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
茂名市民舉報有獎!
6月27日,茂名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茂名市群眾舉報涉黑惡違法犯罪活動獎勵辦法》的通知。通知指出,為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同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作鬥爭的積極性,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確保社會政治穩定,結合茂名地區實際,制定了該辦法。
舉報獎勵辦法摘要↓↓
最高獎金可達3萬元
舉報方式
提倡實名舉報。
舉報人在舉報時,應該提供有效聯繫方式,以便回覆處理結果和兌現獎金。
舉報人必須實事求是,不得虛構、誇大、捏造事實,嚴禁借舉報名義對他人誣告、陷害。提供的線索要儘量詳細,包含涉黑惡組織或人員的基本情況、違法犯罪活動或者領域,主要違法犯罪事實依據等內容。
對舉報人的信息嚴格保密
處理群眾舉報工作遵循以下原則:
(一)嚴格保密原則:對舉報人個人信息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對洩露情況或者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紀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二)反饋與獎勵原則:堅持實事求是、依法有序、公平公正、按績施獎。凡被認定為有效舉報線索的,一律按本辦法規定兌付獎金。
獎勵對象
獎勵對象是指舉報我市轄區內發生的涉黑涉惡組織及人員違法犯罪活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獎勵範圍
(一)提供線索並協助公安機關破獲黑惡勢力組織、人員違法犯罪的普通案件的,獎勵人民幣2000-5000元;
(二)提供線索並協助公安機關破獲黑惡勢力組織、人員違法犯罪的重、特大案件的,獎勵人民幣5000-10000元;
(三)提供線索抓獲涉黑惡勢力組織首要分子,查清該黑惡勢力組織架構及骨幹成員的,獎勵人民幣10000-30000元;
(四)提供其他涉黑惡勢力組織、人員信息和充當涉黑惡勢力“保護傘”公職人員信息,經市掃黑辦、市紀委監察委、市公安局等部門核實的,視情給予獎勵。
獎勵標準
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按以下原則進行獎勵:
(一)對涉及不同違法犯罪人員的舉報,查實屬同一案件線索的舉報獎勵不重複發放;
(二)兩個或兩個以上舉報人聯名舉報同一線索的,按一案進行獎勵;
(三)兩個或兩個以上舉報人分別舉報同一線索的,主要獎勵最先舉報人(以市掃黑辦受理登記時間為準),其他舉報人酌情給予獎勵。
(四)舉報人就同一線索向不同單位舉報的,只能獎勵一次。
舉報獎勵申報由市掃黑除惡辦公室會同市紀委監察委、市公安局確認,經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後發放。
本辦法由茂名市掃黑除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來源:茂名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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