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校園欺凌案懸疑:無因的暴力青春與女「班蓋子」的誕生

長安校園欺凌案懸疑:無因的暴力青春與女“班蓋子”的誕生

《調查清樣》—撰文 | 文一刀

2002年,西安市長安縣正式撤縣換區告別以農為主的工作重心,踏上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發展發道路。16年過去,雖然給長安的政策傾斜不可謂不大、各項城建投資提升幅度也越來越高,如今長安的房也能賣到了小兩萬,但長安給人的感覺仍然是那個人人端一碗燃面不願丟手的縣。

為何長安縣霧目些年始終摘不掉“縣”字?其主要原因是理念,小到管理理念,大到發展理念,長安都表現得粗糙又特立獨行,從韋曲到東大,從太乙到明櫝,風中永遠飄蕩著“額奏是額,少皮幹”式的長安味道。無論是幾年前長安環保人拿棉紗堵環保部的採樣器,還是近日的買房假搖號真招呼都一而再、再而三地讓外界一睹長安縣的治理“風采”,真是非常“有彩”。

以前都知道,長安縣永遠不缺鄉狼、縣虎、村霸、街皮,現在又多了一個“班蓋子”,而且這自稱“班蓋子”的還是個娃,初一女娃。

長安校園欺凌案懸疑:無因的暴力青春與女“班蓋子”的誕生

視頻中是事件發生於大約半個多月前,還有一些其他媒體的報道講述的均是一個13歲初中女孩遭長期校園暴力而被診斷為中度抑鬱症的悲劇。

長安校園欺凌案懸疑:無因的暴力青春與女“班蓋子”的誕生

因篇幅、時間等因素所限,報道只能主要敘述了事件的主幹,據《調查清樣》收到受害人家屬提供的詳細反映與證據,一個被自己母親炫耀為“班蓋子”的初一女生在近一年時間內屢次暴力折磨同班的另一名女生,真實情況的殘忍程度遠超想象。

最新發生的一次暴力欺凌後,受害女孩在交大一附院的診斷結果為“頭顱外傷、外傷後應激相關障礙、頭面部軟組織損傷”等外傷,而在一份“抑鬱自評量表”上,評估意見一欄明確為“有中度的抑鬱”。

長安校園欺凌案懸疑:無因的暴力青春與女“班蓋子”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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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家屬介紹,經過這幾天的治療,受害孩子的外傷正在恢復,但精神狀況卻越來越差,“事發後5天了才大便一次小便三次,還都處於失禁狀態。不願意抬頭看人,也不肯跟人交流。聽到隔壁病房有人在笑,都會緊張地問我,媽媽,他們是不是在笑我?”

長安校園欺凌案懸疑:無因的暴力青春與女“班蓋子”的誕生

長安校園欺凌案懸疑:無因的暴力青春與女“班蓋子”的誕生

目前,受害女孩仍不間斷出現失憶現象。然而令人齒冷的是,在受害家屬報警、警方立案之後的20多天裡,對於案件偵查的進展,警方反覆強調一個觀點:“李某某所說的看到的兩個主要打人者閆某某、夏陽某不承認打人,其餘宿舍的同學都沒有看到,以此推斷其有可能沒有被人打”。

這,就是長安縣之所以只能是長安縣的又一個鮮活例證。


以下是受害人李某某的詳細校園暴力欺凌史:

受害女孩李某某就讀於天興海明威學校,這是一所民辦私立學校,位於長安區濱河大道上,2014年由天朗地產與陝西興國教育集團合辦。學校成立時的公開信息顯示,該校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校長由原長安二中校長擔任,長安二中書記兼興國中學董事長。

長安校園欺凌案懸疑:無因的暴力青春與女“班蓋子”的誕生

長安校園欺凌案懸疑:無因的暴力青春與女“班蓋子”的誕生

長安校園欺凌案懸疑:無因的暴力青春與女“班蓋子”的誕生

據李某某家屬回憶,孩子是2017年5月報名參加長安二中的小升初考試,次月被長安二中告知稱分數不夠未能錄取,但兩天之後一位天興海明威的老師打電話告知李某某母親稱孩子被學校錄取,請來學校領錄取通知書,並告知:建校費6000元、報名費3500元、學雜費3500元,保險100元。

李某某家在長安大仁東村,其斜對門鄰居家孩子閆某某也就讀於天興海明威學校,兩個孩子同班同宿舍。李某某家靠開一個小賣部維持一家人的生計,閆某某父母雖是普通農家但家中親屬是村大隊書記,李某某從小就因一次事件而儘量躲著閆某某。據李某某母親談愛平回憶,“李某某在3歲多時與閆某某在兩家門口端碗吃飯,閆將李推倒導致飯撒了一地,李就起來論理,閆就張口咬住李的胳膊,閆父還說‘往死裡咬,他先人是溺種,我們害怕他不成’。從此李家人就沒有讓小孩和他玩,也不敢在一起上學,小學都在鄰村鄧家村上完”。

