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者抽刀,比強者更可怕

陝西榆林米脂發生了一起惡性砍殺學生的案子,相信大家也都有初步的瞭解。

目前瞭解到,一個兇手,砍傷了19個學生,其中9個學生已經去世了。

而初步訊問兇手的動機,居然是:曾經在這個學校讀書,被校園欺凌了,現在就是來報復學校報復社會的。

相信大家跟我一樣,也是頂著個黑人問號的臉。

這就像刻舟求劍的故事一樣:你當年被這裡的學生欺負了,結果你找現在的學生報仇?

在小說裡這種報仇當然也有,不過通常執著於這類報仇的都是反派角色——比如李莫愁,她要找負心人陸展元報仇,陸展元和何沅君已經死了,她就把矛盾轉移到陸展元的弟弟身上,把陸立鼎一家基本滅門了。

因為記恨何沅君,她可以把沅江上六十三家貨棧船行全給毀了。

假如她真的是個仇恨世界到如此不顧一切的人,我也敬她是個人物,可真相是她不過是個欺軟怕硬的人,只敢欺負比自己弱的人。

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抽刃向更弱者。

-魯迅

可見,本案的兇手和李莫愁一樣,只會欺負弱者——但這更可怕。

我們看慕容復手底下有個叫風波惡的人,他武功自然是不低的,但他可以跟一個挑大糞的對峙良久而不傷人,而若遇到不平事,就算武功不濟鬥不過人家,也要上前一斗,這樣的人,雖然脾氣古怪些,也算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一類人:雖然快意恩仇,絕不濫殺無辜。

這樣的人就像黑社會,雖然惹不起,但只要潔身自好,基本上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但是像本案兇手這樣的人,顯然就麻煩了:

1.你不知道誰什麼時候會突然想報復社會。

2.他身邊絕對沒有真正關心他,讓他牽掛的人(或者他沒有感覺到有這樣的人)。

3.誰也不知道這個人會用什麼方式報復社會。

本案的兇手還只是個社會意義上的普通人,連報復社會的方式都是拿一把刀出來砍學生。

但是如果是一個有輛大車的司機,懂得一點炸藥常識的知識分子,或者開餐館的小老闆,開旅店的小老闆的話,這個事恐怕就麻煩了。

也就是說:怯弱者抽刀這個概念裡,怯弱是個相對概念。

比如李莫愁對上一燈大師、郭靖黃蓉,當然是個弱者,但對上大部分老百姓,那就跟碾壓沒什麼區別,而且如果她一時興起無差別攻擊遇到高手就跑的話,以古墓派的輕功和她的毒辣,可能這些武林高手真的一輩子都抓不到她。

而且這類人大多數在日常中是個大家眼中無關緊要的小角色,或者說是個屌絲、Loser。

但可能像我上面舉的例子一樣,保不齊他就有過參軍的經歷,或者有個北大清華的醫藥化學相關的文憑。

以本案論,當然是兇手自己的心理問題,這個不需要多說。

情緒宣洩上的事,我相信很多人會做,我們來聊點實用主義上的事。

拋開本案來看:這類案件顯然不會就此結束,因為“它”的根還沒斷。

只要還有校園欺凌,只要還有情感糾紛,只要還有人覺得自己被世界遺棄了,就一定會有下一個兇手,會有下一個李莫愁。

可能就在昨天,就在這個案子發生的時候,就有一個孩子正被校園欺凌,而在心中埋下了這顆種子,假如機緣湊巧,再給他一個萌芽的機會······

顯然我們不能說這類案子的發生是當年的校園欺凌沒有得到及時制止的後果,也不可能說那些校園欺凌的人要因此負責——沒有一滴水會覺得自己有必要為洪水的爆發負責的,但洪水的爆發終究不是一日之寒。

所以我們可以明確的是:假如當年這些事得到了比較好的處理,就不會有今天。

《道德經》就很重視這些根本上的“小事”: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判,其微易散,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道德經·第六十四章

但我知道,對大多數人來說,我的這種想法可能是有問題的:

憑啥他自己管不住自己,調節不了自己的心態,我們還有責任了?

我自己過得累成狗,還要防著身邊的人別是個變態?

責任當然是沒有的,說得難聽點,當老師當醫生當科學家的這些人,就算秉持著印度官方的心態去做事導致一堆問題,也算不上要負責任——至少不需要負法律意義上的責任。

但對所有的兇手而言,他們已經連法律都不考慮了。

何況我們能提防的,也不過是一些比較愚蠢的兇手,來個高空丟硫酸或者開膛手傑克,連提防也提防不了——醫治不死病,法治理性人。

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發現我們對這些事幾乎是無解的——除了盡力去處理好身邊遇到的一切事。

畢竟就算我們殺死希特勒一百次,也不可能拯救二戰中逝去的那些生靈,我們唾罵這個兇手一百年——都阻止不了下一次這類案子的爆發。

所以,如果到了最後關頭,我只能希望那些有意向想要報復社會的人記住這句話:

如果非要在強者和弱者中選一個的話,我希望你能是一個強者,而不是欺凌弱者,以屠戮弱者為偉績自我滿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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