這樣,意外是不能承受之痛!

此外,意外險費率很低,即便購買上百萬元保額的意外險,花費也不多。以每個人都需要買一份意外險,更多的是一份責任險,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


儘可能做到口語化,可能有些措詞不夠嚴謹,僅供參考。


吳愛民保險理財網


都這麼人大牛回覆了。還邀請我回復?我也是醉了。

一個人同時購買三家公司意外險,出事了理論上是可以得到三份賠付。但是也有些個別情況是無法得到3份賠付的。

第一種情況,部分公司的低價型意外險會設置比較嚴苛的投保和賠付條件,例如:投保時候在其它公司已經有超過XX萬的身故賠付保額,含壽險和意外險,那麼這家公司的產品是不能投保的,但是投保人在其它公司確實超過XX萬,如果投保時候沒有注意,那麼基本就無法賠付。

第二種情況,依舊是條款設置,有的公司在條款中要求,被保人在保障期內變更了職業必須通知保險公司,否則出險後因為出險時候職業和投保時候選擇職業不同而拒賠。

第三種情況,騙保!一般意外身故,都會有公安機關進行調查並且出具事故緣由。通常意外險不賠付自殺!但是公安機關如果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被保人身故系自殺,那麼只要不是免賠條款的身故,保險公司要賠。去年就在湖北荊門發生了一起這種因為公安機關和保險公司均無法證明被保險人是自殺,而賠付了高達1000萬保額的意外險。

第四種情況,被保人是未成年。未成年身故賠付需要遵守國家的規定。0-9歲,最高20萬;10-17歲最高50萬。

第五種情況,出險地在國外。很多意外險,承保範圍是中國境內且不含港澳臺。那麼在非中國大陸範圍內出險,不賠付!切記注意。


保險金融


如果在不同的3家保險公司分別購買了一份意外保險,是否可以獲得3份理賠金?

這個疑問其實涉及到一個共同的概念,那就是重複理賠的問題。

意外險包含意外身故、殘疾、意外費用報銷和意外住院津貼等,能否可以重複理賠,我們要分開看:

1、由意外事故導致的殘疾或身故可以重複理賠,可以多家購買重複理賠;

2、意外醫療費和意外住院津貼則不可以重複獲賠,因為這兩個屬於補償型保險,保險公司會按照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為限進行報銷。

如果你記不住也沒事,只需要記住一個簡單的原則:

凡是和人的生命相關的保險,可以重複獲賠,因為生命無價;

凡是和報銷相關的費用型險種,都是不能重複獲賠的。

需要提醒的是,保險公司為了防止騙保和風險控制的原因,很多意外險保額都不會特別高,比如未成年人的意外險就有限額。不滿10週歲的,身故賠付不得超過20萬元,滿10週歲但未滿18週歲的,身故賠付不得超過50萬元。

因此,我們要知道,保險並非越多越好,在經濟可承受範圍之內買到適合自己家庭的情況的保險才最重要。


梧桐樹保險網


我不是保險行業和法律行業專業人士,沒有那麼多的術語名詞,只根據自己的經歷回答:

我2012年國慶節坐濟南到青島大巴,在高速上,另外兩車飆車,撞到我們乘坐的大巴,我們車上死傷50多人,我個人腳蹠骨骨折,身上搽傷無數!

我個人此時入的保險有:平安意外險(每年保費360那個),車票附帶買給乘客的太平洋乘客000外險(隨車票一起買的每人2塊),牽扯到其他保險公司有:乘坐車輛的乘客保險(大巴行業專用每座位最高理賠38萬),肇事車輛第三者責任險。

我按國家相關規定查詢到我可以理賠到:誤工費3個月大約1.2萬,傷殘補貼4.7萬,護理費2千左右,財物損失若干,我還找了律師確認的

接下來是理賠結果:

1.平安意外險答覆:你出意外是由他人原因造成的,應該由他人負責理賠

2.太平洋保險答覆:你可以理賠,但是如果我們理賠了,你將不能再去其他保險公司理賠了,否則若你理賠到雙份保險,觸犯了刑法第n條關於非法利用保險獲利,要處以2年到6年的有期徒刑,而且我們理賠金額很少,還不支持傷殘補貼賠付,一般除了死亡的都不會到我們這申請保險補償!

3.其他保險公司都是通過律師去交涉的,答覆一樣,先去法院起訴參保方並把保險公司也列為被告,法院判定責任,如果參保方認責,他們會一週內負責賠付

結果是:我同一輛車上的乘客集體2013年提交訴訟,2017年春天終於勝訴,因肇事方不認責,至今沒拿到任何一個保險公司的一分錢!

