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家鋼化玻璃杯自爆事件一審宣判 支付消費者各項損失4萬多元

宜家鋼化玻璃杯自爆事件一審宣判 支付消費者各項損失4萬多元

北京宜家鋼化玻璃杯“自爆”事件近日一審宣判。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認定,北京西紅門宜家家居有限公司應向消費者王女士支付購物款、醫療費、營養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40319.06元。王女士主張宜家構成消費欺詐的理由,則未獲支持。

2017年5月,北京的王女士在使用從宜家購買的名為“斯黛納”的玻璃水杯喝水時,水杯突然爆裂,致其當場昏迷,送醫後下唇縫合4針,一顆門牙斷掉。王女士認為宜家該款產品存在嚴重缺陷,起訴要求退還貨款並賠償損失人民幣105萬多元。

今年4月16日北京大興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當時,涉案杯子是否在宜家購買是爭議焦點之一。庭審後,王女士找到了購物發票。一審判決認定,經查,王女士系宜家家居公司的消費會員,曾多次在宜家家居公司購物,王女士稱2016年曾以3.9元/個的價格從該公司購買6個斯黛納玻璃杯,宜家家居公司對價格予以認可,並認可2016年5月19日王女士曾從該公司購買兩個前述杯子。

一審法院認為,根據王女士在庭審中的陳述、其提供的玻璃碎片照片、就醫時對其病情的陳述及具體傷情,宜家家居公司客服在事故發生當天查看現場情況後出具的說明及此後雙方的溝通協商和賠償方案的協商,該院對王女士主張宜家家居公司承擔賠償義務的訴訟請求不持異議。基於此,法院判決北京西紅門宜家家居公司支付王女士玻璃杯購物款3.9元、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合計40319.06元,其中包括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後續治療費可待實際發生後另行主張。法院認為,沒有充分證據顯示宜家家居公司存在明知商品存在缺陷仍向消費者提供的情形,沒有支持王女士要求雙倍賠償的主張。

最近,宜家家居官網在首頁滾動欄更新了“鋼化玻璃杯說明”,稱鋼化玻璃杯也會像其他玻璃一樣破碎,“但鋼化玻璃破裂後產生的鋒利碎片會比普通玻璃少很多,從而減少風險”,而此前說明是“不會有明顯銳角”、“基本不會形成鋒利的碎片”。

王女士表示考慮上訴。多名學者曾撰文或受訪稱,鋼化玻璃自爆現象在國內外都存在,各國不能完全解決這個技術問題,只能降低自爆率,目前業內不少人士認為自爆率“千分之三”已算最低。(央廣網 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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