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害了!廣東兩家法院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司改案例選編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印發《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三)》。該選編彙集

20家法院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先進經驗和做法,為全國法院將司法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提供了示範參照的樣本。

廣東兩家法院

作為案例入選此次選編: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厉害了!广东两家法院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司改案例选编

今天,小編先向大家介紹廣東高院案例:

廣東高院:

嚴選嚴管嚴控嚴要求

實現員額動態管控良性運轉

根據中央部署,在廣東省委領導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導下,廣東法院嚴格遵循頂層設計要求,充分發揮黨委的政治把關、組織部門的政策把關和各級法院黨組的用人把關作用,將法官管理和幹部管理相結合,積極穩妥推進法官員額制改革。

全省法院已遴選入額法官7246名,法官人數由佔中央政法編61%降至35%,全部配置在審判崗位,法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和工資制度改革等配套措施全部落實,員額管理調整、考核、退出等長效機制逐步完善,法官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平有了明顯提高。

嚴格“以案定額”,實現人案匹配

厉害了!广东两家法院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司改案例选编

廣東是全國案件大省,政法專項編制數較少、地區發展不平衡等突出問題長期存在。在員額分配上,不搞員額比例“一刀切”,而是在全省法院核定的員額總數內,分類核算不同地區、不同審級法院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官辦案基數,以此作為核定法官員額的主要依據,兼顧考慮地域等其他因素,最終確定各地區的法官員額。

辦案任務重的廣州、深圳、佛山、中山、東莞等珠三角5市的案件總量佔全省65%,法官配備超過編制總數的50%;案件量相對較少的粵東西北地區8個地市,法官員額比例按不高於30%配備。“以案定額、全省統籌”的員額分配方法使各地區員額數與案件量基本匹配,符合廣東法院實際。

嚴格標準程序,遴選優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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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法官員額制改革實行全省“六統一”:統一部署推進、統一選任標準、統一選任程序、統一組織筆試、統一專業評審、統一研究決定,確保將政治素質過硬、業務水平較高、司法經驗豐富、能獨立辦案和承擔審判責任的優秀人才遴選入額。

包括各級法院副院長在內的領導幹部,與普通法官按照統一標準和程序參加遴選;原辦案骨幹調入非辦案部門5年以上的,需回到辦案崗位參與辦案滿1年方可入額;對非審判部門符合條件的人選,要在調整至辦案崗位後方可確認入額。對不符合遴選條件、長期不在辦案崗位工作、辦案能力不能勝任入額法官要求或因違紀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的,一律不予入額。綜合行政部門入額人員未按要求調整崗位的,不得享受法官職級、工資、績效獎金等法官職業保障待遇,全省468名入額法官調整至一線辦案崗位,1105名院庭長和1531名審判員因不符合條件、崗位等要求未入額,3人因違紀沒有入額。

為進一步拓寬法官選任渠道,廣東法院率先探索了兩項改革:

1

從法官助理中遴選初任法官

首次在全省基層法院開展從法官助理中遴選初任法官,共從416名報名者中差額遴選產生197名初任法官人選。

2

向律師和法學專家公開選拔

首次從廣州、深圳等法院拿出6個四級高級法官或一級法官職位,面向律師和法學專家等進行公開選拔,共有30人報名,最後遴選出6名優秀法官人選。

嚴格領導辦案,突出示範引領

厉害了!广东两家法院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司改案例选编

明確各級法院院庭領導辦案的數量要求,各級法院院領導和審委會專職委員可編入審判團隊,庭領導均編入固定合議庭並擔任審判長,為院庭長配備必要的法官助理和書記員,輔助院庭長辦案。院庭長重點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新類型和在法律適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案件,辦案的同時注重總結審判經驗、統一裁判尺度,將示範引領作用落到實處。

2016年,全省法院入額院庭長共辦結各類案件48.9萬件,同比上升30.2%;2017年前10個月,共辦結各類案件36.6萬件,佔法官辦結案件總量的38.1%,同比上升25.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均擔任審判長直接參與重大案件審理,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嚴格團隊組建,落實司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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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以入額法官為核心組建團隊4934個。基層法院多組建集中審理簡單案件的獨任制審判團隊,中級以上法院主要組建合議制審判團隊,部分法院還探索組建專門辦理某類案件的專業型審判團隊。

