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南昌大學遭性侵女生起訴學校和院長

全国首例:南昌大学遭性侵女生起诉学校和院长

周斌,男,湖南瀏陽人,先任職教於武漢大學,1992年進的嶽麓書社擔任編輯,後來擔任湖南商學院中文系主任,再到南昌大學擔任國學院副院長。

“若有面對一切的勇氣和永遠溫暖的心,定會有陽光破冰,與你並肩。”12月20日深夜,南昌大學官方微博當天最後一條狀態顯得頗有深意。該校國學研究院副院長周斌被曝性侵女學生一事在這天引爆輿論。

2017年12月19日下午18時許,南昌市公安局紅谷灘分局接到張某、謝某報案,共同指認在校學習期間,曾被南昌大學某學院副院長周某利用職務之便,多次猥褻、性侵。

警方受理報案後高度重視,已成立調查組,正在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2017年12月20日下午,針對南昌大學國學研究院副院長周某涉嫌猥褻、性侵一事,南昌大學召開專題會議,決定免去程水金國學研究院院長職務、免去周斌國學研究院副院長職務,暫停周斌的一切教學科研工作。

事發,兩位涉事院長被免職。

時間已過去7個多月,小柔至今仍有著嚴重心理創傷。她選擇再次勇敢站出來,將周斌作為第一被告、南昌大學作為第二被告,向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據瞭解,國內目前還沒有類似被侵害女生起訴學校的先例。

小柔的訴訟請求:賠償

小柔訴請第一被告周斌賠償已經花費的心理諮詢費1萬元,並支付後續心理康復治療費8萬元;同時要求周斌賠禮道歉,並支付精神撫慰金5萬元,南昌大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小柔在訴狀中表示,第一被告周斌利用教師的職務和地位之便,對學生實施猥褻、性侵且造成心理傷害,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被告南昌大學作為高等學校,與原告形成教育合同關係,應當提供合乎道德規範的教師完成對學生的學業傳授和生活指導。

南昌大學未按教育部的規定盡到足夠的安全和保護義務,致使第一被告違反公序良俗的侵害行為得以發生,導致原告遭受人身損害,應當在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範圍內承擔相應連帶賠償責任。

紀檢處分

另據小柔的代理律師萬淼焱介紹,在向法院遞交訴狀之前,小柔曾與南昌大學有過溝通,希望學校根據教育部和南昌大學的管理規定,對周斌進行紀檢處分,包括取消教師資格;另外周斌應當承擔她的心理康復治療費,請南昌大學先行墊付,以後向周斌追償。

重新評定學分

小柔還向學校提出,應對為她站出來陳述事實而遭受前國學院長(仍然任教)打擊報復,專業課兩次被打最低分的學妹試卷重新評定,或者重新考試。

南昌大學對墊付心理康復治療費的訴求,認為沒有明確法律規定而拒絕。

因逢週末,記者未聯繫上南昌大學和南昌市東湖區法院。但按照常規,法院將經過審查後才會決定是否受理案件。

南昌大學一副院長性侵女學生

2017年12月19日,網友在微博上爆料,稱南昌大學國學院一副院長對女學生猥褻、性侵長達七個月之久,疑似受害人與院方交涉微信聊天記錄也一同曝光。

全国首例:南昌大学遭性侵女生起诉学校和院长

小柔(化名)是南昌大學國學院畢業的一名女學生,2017年12月19日她爆料了一起關於她被南昌大學國學院副院長周某長期猥褻、性侵事件。

據調查,南昌大學國學院建立於2009年,是南昌大學當時創辦的特色學院,周某是2013年受聘開始擔任該國學院副院長一職。

據小柔描述,周某在校內創建了“師門”,“師門”中大部分都是女學生,且周某會運用各種名義(例如開車接送女學生上下學、請女學生吃飯、幫助女學生私下輔導等)接觸長相漂亮的女生,誘使其加入“師門”。 而後,開始對“師門”內的女生實施“套路”,如讓“女弟子”給他點外賣、午休後去辦公室叫他起床、幫他按摩等,一面宣揚自己德行高尚、一面講述自己的風流過往。

