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業「雙積分」交易平台正式啓動

■ 本報記者 孫冉冉,中國政府採購報

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佈了“2017年度中國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核算情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與此同時,工信部裝備工業中心也發佈了《關於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平臺上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意味著我國汽車行業將迎來“雙積分”的首次集中交易。

公告顯示,根據核算,2017年,我國101家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累計生產乘用車2367.46萬輛,平均燃料消耗量實際值為6.00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積分為1200.91萬分,燃料消耗量負積分為149.02萬分,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為168.69萬分。29家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進口乘用車101.83萬輛,平均燃料消耗量實際值為7.13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積分為37.23萬分,燃料消耗量負積分為19.88萬分,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為10.63萬分。

車企之間積分差距較大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銷量一直保持持續增長,除了與補貼政策有關外,也離不開“雙積分”政策的推動。所謂“雙積分”,指的是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和新能源汽車積分。根據今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達標值,是指該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標值與該核算年度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的乘積;乘用車企業新能源汽車積分,是指該企業新能源汽車積分實際值與達標值之間的差額。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和新能源汽車積分是獨立計算的,只有雙積分均大於零才算達標,若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為負,亦可以用自家所生產的新能源汽車積分來抵扣。《辦法》指出,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將從2019年度開始設定。因此,本次工信部發布的公告中,尚未有企業獲得新能源汽車負積分。

但是,各車企的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則呈現出較大差距。公告將此次核算的130家車企按照2017年度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是否達標進行分類,其中平均燃料消耗量達標的企業共74家,不達標的企業為56家。

其中,新能源汽車積分超過20萬分的共有兩家車企,分別是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和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超過10萬分的車企共有3家,分別是浙江吉利汽車有限公司、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豪情汽車製造有限公司。這5家自主品牌車企成為目前積分最多的“大賣家”。

與之相對的,根據公告,積分“大買家”也浮出水面。長安福特則油耗負積分接近29萬分,同時新能源汽車積分卻為0分,是油耗負積分最高的車企;長城汽車、東風汽車分別以負15.99萬分、負15.45萬分位居第二位和第三位;四川一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廣汽菲亞特克萊斯勒汽車有限公司緊隨其後,油耗負積分超過了10萬分。上述5家車企很難通過自身生產的新能源汽車積分實現抵償歸零,需要大量購買積分。

車企如何解決負積分

根據《辦法》,積分未達標的企業將無法申報和生產新車型,並且將有可能根據規定受到相應懲罰。那麼,車企該如何解決負積分問題呢?《辦法》給出了4種負分抵償的方式。

一是使用本企業結轉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積分,即2013年至2015年的企業油耗正積分可按一定比例結轉到2016年,以抵充負積分。

二是使用本企業受讓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積分。也就是說,車企可以從自己的相關聯企業(如同一集團內部企業,或者有合資合作關係的企業)受讓燃油正積分,用以抵充自己的負積分。

三是使用本企業產生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即用自己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來抵消燃油負積分。

四是購買新能源汽車正積分,也就是從其他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積分。

根據《通知》,車企可在9月30日之前,在交易平臺上通過競價、定價和定向交易等形式,進行積分交易和轉讓。

積分交易供小於求

公告顯示,2017年度,參與核算的130家乘用車企業燃料消耗量正積分為1238.14萬分,燃料消耗量負積分為168.9萬分,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為179.32萬分,燃料消耗量負積分小於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從2017年度的積分核算數據來看,供大於求,形勢較為樂觀。

然而,工信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和質檢總局3月份發佈的“2016年度中國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顯示,2016年度中國境內124家乘用車企業燃料消耗量正積分為1174.86萬分,燃料消耗量負積分為142.99萬分,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為98.95萬分。

結合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核算數據來看,兩年裡燃料消耗量負積分總分為311.89萬分,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總分為278.27萬分。總體看來,燃料消耗量負積分要大於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積分交易供小於求。

而《通知》要求,有2016年度、2017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負積分的企業,應當在8月31日前通過交易平臺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平均燃料消耗量負積分抵償報告,並在9月30日前完成負積分抵償歸零。因此,對於長安福特等平均燃料消耗量負積分大於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的車企來講,積分交易的需求十分迫切,未來3個月,積分交易市場將會比較 “熱鬧”。

實際上對於部分油耗負積分不高的車企,是可以通過集團內部關聯企業之間轉讓來抵消的。例如上汽大通的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為負2.38萬,自身的新能源汽車積分可抵消314分,而剩下的分數則完全可以通過上汽集團以及其他集團內部車企的新能源汽車積分來抵消。而對於像長城汽車這樣的獨立車企,解決負積分問題的挑戰會更大,可能就只能通過從其他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正積分這樣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