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事業單位改革,工勤人員會取消編制嗎?

最近,全國機關事業單位的人事基本都凍結了,改革再一次成為了交通機關人員關注的大事,而工勤崗位被取消編制的消息也在網上流傳。那事業單位改革後,工勤人員到底何去何從呢?

2018事業單位改革,工勤人員會取消編制嗎?

一、改革背景

2012年4月,國務院發佈了《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事業單位改革的大幕就此拉開!

意見明確指出,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基本服務優先、供給水平適度、佈局結構合理、服務公平公正的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

二、改革方向

從目前各省事業單位改革情況來看,基本都是根據中央文件精神,按照社會功能對事業單位劃分為三個類別:

一、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

二、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三、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

而截至2017年,全國事業單位一百一十多萬個,在編人員共有三千多萬人,改革在慢慢推進,但依然存在一定的困難。事業單位除了政府本身的部分單位,還有老師和醫生這樣龐大的群體,涉及行業繁多、人員規模龐大成了改革的一大難點。

早在2008年,廣東省就曾出臺《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其改革方向也是按照上述三種,第一種群體對於改革十分贊同,因為他們可能會由事業編制轉為行政編制;

第二種群體,當時由於同時進行養老保險改革,因此高校教職工情緒很大,大批申請退休;第三種群體,在改革中可能會失去編制,對於改革的反應比較激烈。

2018事業單位改革,工勤人員會取消編制嗎?

三、工勤人員

工勤崗位,作為事業單位內除管理崗位、專技崗位外的一種編制,在改革中享受和其他兩類人員一樣的待遇。

一、對承擔行政職能的,工勤人員由事業工勤轉為行政工勤,但依然不能提拔,還是通過鑑定國家職業資格提升工資,但是可以和公務員一樣享受車補等待遇。

二、對從事公益服務的,這類事業單位在改革中變化不大,因此工勤人員也沒有變動。

三、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工勤人員可能會失去工作,也可能只是失去編制,改為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同時企業沒有分幹部和工人身份,因此有希望可以提拔為企業領導了。

在改革中,大的方向並不會變,只是各地在出臺具體文件時,會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細節方面可能會有差異。

總的來說,工勤人員並不用太擔心,除了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存在失去編制和下崗的風險,其他類型的工勤人員並不會失去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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