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中坑殺的是什麼人?

第一,方士儒生都坑了,被坑的都是自己作的,誰叫他們自己坑蒙拐騙,還瞎嚼秦始皇舌根。始皇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僕射周青臣進頌曰:“他時秦地不過千里,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悅。博士齊人淳于越進曰:“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始皇下其議。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闢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制曰:“可。”

「焚書坑儒」中坑殺的是什麼人?

《史記.秦始皇本紀》以儒家博士淳于越的復古派認為,不遵循從前的制度風俗,是要吃大虧的,是不能長久的,簡直是世風日下,道德淪喪!他強烈要求始皇廢郡縣,置分封,並在政治提出一切都要師古,以周為復古榜樣。法家歷來主張尊法賤儒,擁護君主集權。李斯認為現在時勢不同了,治理的方法也應該變化。你們儒生啊,不師今而學古,道古以害今。整天就知道添亂,開歷史倒車。如果不禁止這種行為啊,你們就要蹬鼻子上臉啦,就不把始皇放在眼裡啦,你們儒生標榜私學互相勾結,反對國家法律教令,妄加議論,入朝時口是心非,出朝便在街頭巷尾議論,以汙衊君主來提高自己的聲望,以立異來顯示自己的高明。焚書焚的是哪些呢?

「焚書坑儒」中坑殺的是什麼人?

三類書:史官收藏的除秦國史料以外的其他六國的所有史料;儒家的《詩》、《書》;百家語。但是醫藥,算卦,農業方面的書並沒有焚燬。秦始皇沒有焚盡天下書,“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官方藏書沒有被燒,燒的是民間的。淳于越,伏勝,叔孫通等都是儒家博士官,掌管全國古今史事及書籍典章。而且一些儒生在秦之後,把以前背誦的書重新記錄下來,將原來藏的書又重新拿出來。所以民間焚書令的實際效力尚待考究,比如:“《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聞鼓琴瑟鍾磐之音,於是懼,乃止不壞。” ——《漢書·藝文志》西漢景帝劉啟末年(武帝末認為是記載有誤),魯恭王劉餘拆毀孔子舊宅來擴建其宮室,在孔氏牆壁中發現了古文《尚書》及其他經典,計有《尚書》四十六卷五十八篇,《逸書》十六篇,《禮古經》五十六卷,《逸禮》三十九篇,《禮記》一百三十一篇,《明堂陰陽》三十三篇,《王史氏》二十一篇,《春秋左氏傳》三十篇,《古孝經》一篇,《古論語》二十一篇。因為這些經書都是用戰國時六國文字寫成,與漢代通行的隸書相較被稱為“古文”。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孔壁古文經。(秦始皇焚書時,孔子九代孫孔鮒將一些儒家經書,藏於孔子故宅牆壁中。)還要明確一點,焚書坑儒不是秦始皇首創的,就人類文明史而言,對書籍和讀書人的迫害時時都在發生從未中止。類似“焚書坑儒”這樣的舉動在中國歷史上既非第一次,更遠遠算不上最大的一次。“焚書“更早在秦始皇之前一個半世紀即已發生:在商君教引下秦孝公“燔《詩》、《書》而明法令”。如果我們重新查帳的話,秦始皇“焚書坑儒”的直接後果真算不得十分嚴重。第二,“焚書”和“坑儒”是兩回事。焚詩書,起於淳于越之諫;坑儒士,起自諸生為妖言

「焚書坑儒」中坑殺的是什麼人?

侯生盧生相與謀曰:“始皇為人,天性剛戾自用,起諸侯,並天下,意得欲從,以為自古莫及己。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倖。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於上。上樂以刑殺為威,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上不聞過而日驕,下懾伏謾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驗,輒死。然候星氣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諱諛,不敢端言其過。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上至以衡石量書,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貪於權勢至如此,未可為求仙藥。”於是乃亡去。始皇聞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巿等費以鉅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益發謫徙邊。始皇長子扶蘇諫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蘇北監蒙恬於上郡。 《史記.秦始皇本紀》

「焚書坑儒」中坑殺的是什麼人?

秦始皇三十五年,方士盧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敗後,夥同復古派儒生們私下談論秦始皇的為人、執政以及求仙等各個方面,之後攜帶求仙用的巨資出逃。秦始皇知道後大怒,故而遷怒於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審訊,諸生招供違犯禁令者(即“偶語《詩》、《書》”,“以古非今”之類),牽涉了四百六十多人。秦始皇將他們皆坑殺於咸陽。這就是所謂的坑儒。第三 ,各家對始皇焚書坑儒的看法魯迅:秦始皇實在冤枉得很,他的吃虧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幫閒們都替新主子去講他的壞話了。不錯,秦始皇燒過書,燒書是為了統一思想。但他沒有燒掉農書和醫書;他收羅許多別國的“客卿”,並不專重“秦的思想”,倒是博採各種的思想的。 劉大櫆:“博士之所藏具在,未嘗燒也。……

「焚書坑儒」中坑殺的是什麼人?

六經之亡非秦亡之也,漢亡之也。”。“書之焚,非李斯之罪,而項籍之罪也”。(《焚書辯》) 朱彝尊:秦本坑亂道之儒而非聖人之徒。 朱熹:秦焚書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舊留得;如說“非秦記及博士所掌者,盡焚之”,則六經之類,他依舊留得,但天下人無有。 鄭樵:陸賈,秦之巨儒也。酈食其,秦之儒生也。叔孫通,秦時以文學召,待詔博士,數歲,陳勝起,二世召博士諸儒生三十餘而問其故,皆引春秋之義以對。是則秦時未嘗不用儒生與經學也。況叔孫通降漢時,自有弟子百餘人,齊魯之風亦未嘗替。故項羽既亡之後,而魯為守節,禮義之國則知。 梁啟超:“二事同為虐政,而結果非可以一概論。坑儒之事,所坑者咸陽四百餘人耳。且禍實肇自方士,則所坑者什九皆當如漢時文成、五利之徒,左道欺罔,邪諂以易富貴,在法宜誅也。即不然,襲當時縱橫家餘唾,揣摩傾側,遇事風生;即不然,如叔孫通之徒,迎合意旨,苟以取榮。凡若此輩,皆何足惜!要之當時處士橫議之風,實舉世所厭棄。雖其志節卓犖,道術通洽之士,亦較他時代為特多,然率皆深遁巖穴,邈與世絕矣。其僕僕奔走秦廷者,不問而知其為華士也。

「焚書坑儒」中坑殺的是什麼人?

始皇一坑正可以掃滌惡氛,懲創民蠹,功逾於罪也。” 呂思勉:在《管子·法禁》,《韓非子·問辨》兩篇中,早有焚書的主張。秦始皇及李斯就把他實行了。把關涉到社會、政治問題的“詩、書、百家語”都燒掉,只留下關係技術作用的醫藥、卜筮、種樹之書。涉及社會、政治問題的,所許學的,只有當代的法令;有權教授的人,即是當時的官吏。若認為始皇、李斯此舉,不合時代潮流,他們是百口無以自解的,若認為有背於古,則實在冤枉。他們所想回復的,正是古代“政教合一,官師不分”之舊。古代的情形是如此,清朝的章學誠是發揮得十分透徹的。坑儒一舉,乃因有人誹謗始皇而起,意非欲盡滅儒生,並不能與焚書之事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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