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公司發工資時不發工資條?

榮輝110781111


首先我要懟那幾個半吊子。

公司不給工資條是合法的。沒有法律強制要求公司方必須出具工資明細,公司也可以根據自身管理模式而對員工當事人外的其他人的工資進行保密。

但是員工有權利要求公司提供其個人的工資明細,公司也有如實告知的義務。

所以,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你個人的工資明細。

如果公司拒絕履行向你出具個人工資明細的義務,那才是違法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強制執行。

換句話說,你要了,公司必須給,但是你不要,公司可以不給,而且公司的做法完全合法。

有人認為,一旦發生勞資糾紛,工資條會成為進行勞動仲裁時的證據之一,這對資方不利。雖然已經有人把別的地方的文章抄來了,但我還是要補一句: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工資條不是認定勞動關係的唯一證據。也就是說,其實工資條沒有你想象中那麼重要。

我打算從實際情況出發,來說說工資條的情況。

1.雖然有某些公司不再使用紙質工資條,但是會使用電子工資條,這樣的情況非常多見。

2.我們講,現在的工作制度多數是合同僱傭制。有很大一部分合同工,他們的勞務合同並非是他們跟公司簽訂的,而是他們跟其他組織單位簽訂的,來公司工作屬於外派形式。這樣的情況,公司並沒有責任把工資條交給合同工個人。

3.每個員工的具體情況不同,一個公司會同時存在各種薪酬體系。比如崗位工資制、職務工資制、技能工資制、績效工資制等等。很多員工真正賺的,並非基礎工資。而除基礎工資外,某些收入情況屬於員工個人隱私,公司甚至無權知曉,因此也無權發佈。這種情況,經常存在於同一系統的不同部門中。關於這樣的收入情況,薪酬給付單位和員工自己,同時負有保密責任,員工可以查明細,但不會發工資條。

4.由於公司可能有自己的內部規定,基於某一準則而對員工進行薪資處罰,即扣款。這種扣款,也是員工的個人隱私,公司無權披露。但是如果不加入這一條,工資條便不準確,而不準確的工資條就算髮了也是沒有意義的。

5.員工有義務對公司給付薪酬水平保密。這是勞動合同義務。義務是什麼?義務是必須執行的。換句話說,如果工資條給你,一旦丟失,公司可以隨時找你的麻煩。有幾個人願意擔這種責任?


純鈞LHGR


來回答一個。

的確存在公司發工資不發工資條的情況,但這裡要說明的是,這種情況是

不合法的

具體的法律依據如下:

《勞動法》規定:
員工對於企業規定的工資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6條規定:
用人單位可以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從這兩條可以看出來,員工是有權利知道自己的福利、工資構成的公司也必須向員工提供工資條。如果每個月發工資的時候,公司沒有給你發工資條,那這就是一種侵權行為,這個時候你要去找公司的HR溝通,瞭解未發的原因。

其次,補充一個知識點,工資條發放的形式。

其實現在工資條的發放形式,也越來越多樣化了,比如紙質版、郵件版等等,各自的特點這裡羅列一下。

紙質工資條:需要打印,裁剪,比較費時;
郵件發放:最好通過公司的企業郵箱發放,但注意不要發錯郵箱了;
通過市面上的一些人力資源系統:比較準確,不容易出錯;
通過銀行代發:有些銀行是支持工資條功能的,具體需要和公司的發薪銀行溝通。

最後,想強調一下,工資條很重要。

收到工資條時候

需要核對上面的項目職工姓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獎金、缺勤扣款、應發合計、個人所得稅、三險一金個人扣款和實發工資),看看是否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發放了。並且,如果出現勞動糾紛了,工資條也可以作為一個重要的依據。


薪人薪事百萬HR聯盟


作為公職律師,我來答一下。

公司發工資時,不發工資條,目前很普遍,特別是私企,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電子賬單

以前畢業時,只關心工資,不太在乎社保、公積金。但是,逐漸明白事關退休金、買房等,馬虎不得。剛開始在銀行工作,算是國企吧,也沒有紙質工資條。但是網上銀行或者手機銀行會有工資賬單,會非常清晰,社保、公積金、交通補助、住宿補助,還有企業年金,六險一金賬單很正規

二、費時費力

我所知道的現在還發紙質工資條的,大概只有機關事業單位。每月得專門派人去負責打印,還得人工裁剪,得分發,儘管勞動法對工資清單有規定,但是,對於效率至上的企業來說,都是成本

三、員工薪資保密

至於,外企應該也沒有紙質工資條,以前有個外企同學,說她所在的企業,每個人的工資都不一樣,都是保密的。並且,禁止員工相互打聽。有沒有網絡工資單就不知道了。像包工頭,一項工程,總共多少錢,完了給工長多少,工長再底下里一人發一些,每個人也不一樣。

四、擔心工資條被當成證據

別說工資條,有的企業連合同都不給員工一份,簽上字,就收回去。如果員工要申請仲裁,他就改合同,反正員工已經簽上字了。在這種企業工作,就得多留心,有關材料能複製就複製,能記錄就記錄,免得以後發生糾紛,沒有任何證據,那就非常不利了。