小柔就是被“套路”的女生之一,但令小柔沒有想到的是,曾經被他尊敬愛戴的師傅周某,在2016年的某天中午對其“表白”,而後便強行摟抱親吻,甚至在語言脅迫、肢體威脅之下,公然在女生面前玩弄性器官實施猥褻。

由於長期對老師的遵從和周某的語言恐嚇(如可以影響畢業、其親屬系黑社會頭目),小柔在驚惶失措下並不敢報案。而後,周某利用小柔該心理,進一步對其多次實施性侵,時間持續七個月之久。

直至畢業後,小柔出現了嚴重的創傷應激反應,痛不欲生,並多次試圖輕生,而後經心理輔導師長期的創傷治療後,才敢站出來發聲、揭露此事。

據小柔描述,此事發生之後,小柔曾試圖與南昌大學國學院院長程某舉報此事,然而程某在瞭解事態後,非但沒有幫助小柔處理此事,反而要小柔顧及國學院名譽,要小柔平息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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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小柔和程老師的聊天記錄(來源:微博截圖)

校方回應,紀檢介入調查

2017年12月20日凌晨,南昌大學官方微博在該微博評論區回應:

2017年12月18日下午,學校收到一位女士託第三方送交的書面舉報材料。19日,學校已成立了由紀檢等部門組成的專門工作小組,並啟動了查核程序。如果查證屬實,學校將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2017年12月20日晚,南昌大學官微發博稱,免去程水金國學研究院院長職務與周斌國學研究院副院長職務,暫停周斌的一切教學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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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學微博通告

事件焦點:為何早早發生的事情,時隔這麼久才爆出來?

有自稱知情者之一匿名回應此問題稱,受害者在2016年十二月份左右開始做噩夢,六月畢業離開南昌大學,然後發生了非常創傷應激反應,於是尋求心理機構的幫助。後來負責受害者的諮詢師離職,同時,由於經濟原因,受害者停止了治療。

之後一段時間,受害者經常在自己的朋友圈發一些奇怪的動態,“說的話也近乎夢囈,或者就是發佛經,持續了一段時間吧,還有斬首的兔子圖片什麼的,還有我想想……‘直視怪獸’等等等等。”隨著時間越來越臨近事件開端的十二月,受害者選擇了“說出來”。這名“知情人”表示,受害者自稱“說出來,會好受很多”

非南昌大學下屬獨立學院涉事國學院是何來頭?

南昌大學國學院究竟是一個什麼性質的學院?此前有記者登錄了南昌大學的官網,但並未找到有關國學院的相關信息,也就是說其並非南昌大學下屬任一獨立學院。

有南昌大學的學生告訴記者,準確來說國學院不是教學機構,而是科研機構。在百度百科中,南昌大學國學院的全稱為南昌大學國學研究院。

接受採訪的同學表示,“具體我也不是十分清楚,據我瞭解,他們的本科和碩士學籍都是歸在人文學院,但又不是跟著人文學院的學生上課,他們有自己的老師,那邊的學生也不承認自己是人文學院的學生,都說自己是國學院的。”

涉事副院長個人信息已從官網消失

南昌大學官網稱,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努力把南昌大學建設成當代中國的人文學術重鎮和國學創新人才培養基地,2009年10月,南昌大學成立了國學研究院,成為該校人文學院下屬的17個研究院所之一。研究院在成立之時即開辦了國學實驗班,這是目前學校開辦的唯一大文科本碩連讀實驗班。

被學生舉報性侵的周斌為南昌大學國學研究院副院長、副教授,該院年刊《正學》執行主編。目前,該校官網上已無法找到周斌簡歷及相關信息。此前,該校人文學院官網中曾有多名教師的“小傳”,其中包括周斌,題為《人文人——周斌:先生之風 山高水長》,這篇稿件也已消失。

“知道在媒體上發聲定會為母校帶來名譽上的損失和影響,但校方毅然決然地處理此事,仍不失母校在心中的地位。”上述微博稱,個別害群之馬不會“撼動南昌大學的浩然正氣”。當事人認為,“此事當有始有終,特此聲明對母校的感謝,同時聲明各大媒體,此事既已有果,請勿繼續以新聞採訪為由,打擾此事相關人等。”