審判團隊中的法官助理、書記員按與入額法官數1∶1∶1的比例實行全省總量控制,根據各地案件量、財力水平等進行調配,編制內人員不足的以勞動合同制人員補充,並推動省有關部門聯合出臺《廣東省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廣東省法院檢察院系統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配備管理辦法》,從省級層面規範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的配備數量、招聘管理、培訓考核、薪酬待遇、經費保障等問題。

全省法院共配備了9350名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經費保障標準按不低於當地同級公務員的70%執行。出臺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及20餘項配套制度,明確院庭長、審判長及各類人員職責權限,形成了權責明晰、權責統一、監督到位的新型審判權運行體系,入額法官辦案量以20%左右的比例逐年提高,廣州、深圳、佛山、東莞等市基層法院獨任制審判團隊年均結案超過300件。

嚴格履職保障,兌現改革紅利

厉害了!广东两家法院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司改案例选编

按照中央改革要求,順利完成對全省法官的職務套改和入額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等級的確定,5769名符合條件的入額法官等級得到晉升,珠海、惠州、清遠、韶關、汕尾、雲浮、江門、梅州、佛山、河源、肇慶等11個地市完成了管理權限內法官等級的擇優選升工作。

省委組織部確定了專門法院、副省級市所屬區法院和開發區法院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等級設置和擇優選升等級比例,全省法院一級高級、二級高級法官的擇優選升流程等,已明確選升工作將在省委組織部指導下全面試行。

2016年12月前,全省法院各類人員新的工資待遇在全國率先落實。嚴格執行關於防止法院外部干預辦案和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相關規定,干預和過問案件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全省法院5名幹警因違規過問案件受到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

嚴格規範管理,構建長效機制

厉害了!广东两家法院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司改案例选编

著力構建員額動態調整、績效考核和退出管理三項規範機制。

在員額動態調整上,全省預留10%的法官員額數進行統籌調配,市縣法院也可在初次核定員額比例10%內,經廣東高院同意後進行適當調整。

廣東高院出臺全省性指導意見,對法官落實司法責任制要求以及辦案數量、辦案質量、辦案效率、辦案效果、職業素養和紀律作風等情況進行考核。

制定《廣東法院員額法官崗位配置和員額調整管理暫行辦法》,將員額退出與幹部管理、績效考核和違法審判責任追究等工作掛鉤,及時將因退休、辭職、辭退、開除、調離本單位或審判執行崗位、績效考核不合格、違法違紀等原因不符合入額的人員退出員額。

目前,全省法院共有277名入額法官退出員額,其中因個人能力不夠、身體健康等原因的31人,輪崗到院內行政部門的31人,違法違紀的9人,退休、調離法院系統的206人。

經過改革:

1

法官隊伍素質明顯提升

全省法院遴選確認的7246名入額法官中,絕大部分是長期在審判一線參加辦案的優秀庭長和審判員,1435名為在審判一線表現突出的優秀助審員;45歲以下的4302人,佔比59.4%;全部為本科以上學歷;具有10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的佔80.4%。

2

人員結構更加合理

全省法院中央政法編人員中,入額法官佔35%,審判輔助人員佔51%,司法行政人員佔14%,實現了法官比例合理、一線法官增加、輔助人員增加、辦案力量增加的目標。

3

審判質效穩定向好

審判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審判一線力量增加17.3%。2017年前10個月,全省法院入額法官共辦結案件96萬件,同比增長25.9%;人均辦結143.6件,同比增長25.9%。

4

保障機制更加完備

法官辦案主體地位和責任制得到有效落實,直接由法官、合議庭裁判的案件比例達90%以上;法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和工資制度改革全面落地,職級晉升的天花板被打破;法院內外干預過問案件的現象得到有效遏制;法官職業吸引力增強,出現了改革前調離的法官要求調回法院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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