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住宅建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可根據實際應用過程中保護對象的具體情況分為四類,分別是A類、B類、C類和D類系統,每類系統對應的系統設備組成不同,應用的對象也不相同,作為設計人員和技術人員需要掌握這四類系統的組成區別以及面向對像的區別。
首先看四類系統的設備組成。
A 類系統可由火災報警控制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家用火災探測器、火災聲警報器、應急廣播等設備組成。
B 類系統可由控制中心監控設備、家用火災報警控制器、家用火災探測器、火災聲警報器等設備組成。
C 類系統可由家用火災報警控制器、家用火災探測器、火災聲警報器等設備組成。
D 類系統可由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火災聲警報器等設備組成。
具體到什麼類型的建築選擇什麼樣的系統是這樣的規定的。
1、有物業集中監控管理且設有需聯動控制的消防設施的住宅建築應選用A 類系統。
2、僅有物業集中監控管理的住宅建築宜選用 A 類或 B 類系統。
3、沒有物業集中監控管理的住宅建築宜選用 C 類系統。
4、別墅式住宅和己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築可選用 D 類系統。
以上就是住宅建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分類以及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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