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了解上海合作組織

帶你瞭解上海合作組織

上海合作組織,簡稱上合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吉爾吉斯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於2001年6月15日在中國上海宣佈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間國際組織。

前身是“上海五國”會晤機制。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五次會議2015年7月10日在俄羅斯烏法舉行,烏法峰會通過關於啟動接收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組織程序的決議,上合組織擴員的大門正式打開。

2017年6月1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印度和巴基斯坦將在阿斯塔納上合組織峰會上成為正式成員。這是上合組織2001年成立以來首次擴大。

目前成員國

哈薩克斯坦、中華人民共和國、吉爾吉斯斯坦、俄羅斯、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巴基斯坦、印度

觀察員國

阿富汗、白羅斯、伊朗、蒙古國、

對話夥伴國

阿塞拜疆、亞美尼亞、柬埔寨、尼泊爾、土耳其和斯里蘭卡

上海合作組織的宗旨是:加強成員國之間的互相信任與睦鄰友好;鼓勵成員國在政治、經濟、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環保和其它領域的有效合作;聯合致力於維護和保障地區的和平、安全與穩定;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

上海合作組織每年舉行一次成員國國家元首正式會談,定期舉行政府首腦會談,輪流在成員國舉行。為擴大和加強各領域合作,除了已形成的相應部門領導人會談機制外,可視情況組建新的會談機制,並建立常設和臨時專家工作組研究進一步開展合作的方案和建議。

上海合作組織進程中形成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聯合發展”為基本內容的 “上海精神”,是本地區國家幾年來合作中積累的寶貴財富,應繼續發揚光大,使之成為新世紀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國家關係的基本準則。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將嚴格遵守《聯合國憲章》宗旨與原則,互相尊重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互不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平等互利,通過互相協商解決所有問題,不謀求在相毗鄰地區的單方面軍事優勢。

上海合作組織奉行不結盟、不針對其他國家和地區及對外開放的原則,願與其他國家及有關國際和地區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對話、交流與合作,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吸收認同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合作宗旨和任務、本宣言第六條闡述的原則及其他各項條款,其加入能促進實現這一合作的國家為上海合作組織新成員國。

上海合作組織尤其重視並盡一切必要努力保障地區安全。成員國將為落實《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宗教激進主義公約》而緊密合作,包括在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建立上海合作組織反恐怖中心。此外,為遏制非法販賣武器、毒品、非法移民和其它犯罪活動,將制定相應的多邊合作文件。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將加強在地區和國際事務中的磋商與協調行動,在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上互相支持和密切合作,聯合促進和鞏固本地區及世界的和平與穩定。在當前國際形勢下,維護世界戰略平衡與穩定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將於9日到10日在中國青島啟幕。各成員國期待峰會在經貿領域達成令人鼓舞的共識,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推動貿易便利化。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日前透露,在上合組織擴員之後的首次峰會上,中方將與各方一道,持續發力,推動貿易便利化進程。按照上合組織成立之初確定的“三步走”目標,支持進一步完善貿易便利化機制和法律基礎。

這次峰會,是上合組織擴員後舉行的首次元首峰會。青島,也將成為世界閱讀中國的又一扇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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