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院子私搭陽光房?城管依法拆除!

「以案说法」院子私搭阳光房?城管依法拆除!

相信每個熱愛生活的人心中都要這樣一個房間,

自然風,陽光房,綠色植物,安靜呼吸,

大大的書桌和乾淨的風......

「以案说法」院子私搭阳光房?城管依法拆除!

但是,

這樣的陽光房,可不能隨意搭建。

先不說私搭亂建存在的安全隱患,侵佔公共用地,

也許你就侵犯了他人的“陽光權”。

「以案说法」院子私搭阳光房?城管依法拆除!

這不,在咱寸土寸金的廬陽,

就發生了一件關於陽光房的案例。

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案例回放

今年5月,廬陽區三孝口街道城管中隊接到群眾投訴舉報,稱省供銷社宿舍有一戶業主將一樓院子私自修建“玻璃房”。接到舉報後,城管中隊執法人員立即到現場調查,發現該業主不僅擅自在自己一樓院內搭建了一間面積為20平方米的“陽光房”,甚至挑高了“陽光房”的屋頂,嚴重影響二樓及以上住戶的安全。

「以案说法」院子私搭阳光房?城管依法拆除!

為此,廬陽城管重拳出擊,

強力拆除違法建設,

對倖存僥倖者形成有力震懾,

維護了城市建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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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的院子是屬於一樓業主的,但業主只有使用權,但是如果要加蓋房屋,就需要到規劃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否則就屬於違建,我們會按規定進行查處。”三孝口街道城管中隊陳輝主任說道,接到群眾舉報後,執法人員立即到現場進行調查,發現加蓋的建築物未經行政許可擅自搭建,屬於違法建設。

「以案说法」院子私搭阳光房?城管依法拆除!

城管隊員向該業主普及了相關法律法規,根據《合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範圍內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它設施,並告知其存在的安全隱患。同時,執法人員當場對業主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希望其儘快主動拆除違法建築。然而,該業主並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拆除。

6月初,街道城管中隊對該違法建築進行了立案調查,並組織執法人員與物業管理人員多次上門宣傳法規政策,反覆致電勸阻,但該業主都置之不理。為此,按照“遏制新增,減少存量”的“雙違”治理原則,街道城管中隊印發公告,要求該業主限期自行拆除違法搭建物,並恢復原狀。

「以案说法」院子私搭阳光房?城管依法拆除!

期限滿後,城管隊員發現該業主仍報僥倖心理,拒不拆除違章建築。鑑於違建者屢勸不聽,為及時制止違章搭建,決定對違章建築予以強制拆除。6月29日,街道城管中隊聯合相關部門,依法對該處違建進行了強制拆除,恢復了房屋原貌。 (包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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