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銀行傳來大消息!

今天下午,銀行方面傳來大消息。

根據財新網的報道:

財新記者獲悉,銀監會上週下發《關於調整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監管要求的通知》(銀監發[2018]7號,下稱7號文),明確將撥備覆蓋率監管要求由150%調整到120%-150%,貸款撥備率監管要求由2.5%調整到1.5%-2.5%。文件目前下發至各地方銀監局。

具體來講,7號文要求,各監管部門在調整區間內按照“同質同類”“一行一策”原則,明確銀行貸款損失準備監管要求。其中,“同質同類”是指,各機構監管部門原則上應制定相應類別機構的差異化實施細則並及時印發實施;“一行一策”是指,各機構監管部門和銀監局按照本通知和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單家銀行的貸款損失準備監管要求。

要知道,根據2011年銀監會第44號文明確規定,商業銀行需要按照撥貸比和撥備覆蓋率兩個平行指標建立貸款損失準備。其中,撥貸比不得低於2.5%,撥備覆蓋率不得低於150%。

經過對比我們不難發現,銀監發[2018]7號文最大的變化是把對於商業銀行的監管要求進行了調整,將撥備覆蓋率監管要求由150%調整到120%-150%,貸款撥備率監管要求由2.5%調整到1.5%-2.5%。

這個調整有什麼作用?

要說明這個意圖,暴哥以為首先我們要來看看,究竟什麼是貸款撥備率、什麼是撥備覆蓋率。

我們用兩者的計算公式來來簡單說明:

貸款撥備率=貸款減值準備/各項貸款

撥備覆蓋率=貸款減值準備/不良貸款

所謂貸款減值準備就是銀行提取的專門用來對可能發生貸款損失(呆賬、壞賬這些可能要不回來或者長期收不上來的貸款)的資金。

各項貸款好理解就是銀行貸出去的各種款項;不良貸款就更簡單了,就是沒有按照貸款協議及時還款的貸款,有問題的貸款。

這兩個指標一個是總量指標,即貸款撥備率,一個是專門性指標,即撥備覆蓋率。

那麼之所以要設置這兩個指標其實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讓銀行防患於未然,讓銀行有充足的能力預防和應對潛在的不良貸款大量出現導致的銀行風險。

之所以強調防患於未然是因為向來風險具有逆週期性(或者說隱匿性),在經濟狀況好的時候,由於資金充裕(流動性充足),資產價格穩定(抵押品充足),信譽充足,所以不良貸款可能不會大量的出現,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也比較強。

但是,一旦經濟出現問題,尤其像2008年金融危機的情況,流動性瞬間枯竭,資產價格大幅度下滑,借款人可能在短期之內就是失去了還款能力(原因可能是資金週轉不出來,無法拆借流動資金還款,再有就是用於抵押的資產價值大幅度下滑,銀行需要借款人補充抵押品,借款人也沒有等等),從而最終導致原本不是不良貸款的貸款可能大量集中出現,最終造成銀行無法及時收回借款,造成自身的風險甚至崩潰。

這裡再插一句,貸款撥備率正是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我們根據巴塞爾協議Ⅲ的要求推出的監管指標。

瞭解了這兩個指標的含義,下面我們緊接著來說說本次銀監會調整的目的。

第一,監管日趨靈活,銀行利潤有望提升

我們很容易發現,銀監會本次修改是下調,而不是上調,如果從監管力度進行分析,那麼很容易得出相對的監管放鬆之意。

但其實,可能不能這麼簡單的理解,因為從2017年到現在,我們可以看到很多的宏觀經濟指標,監管指標從孤立的絕對值,變成一個區間(或者用左右、附近等用語)

這種管理思路的變化,其實本身可能更體現著一種靈活性。

再有,從2017年郭樹清上任銀監會主席開始,其實銀行系統的監管強度是前所未有的,政策出臺的密集程度也可能是前所未有的,這種高強度的監管態勢之下,對於銀行來說其實壓力也是很大的,在這個背景下,適時的降低貸款撥備率、撥備覆蓋率某種程度上可以對沖監管高壓對銀行帶來的經營壓力,尤其是利潤增長壓力。

怎麼理解降低貸款撥備率、撥備覆蓋率能夠緩解銀行的業績壓力?從會計角度來說,銀行為了滿足兩個指標需要計提很大一部分資金,這部分資金從會計角度是會影響銀行的利潤表的,如果標準降低了,那麼很自然這部分資金就會釋放出來,在財務報表上提高利潤。

但是要知道,釋放出來的資金是不能拿出來做其他用途的,比如分紅等等,因為根據第一財經的消息,銀監會通知中規定:

因少計提貸款損失準備增加的利潤不得用於發放獎金,不得增加分紅,確保因少計提貸款損失準備增加的利潤留存在銀行,保持銀行損失吸收能力基本穩定。

第二,不再“一刀切”,精細化監管

此前其實就一直有呼聲說,所有銀行納入同一個標準體系裡面對於資產質量高的銀行來說其實是不公平的。也就是所謂的“一刀切” 。那麼如今把固定指標變為區間,其實暴哥理解某種程度上 帶有激勵的機制,如果不良貸款處理的好,資產質量儘可能高,風險將可能降低,那麼就可以享受更低的貸款撥備率、撥備覆蓋率。儘管這部分釋放出來的錢不能隨便用,但起碼從業績上來說是能夠體現的。

再有通過“同質同類”、“一行一策”這兩個有針對性的監管概念,以及央行雙支柱調控框架提出以來,越來越注重微觀(個別企業和機構)層面的監管和宏觀的結合都不難發現,精細化監管,點對點的管理將是未來我們監管體系的新趨勢。

第三,逆週期調控,防患於未然

無論是貨幣政策還是監管政策的變化,其實傳統上都是逆週期的一種調控思路。本次銀監會的目的,暴哥理解可能也有這種考慮,因為就像暴哥此前所說的,在經濟好的時候,提高風險管理的標準算是為了經濟下行的時候留足空間的表現。

那麼,2017年中國經濟超預期,而2018年由於貨幣政策收緊,防範風險的重要性提高,所以,經濟的表現可能可能會不如2017年,那麼在開年的時候把空間釋放出來,其實可以起到一定的對沖作用,也能夠鞭策銀行進一步解決不良貸款的問題。

最後暴哥想說,歸根到底其實銀監會這麼做的目的仍然是為了化解銀行體系的自有風險,仍然是我們落實防範金融風險的舉措之一。只不過,某種意義上,給銀行鬆綁,釋放業績,也體現出銀行自身確實有增長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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