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藝術之小調、鼓樂、舞蹈、蓮花落

民間藝術之小調、鼓樂、舞蹈、蓮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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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調

小調是清代縣內農村流行最廣的一種音樂,《長沙縣誌》《善化縣誌》均記載:已達到“山歌閭里、婦孺皆知”的程度。農民在農事之暇,用大筒自拉自唱。有《望郎歌》《送郎歌》《十里飄》《洗菜心》《小放牛》《四季歌》《拜年歌》等20多種唱詞及正調、安童調、勸夫調等10多種曲調,1949年以後,在傳統小調的基礎上,創作出《夫妻生產》《雙送糧》《送子參軍》等小調,曾獲省市獎勵。

民間藝術之小調、鼓樂、舞蹈、蓮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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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樂

鼓樂在縣內流傳久遠,長盛不衰。藝人俗稱“吹鼓手”。有職業和業餘兩種鼓樂班子,一個班子由3-5人組成,有鑼鼓、嗩吶、胡琴、笛子、鈸、榨鼓、雲板等樂器,多在婚喪、壽誕、年節等場合演出。演奏開場有《點絳唇》《開大門》《小開門》《滿江紅》《江魚水》《駐馬聽》《風人松》《哭皇天》《泣顏回》《急急風》《夜深沉》《梅花三弄》等曲牌。演唱《大漢腔》《小漢腔》《浪淘沙》《沉醉東風》等詞章及《上壽》《哭靈》《靈母》《立帝》《鼓盆》《百忍牌》等湘劇高腔和摺子戲。送葬、迎神、接親、玩龍、舞獅時,則演奏調子鑼鼓,有《摘香蔥》《小開門》《十字調》《南梆子》等曲調,用鑼鼓、嗩吶、笛子伴奏。還有打春、唱夜歌、贊茶、贊梁等,則以鑼鼓合拍。解放後,民間鼓樂曾一度衰落。1980年,成立縣民間藝人協會,全縣有民間藝人350餘人參加。縣文化局組織藝人學習,幫助改進演奏形式和內容,民間鼓樂得到恢復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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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長沙縣內流行迷信型舞蹈、傳統舞蹈和現代舞蹈3種。迷信型舞蹈在清代和民國時期流行甚廣,一般在葬喪和祭祀鬼神的儀式中舉行,由道士、巫師邊舞邊唱,用蒂鍾、鑼鼓、嗩吶伴奏。1949年以後較長時期內,迷信型舞蹈被禁止。1985年以後,又在農村開始流行,但形式和內容有所改變。傳統舞蹈以舞龍、玩獅、玩竹馬為主。舞龍從清代一直流傳至今,併成為節假日、燈會及煙花節、龍舟節、體育運動會等開幕式不可或缺的表演節目。有布龍、紙龍、草龍等,由龍頭、龍身、龍尾三部分組成,配以龍衣。龍有7-9、9-11、11-13節不等,每節有篾把1個,表演者手執篾把,由執龍珠者指揮,表演送財神、麒麟送子、打紐絲、做結子、戲珠、出洞、做字、騰飛等舞蹈動作,用鑼鼓、嗩吶、笛子伴奏。一般在每年正月初十出燈,逐戶演出,正月十五晚上收燈。出燈時,有牌燈、旗傘等組成的儀仗隊和鼓樂隊,由當地有聲望的人“打燈籠”為前導。每至一戶,戶主均鳴放鞭炮迎接,有的還以點心或酒菜招待,氣氛十分熱烈。玩獅子盛行於清代和民國時期,有彩獅、靈獅、討米獅等幾種。彩獅一般在每年正月初一至十五,由1人為嚮導,到各戶表演。有木製獅頭和布制獅衣,飾以色彩。鼓樂隊隨行伴奏。有翻滾、玩凳、跳桌、抖動、豎立等舞蹈動作。靈獅一般在正月十五以前或禾苗遭受災害時,由地方土紳、廟祝從“獅王廟”請出靈獅頭,配以獅衣,由兩人擎捧,隨同鑼鼓、儀仗隊,流行於田野、屋場之間以示“辟邪”,一般不表演舞蹈動作。“討米獅子”多由少年兒童舞弄。用木或紙製成獅頭,以草繩、棕葉、白布製成獅衣,由兩人藏於獅衣下表演打滾、銜凳、抖動等舞蹈動作。演出結束時收取錢米,故名“討米獅”。竹馬獅一般與蚌殼燈同時演出。有竹馬、獅子、蚌殼、江西車子、森槳、魚網、魚簍等道具。由小生、小旦、二醜、三醜等角色表演。玩竹馬有上山、下山、上馬、下馬、過橋、打圈、推車等動作,玩蚌殼有趕水、玩水、整容、照鏡、調情、戲蚌、打魚、蕩槳等動作。演員還演唱十月飄、勸夫、望郎、送郎等小調。鑼鼓、嗩吶、胡琴伴奏。一般在每年正月十五前或生日喜慶演出。現代舞蹈始於民國時期。小學設有唱遊課程,由老師教演獨舞和集體舞。在兒童節、校慶、班會等場合演出。一般按歌詞內容邊唱邊舞。解放後,北方的秧歌舞、腰鼓舞在縣內曾極一時之盛,1980年以後,學校流行獨舞、雙人舞、集體舞。社會上流行交誼舞、老年迪斯科舞。機關廠礦還辦有舞廳,有些人學跳西方的狼擺(倫巴)、華爾茲、探戈以及圓舞等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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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花落

蓮花落,長沙人稱“蓮花鬧”,清代即已流行。表演者用兩片竹板相敲,跟著打出的節奏拍點,演唱歷史故事和民間傳說,或在不同場合即景發揮。唱詞通俗易懂,音韻和諧,內容豐富,可隨時、隨地、隨機而唱。演唱者多為乞丐。民國時期,縣內出現彩扮蓮花落,並增加節子或小鑼等樂器,成為舞臺曲藝之一。1949年以後,演唱內容有所改變,主要用於宣傳和登臺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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