律師分析稱此事調查難度頗大

“性侵害是指加害者以威脅、權力、暴力等方式,引誘脅迫他人與其發生性關係,並在性方面造成對受害人的傷害的行為。”12月21日上午,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對澎湃新聞表示,本次事件,根據受害人所描述,周某可能涉嫌猥褻和強姦。

“猥褻是指為滿足自己的性慾為目的,對他人的摟抱,親吻等性交以外的淫穢行為,該校長強行摟抱女生的行為符合該特徵,可能涉嫌猥褻婦女罪。”付建稱,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的意願,使用暴力、恐嚇、引誘、脅迫、或者利用醉酒等手段強迫與受害人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因此是否涉嫌強姦首先看當事人對發生性關係是自願還是脅迫,如果是脅迫行為可能涉嫌構成強姦。但是如果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無行為能力人,無論受害者是否同意都構成強姦罪。

付建認為,就目前披露的信息來看,此事如果立案調查存在一定難度。“首先時間跨度非常長,關鍵證據很難保存,比如精液等主要證據很難調取;其次是沒有客觀證據,目前只有受害人陳述,因此也很難定案。”付建提醒受性侵害者如若發生類似情況一定要及時報案,依法收集證據,保護自身不受非法侵害。

“須將高校性騷擾、性侵納入法律程序處理”

儘管此次南昌大學國學研究院副院長涉嫌性侵一事雙方各執一詞,尚無警方結論,但近年來被曝光的高校教師性侵或性騷擾學生事件並不鮮見。

南昌大學一事備受關注之際,黑龍江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就通報了四起高校教師師德師風違紀案件,其中包括牡丹江師範學院體育科學學院教師張漢飛利用微信發送淫穢性語言問題。

2014年,廈大博導吳春明被舉報性侵女學生事件同樣轟動輿論,彼時調查歷經三個月,最終廈大決定給予吳春明開除黨籍、撤銷教師資格處分。但未見吳春明被追究法律責任。

“校園性騷擾、性侵問題,是一個帶有普遍性的嚴重問題,包括教師性騷擾、性侵學生。”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12月21日告訴澎湃新聞,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極個別教師會利用手中的職權(評分、評獎等),威逼、要挾學生,而被害學生出於面子、自身利益也不敢反抗、舉報,導致性騷擾、性侵行為可能長期存在。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對此予以認同。12月21日,他向澎湃新聞談及高校性侵頻發原因時稱,首要原因仍是個別教師師德不夠,有些高校入門門檻較低。

“在發達國家如美國,針對校園性騷擾、性侵問題,明確禁止校園師生戀,以此告訴所有教師,不得與學生髮生超越師生關係的行為,也避免發生性騷擾、性侵案之後,當事人以這是談戀愛來辯護。”熊丙奇介紹,哈佛大學於1984年出臺了禁止授課教師、導師與學生談戀愛的校規,並於2015年將禁令擴展為所有在校教師均不能與本科生髮生浪漫關係。

2014年10月9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並首次針對高校教師,劃出被稱為“紅七條”的師德禁行行為。其中重要的一條是,不得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者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

“雖然把不得性騷擾學生和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作為師德紅線,但並沒有明確禁止師生戀,這帶來的問題是,有教師會以戀愛為名對學生實施性騷擾和性侵。”熊丙奇認為,這會帶來另一個問題即把性騷擾和性侵僅僅作為師德問題處理,這其實是對性騷擾和性侵的縱容。

“要遏制性騷擾、性侵問題,首先必須嚴禁師生戀,劃清教育底線,其次,必須將性騷擾、性侵納入法律程序處理。”熊丙奇建議,鑑於不同學校的特殊性,包括高校有必要針對性騷擾問題,在聽取師生意見基礎之上,出臺自身的校規,包括禁止師生戀,依法調查性騷擾、性侵。

所有校規、法規需要的是切實執行,不切實執行都是空話。對已曝光的性騷擾問題要公開、透明、嚴肅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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