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開朋友車 撞人後將傷者送醫急忙逃離 駕駛證即將超分害怕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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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自己持有的B1B2駕駛證即將超分,男子張某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將傷者送往醫院後便離開了現場。榆林市交警支隊二大隊事故中隊民警介入調查後發現,一起簡單的交通肇事逃逸卻顯得撲所迷離,辦案民警經過深入調查,終於將肇事逃逸駕駛員張某也被繩之以法。

今年2月19日14時20分,在榆林市長城南路與人民路路口向南100米處一輛大眾桑塔納與一名正在行走的路人相撞,造成路人受傷,肇事之後,肇事司機將傷者送到星元醫院接受救治,但肇事司機將傷者送到醫院後,就趁機“溜之大吉”。

傷者撥打報警電話,交警二大隊事故中隊接到報警後趕赴醫院進行調查,此時肇事駕駛人已不知去向,傷者也只記得肇事車輛系一輛黑色“大眾”小轎車。 事故中隊民警立即展開偵破行動,民警在案發地到醫院這段路沿線監控反覆排查比對,一輛陝J牌照的黑色桑塔納小轎車與傷者描述的行駛軌跡及車型極為吻合,該車有重大嫌疑。

通過車輛信息查詢發現該車輛所有人系延安一男子,隨後辦案民警驅車前往延安,通過調查找到車輛所有人,但發現該車從延安賣至榆陽區王則灣、隨後從王則灣賣到牛家梁,隨後再次轉手賣給一個人公司,最後轉賣給橫山一男子,也就是說車輛經過4次轉手,但都沒有辦理過戶手續,這給案件偵破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輾轉多地 找尋肇事男子

“我們從延安到榆陽區王則灣、牛家梁等地調查後發現,該車最後賣給了一個個人公司,但是具體賣給誰卻沒有一個結果。”辦案民警表示,線索再度中斷。 這時傷者向辦案民警提供了一個重要線索,在住院期間曾經有個人撥打電話詢問傷情後匆匆掛掉,行為極不正常。辦案民警撥通該電話對方卻稱自己在咸陽從未來過榆林,便掛斷電話。通過研究,他們決定到該電話機主戶籍所在地咸陽禮泉尋找該機主。

在當地公安部門的配合下, 辦案民警終於見到了王某,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王某稱,車輛肇事當日自己喝酒了,但並不是駕駛員,實際駕駛員為張某,是朋友關係,目前在大柳塔一煤礦工作,辦案民警立即前往神木縣大柳塔石圪臺煤礦對張某進行傳喚,而此時的張某也已準備自首。

經張某交代,自己的駕駛證由於即將超分,擔心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撞人後將傷者送往醫院後就慌忙離開,電話通知了普桑的實際所有人,讓他到醫院進行善後處理。

目前,張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處以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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