進入天興海明威學校後,李某某開始了屢遭閆某某暴力欺凌的校園生活。據李某某母親講述:“因自己開小賣部賣的零食種類比較多,所以孩子每次周天晚上經常帶些零食到宿舍,但後來據孩子說還沒有等她給同宿舍的同學分享,閆就直接拿走分給其他人給李某某一個都不留。2017年11月,忍無可忍的李某某因此而與閆某某論理,但遭對方直接扇耳光,並將李某某的零花錢全部拿走,說你再反抗不服我就打死你,你告老師,我就叫上我哥(在長安二中就讀)將你打個半死,並且見一次打一次”。

2017年12月中旬,李某某從家帶的零食剛到宿舍就被閆珂欣拿走,並把身上的錢全部搶走,她問了一句,閆又再次扇她耳光,掐住她脖子,李某某這次回家後告訴了家長。據談愛平回憶,“當找到閆某某家長理論時,閆某某她媽卻稱,你找學校,找老師,學校的發生事情我不管,我娃就是‘班蓋子’,誰敢惹,不想活了,不像有些娃,就是個病秧子”。

李某某母親無奈找到班主任,班主任瞭解情況後讓閆某某在全班同學面前給李某某道了歉並賠償打人過程中摔壞的熱水袋。當晚閆某某就在宿舍大罵李某某,並再次打了她一次,並恐嚇“你告訴老師、你家長我就打死你”。

2018年3月,閆某某將同宿舍另外一小孩子打傷,家長找到學校領導,學校給閆某某處分並計入檔案。

2018年5月17日,因長期遭受閆某某暴力欺凌實在令人不堪,老師將閆某某調整了宿舍,當晚8點半左右,閆某某搬離了原宿舍。晚上11點多,李某某已經熟睡,突然被不停的耳光扇醒,慌亂驚嚇中李某某看到閆某某與另一名室友夏陽某帶領本宿舍的幾個小孩開始對其毆打恐嚇。5月18日上午早讀期間,李某某再次被閆某某等人實施一頓毒打。

5月18日早上,李某某班主任通知家屬稱孩子身體表現出情況不好,神情恍惚,讓家屬把她接回去。母親趕緊把孩子送到醫院進行了檢查,李某某始終神情依舊恍惚,一句話也不說,交大一附院精神科醫生要求馬上住院治療,24小時監護。根據醫院的會診,除了遭毆打的外傷外,李某某已患上中度抑鬱症。


以下是受害人家屬所描述的事發後的演變經過,其中可以看清楚相關部門的表現與作為:

5月19日,李某某家屬報警。5月20日班主任、學校主管安全教育的李主任讓週一去學校調查。

5月21日小孩身體狀況很差,就沒按約定時間到學校,下午2點多去學校問怎麼回事,校長說他什麼都不知道,然後讓學校主管安全教育的李主任說明情況,李主任承認學生在校被人打傷,現在還麼有查出來是哪個人,家長說的那兩個小孩不承認,也沒有人看見打人。監控在早上7點多時停電了,樓道沒有監控,只有樓梯口有監控,這個就不符合辦學場地要求。(有可能事發後拆除了?)

5月22日11點多民警與李主任來醫院做了筆錄。

5月23日下午去學校找案件進展,派出所辦案民警柏雷說,你娃所說的兩個打人者閆珂欣、夏陽婷不承認打人,其餘宿舍的同學都沒有看到,以此推斷你娃有可能沒有被人打,我就說,那個娃自己把自己打了而且打成大小便失禁,你自己試試,他說我抬槓。並且說他辦案時間30天,我案件一大堆,我也不是你為你們一家人服務。

5月25日我去區教育局遞交材料,治安科張科長受理,說他們調查後及時回覆,至今未接到區教育局任何電話。從不提及在學校發生的事件,學校先去醫院為受傷學生看病的話,他說:我們是學校的指導單位,不是主管單位,沒有權利要求學校做什麼。

下午2點30分左右區市教育局受理,也是讓回家等消息回覆基本與之前的話出一轍。並現場給區教育局張科長打電話說:你這會說話方便嗎?作為上級怎麼是這種語氣?值得人生疑。

5月25日晚6點左右,大隊書記閆打電話說不要鬧了,這件事私下解決就好了,談愛平說你代表學校、個人還是閆某某他家,如果代表學校、閆某某他家我不接受,娃現在病情嚴重,我得照顧娃。7點鐘所以,村長讓人帶話說拿4-5萬元私了,李不同意。

5月28日李父以及伯父、堂哥去派出所諮詢調查進展,柏警官說得一週給你結果。

5月29日去區教育局,張科長不在,開會去了,打手機不接,30日打座機同辦公室的人說還是不在,手機也不接。

5月30日打電話給市教育局,陳處長開會去了,他回來他告知陳處長並讓陳處長回電話。

5月31日又打市教育局電話,科長接的電話,他說你這個人怎麼這麼急,警察辦案需要時間我們也不能要求警察啊,再說沒有結果我們怎麼問責學校?

6月1日11點50去派出所,等到下午3點多李所長、劉副所長2名房子都沒有人,也麼有人知道在與不在。3點40左右去區公安局督查科,她說現在還是在正常調查時間範圍內,等到20天左右沒有結果再問派出所,調查需要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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