如果不發工資套,大概就是以上幾種原因。


曉法說法


沒見過不發工資條的公司,而且工資條現在也不是紙質的一條一條的了,大部分都是通過郵件發送了。比如我們公司,直接郵件發送,叫工資單,可以給大家介紹一下我們公司的工資單都包括哪些部分。

第一部分:員工信息部分

包括工號、姓名、銀行賬號、身份證號、個人保險賬號、個人公積金賬號、部門和職位名稱。

第二部分:工資部分

包括薪酬等級、基薪、職位津貼、保密津貼、工齡津貼、工資補項、工資扣項、加班費、病假事假曠工應扣、績效工資等部分。

第三部分:福利部分

包括保險、公積金、房補、交通補、高溫/烤火補貼等。

第四部分:應扣部分

包括社保應扣、公積金應扣、所得稅應扣等等。

第五部分:合計應發、合計實發。

怎麼樣,全面吧,一個工資條怎麼能列清楚了呢。把工資詳細信息發給員工的好處就是,員工對薪酬有什麼疑問自己可以好好比對前後幾個月的情況,再有疑問可以找HR溝通。我們發這麼詳細的工資單的結果就是,很多人都不詳細看工資單了,感覺數字差不多都不會每一項都看。


職場三原色


不發工資條,最大的受益者當然是公司。我所入職的公司,很少會發那種紙質的工資條。第一家公司,什麼都沒有,而且經常扣遲到的費用,遲到一秒鐘也扣。後來,大家集體不滿,在公司群裡說這事,很多抱怨的。的確,每個人都有權利知道自己的工資明細信息,但最後卻是,每個部門的領導,站出來批評員工。很噁心的一家公司,對不?

後來,上面的領導統一決策,就是,誰想知道明細的,自己私自去財務室,找相關人員要。反正我是懶得要,一次也沒去過。反正,公司是受益的,就比如,這家公司會為了逃稅,而讓每個員工使用兩張銀行卡;為了套現,而刻意去招聘幾個殘疾的人,在那辦公,還會招聘外籍人士。

我現在在職的公司,也是沒有紙質工資條的,但是會郵件通知。之前,想知道的,自己發郵件申請,後來大家都申請,他們忙不過來,就統一在每次工資發放之後,都給大家發送工資明細郵件。也因為這個,很多人的工資信息,都給洩露了。反正,工資是讓保密的,但最後,彼此都知道彼此的情況。

不說了,打字好累。覺得還可以的,點個贊,或者關注小懶貓。


小懶貓


為什麼公司發工資時不發工資條? 原因如下:1.財務人員可能覺得製作工資條費時費力。2.紙質工資條不利於薪資保密。3.企業擔心員工將工資條作為勞動仲裁證據。 雖然不發工資條節省了成本,相關法律也沒有強制要求。但是員工有權要求公司提供工資明細,公司也是有義務如實告知的。


夢子7067


不發工資條的原因往往是公司實現薪資保密制度。

怕工資洩露讓所有人知道。

其實薪酬保密也就對剛畢業的菜鳥有點用,真在行業裡幹上幾年,什麼公司什麼職位大概什麼薪水自己心裡還能沒點b數嗎?

就像富士康還設各個級別,員級,師級搞得很神秘的樣子。直接說多少錢不完了,還不是一樣是發錢的。

上班最喜歡的事就是,互相打聽薪水,然後吐槽老闆,罵老闆傻逼。公司不讓打聽你就能真不打聽?別搞笑了好吧。

給你發了工資條,恨人有,笑人無,又得受多少人的嫉恨和嘲笑。

工資比你多,得跟你炫耀炫耀,比你少,你就得被詆譭被罵,憑什麼拿那麼多錢。

“不患寡而患不均”

反映出孔子的反戰思想。他不主張通過軍事手段解決國際、國內的問題,而希望採用仁、義、禮、樂的方式解決問題,這是孔子的一貫思想。孔子提出了“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朱熹對此句的解釋是:“均,謂各得其分;安,謂上下相安。”這種思想對後代人的影響很大,甚至成為人們的社會心理。就今天而言,其仍有適應現代社會的一面,現代社會的穩定實際上也是要靠一定的平均,如果貧富差距過於懸殊,社會便有可能分崩離析。且“不患寡而患不均”也符合社會主義的公平和正義的思想。

老闆就是想讓你矇在鼓裡,同工不同酬讓你知道了,你還幹麼?


二寶職場


發了工資條就不好操作了,看似小事情,其實裡面隱藏了好多內幕,如果你的工資收入有五千塊,勞動法的最低工資是兩千塊,那麼如果以後炒了你,賠償的時候就會給他們留下扯皮的伏筆,就按照兩千塊的標準來賠償,還有在算加班費的時候,就會以兩千塊的基數來給你算,有的公司還不是以發工資的名義給你發工資,而是以轉賬模式來給你發工資,欺上瞞下的,操作一下,裡面還可以有一部分油水,等等的,反正你換位思考一下,你來當這樣的老闆,或者這個地方的負責人,你這樣做了,會得到什麼樣的高處,你就會明白很多了。。。


深漂深遊深情深愛緣淺


一般一些正規的廠按勞動法的廠都是發工資條的,你說的應該是一些不正規的廠,那些廠喜歡亂扣工資,你想他亂扣了你的工資還會出通知告訴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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