至於能不能拿到多個保險公司的理賠,我得答案是,除了死亡之類賠償可以領多份,其他像住院費財物損失之類是不可能理賠到多份的


青島房子哥


保險的賠償分為給付型和補償性兩類,如果是給付型的,那麼可以重複賠償,如果是補償性質的,那麼各公司的賠償最高限額是你的花費,不可能獲得額外利益。

給付型的主要包括:身故、全殘、部分殘疾、住院補貼、重大疾病等獲得保險金;

補償型的主要包括:意外醫療、住院費用保險等保險金。

意外險包括身故責任、全殘責任、殘疾責任、醫療費用等,參照上面的兩大類即可。

舉個栗子,小明買 了三家保險公司的意外險,每分保額是十萬,意外醫療是:各是一萬。, 小明不小心受傷了在醫院看了一萬元的費用。那麼只能每家保險公司報:三千三元啊。。總共加起來是:1萬元啊。

但是如果小明是身故了:那就可以三分保單一起理賠啦。總共可以理賠:30萬。因為在保險公司生命是無價的啊。

重疾險跟意外險又有所區別:重疾險就是小明一經確診得了保險合同裡面的重疾,那麼就一定:是三家公司同時理賠的啊。共可以培付:三十萬啊。

相同類型的保險一份就好了,保險是讓你省錢的,不是讓你賺錢的!

最後給大家發一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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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什麼不可以


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先搞清楚什麼是意外險。很多人說保險公司騙人也是沒分清楚各險種的區別。意外險有意外傷害保險和意外醫療保險之分,二者差別是非常大的。

意外醫療保險屬於補償性險種,如果在不同的保險公司買了多份意外醫療保險或在同一個保險公司買了多種醫療保險,都是可以多次理賠的,但是賠償總金額不會超過醫療費。我們舉個例子,某人在A、B、C保險公司都買了一份意外醫療保險,合同約定賠償比例是80%。如果,在醫院花費了10萬元,先到A保險公司理賠,A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賠付了8萬元(10萬×80%),剩下的2萬元再到B保險公司賠付1.6萬(2萬×80%),剩下的4000元再到C保險公司賠付3200元(4000×80%)。總之,醫療保險的賠付金總額不會超過你的醫療費總額。

如果是意外傷害保險,是按重複多份賠付的。例如某人在A、B、C三個保險公司買了保額100萬的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約定如果保險期內被保險人意外死亡,則保險公司給於賠付。

如果被保險人在合同期內出車禍死亡了,那麼家屬可以在三個保險分別獲得100萬的賠付,共計300萬。

大家一定要搞清楚意外傷害保險只有兩種情況下有賠付,死亡和殘疾。他是不賠付醫療費的。很多人買了意外傷害保險,找保險賠付醫療費,保險公司不給理賠,於是就說保險公司騙人。

事實上保險公司是世上唯一一個靠賠錢積累信譽的行業。那些負責理賠的職員他沒有任何理由該賠而不賠:1,賠出去的不是他自己的錢;2,如果該賠而不賠,他會更麻煩。不但要向客戶解釋為什麼不能賠,還要面臨投訴。在中國甚至可能會面臨客戶不理智的行為。

事實上更多的是客戶想法設法做假資料或隱瞞騙保險公司。


小角色1979


如果您買的是人生意外險,而且均達到了三家保險公司的意外賠償標準,那麼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是可以的得到三家保險公司的賠償的。

和財產險相比,這就是人生意外險的好處和優勢,因為保險公司在制定保險的時候或者是保險精算師在計算保費和保額的時候。都要遵守人的生命是無價的這一前提和原則。

人生意外險和財產保險最大的不同就是你可以買無數份保險而且保額可以相加,而財產險不管你買了多少保險,多少保額的保險。如果出現了風險,保險公司也僅僅只以保險標的物的實際價格進行賠償。

如果說你買了三家保險公司的人生意外險保單,那在你出險的時候。你就可以同時向這三家保險公司進行報案。他們會有相應的工作人員上門來收集材料,或者是詢問相應的信息。現在很多保險公司都不需要發票原件或者是醫學資料原件,只要複印件就可以。所以如果說除了騙保的情況之外,真正發生意外之後,在保險所承保的範圍之內是非常容易的。

下面簡單的說一下當前很多人為什麼會覺得保險是個騙局。

其實保險並非是騙局,而是被代理人誇大其詞,其實保險本身是非常有用的,因為保險所承保的標的物,如果雙方風險按照相應的條列式能夠給予賠償的。之所以有些人說自己買了保險,但是發生了風險保險公司卻不賠,有以下兩種原因:

第一是承保的標的物混淆。比如你買的是一份大病保險,但是如果說你開車出事兒了,或者是平常一些情況導致一些意外事件的發生,導致傷殘。很多人都會覺得自己買了保險就可以賠,但是你要清楚你買的是醫療保險,也就是隻有你生病或者是相應的醫療方面的才能夠獲得賠償。如果你發生意外去要醫療保險的賠償,那肯定是得不到賠償的,這個是在於你買保險之前,或者是你對保險本身的理解不夠,而對保險公司造成的誤解。

第二是達不到賠償標準。

當前很多保險公司的意外險保得相對全面。達到了十級281項傷殘賠償。但是很多人在生活當中,一些極小事故的發生,但是沒有達到相應的賠償等級。比如最小的十級傷殘,很多人可能就是破了皮。就想著自己買了保險,保險公司肯定會賠,但是這種沒有達到賠償標準,保險公司是不賠的。這並不屬於詐騙,而是你沒有達到賠償的要求。

所以大家在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了解自己買保險的險種以及保險所承保的範圍。如果自己發生的風險,自己事先預估自己。風險是否在承保範圍之內。如果說不能夠準確的預估,就應該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來甄別。

同時保險公司是非常怕保監會的,如果說你認為在買保險的時候受到誘導或者受騙。你可以打保監會的電話進行諮詢或者是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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